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8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article/9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article/9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在宣传贯彻活动中,一是精心组织全
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收听收看了全国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电视电话会议,提
高了各级领导的防震减灾意识。会上李志田副市长重点强调:各级政府和社会各部门要按照《防震减
灾法》的规定,明确自己在防震减灾中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严格依法行政。二是领导重视,宣传活
动措施得力。市地震局、法制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宣传活动
的通知》,各县区分管地震工作的领导同志分别在县区报刊、电视台发表文章或电视讲话。3月1日,
各县区人大、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走上街头,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地震知识咨询。三是形式多样,
普及社会。在宣传活动中,市地震局及各县区地震局(办)出动宣传车26辆次,到驻地乡镇沿街宣传;
共印发《防震减灾法》16600份,单行本800 0册;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广泛
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防震减灾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四是地震系统内部认真
学法,领会各条款的内容实质,明确权力、义务,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通过专业法和公共法的学习考试,有10位同志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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