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地矿法制宣传教育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8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article/4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0/article/4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地矿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坚持面向各级领导,面向采探矿权人,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 传车、宣传咨询站等进行宣传。全年各级共出动宣传车100余辆次,设宣传咨询站20余处,制作张贴 各种标语8000余幅,印制各种宣传材料2万余份,多数县区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在报纸上发表了宣 传纪念文章等,使宣传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二是认真抓了公共法律和专 业法律的培训。通过派出去学,请进来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地矿行政执法人员和采探矿权人进 行培训教育。全年派出地矿行政执法人员到省以上参加培训学习30多人次,市、县区培训采探矿权人 200余人次,培训地矿行政执法人员400多人。同时,组织全市400多名地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政府 法制部门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和省地矿厅组织的专业法律考试,均取得了好的成绩。通过宣传培训教 育,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地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