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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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指导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和方法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慎重处理好
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指导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对全市509个宗
教活动场所进行了重新登记、年检,规范了宗教活动秩序,依法打击了邪教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沂
水上流庄等少数民族群众的上访事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维护了民族团结。三是加强了对年轻教职人员
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年内还协助民族宗教局筹备召开了市基督教“三自”爱委会和市基
督教协会第一次代表会议,选出了市基督教领导班子,从而增强了教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帮助信
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开展了科技进教堂、先富带后富活动;利用国家、省、
市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56家少数民族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少数民族经济
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