国内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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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侨务部门继续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为
重点,强化为侨服务功能,努力为归侨侨眷办实事,解决困难。一是进一步深化《保护法》和山东省
《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省有关部门为贯彻《实施办法》制订的七个配套性文件,使归侨
侨眷应有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从而使《保护法》宣传贯彻更加深入。二是搞好调查研究,及时
处理来信来访。全年受理归侨侨眷来信47件,来访102人次。在搞清所反映问题的基础上,对涉及到
的拖欠工资、经营纠纷、房产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等按照有关政策逐一妥善处理,使当事人基本满意。
三是继续执行“适当照顾”的原则,突出解决归侨侨眷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帮助20多户归
侨侨眷解决了住房困难、 子女就业等问题, 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安置归侨侨眷下岗职工21人;为6名
“三侨”(华侨子女、归侨、归侨子女) 考生上大学、14名“三侨”考生上中学给予了分数照顾;扶持
68户归侨侨眷脱贫致富,并救济贫困归侨52户。四是认真做好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先后走访慰问
100多人次,召开座谈会10余次,听取他们对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
问题,从而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经市侨办推荐,1999年有2名归侨侨眷被国务院侨务办公
室、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授予“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2名归侨侨眷受到山东省人民政
府的表彰。五是在全市归侨侨眷中广泛开展向海外亲人写一封信,为家乡引进一个项目,提供一条有
价值的信息,推销本市一种产品的“四个一”活动,发挥他们的亲情优势,为临沂市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