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商业银行于1998年2月18日正式挂牌营业,系地方性股份制金融企业。实行一级法人、统
一核算的经营管理体制,行政属市政府领导,业务受市人民银行监管,总股本1.08亿元。首届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7人,监事会5人。总部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部、会计出纳部、
计划信贷部、业务发展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科技培训部、保卫部、监察室、工会、团委、营业
部和17家支行,共有从业人员1300人。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1998年,商行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增存压贷、保支付、保稳定”这
一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
依法规范,稳健经营,使各项业务都取得长足发展。至年底,完成存款余额20.7亿元,贷款余额16亿
元,收回不良贷款5800万元,化解风险贷款6800万元,缴纳各项税金1312万元,实现利润1158万元,
为支持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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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商业银行于1998年2月18日正式挂牌营业,系地方性股份制金融企业。实行一级法人、统
一核算的经营管理体制,行政属市政府领导,业务受市人民银行监管,总股本1.08亿元。首届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7人,监事会5人。总部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部、会计出纳部、
计划信贷部、业务发展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科技培训部、保卫部、监察室、工会、团委、营业
部和17家支行,共有从业人员1300人。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1998年,商行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增存压贷、保支付、保稳定”这
一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
依法规范,稳健经营,使各项业务都取得长足发展。至年底,完成存款余额20.7亿元,贷款余额16亿
元,收回不良贷款5800万元,化解风险贷款6800万元,缴纳各项税金1312万元,实现利润1158万元,
为支持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