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老年法》的宣传贯彻不断深入

视图

档案浏览器

   《老年法》的宣传贯彻不断深入
全市加大了《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宣传贯彻《老年法》作为“三五” 普法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领导电视讲话、印发宣传材料、举办讲座、学习 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培养、总结了一大批 贯彻《老年法》好的典型加以推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全市共印发各类老龄问题宣传材料2.5 万份,制作宣传标语3000条,办黑板报、宣传栏1500个,办理老年人来信645件,接待来访734人次。 各级司法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办理涉老案件231起,有的还进行了公开审理,起到了惩处一个教育一 片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8月份,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牛耀宗率省政协 检查组一行15人来我市,对《老年法》和《老年人优待规定》的宣传普及情况,老年事业纳入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贯彻落实《老年法》和《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措施和办法,老年人的生活、思 想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情况,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情况和司法部门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情况以 及贯彻落实《老年法》、《老年人优待规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6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 查组听取了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先后到莒南县和兰山区进行了检查,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 不同层次老年人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部分老年服务设施,征求了部分领导、老龄工作者和老年 人的意见。省政协组织的这次视察,对我市学习贯彻《老年法》和《老年人优待规定》,进一步促进 老年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全市已签订赡养协议书53.6万份,其中本年内新签4.5万份。 通过认真宣传贯彻《老年法》,老龄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的老龄意识逐渐增强,人人知 《老年法》,人人遵守《老年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