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督查督办,加大越级上访控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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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规定:对到省以上上访,全部立案、交办;对到市以上集体上访和到省以上个体上
访,必须由县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包案处理;对到省以上重复上访,必须由市级领导包案处理。为抓好
这些规定的落实,市委、市政府通过文件通报、会议调度、检查督促、集中整治等手段,共督查、督
办重要信访案件1517件,绝大部分得到了妥善解决。1999年,省信访局发函要结果的信访案件55件,
应结51件,已结51件,按期结案率为100%。同时,市委、市政府把控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工作纳
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之中。部分县区还把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控制情况,与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计划生育相并列,同样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