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郯城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
审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圆满完成了199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1~4月份,集中力量开展了同级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的审计工作。共审计了18个一级预算部门,并延伸审计了这些部门所属的基层单位。在预算执行
和财务收支审计中,共查出各项违纪金额2348.93万元,应上缴财政9万元,已上缴财政9万元。县审计
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分别进行了
处理。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粮食挂帐清审任务。依照省厅及市局《关于清
查审计粮食系统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情况的实施方案》,县审计局会同县财政局、农
发行、人行、粮食局、农业银行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清查审计组,于6月10日进驻蒙阴县
开展清审工作。审计组全体同志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克服时间跨度大(自1992年3月至1998年5月)、
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等困难,历时三个多月,圆满完成了清审任务,基本托清了全县粮食系统的家底,
核实了粮食系统农发行贷款占用和财务挂帐情况。清审结束后,工作组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
三是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年内先后对31个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
根据查出的问题,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并将审计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为领导和组织
部门正确评价、任免干部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是严格审计执法,加强行业审计。在乡级财政审计中,共审计乡级财政项目12个,查出违纪违
规金额369万元,应上缴财政12万元。在金融审计中,共审计金融单位2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77万
元。在审计中突出了“打假、治乱、防风险”,通过审计,搞清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情况,
揭露和查处了各种违规经营活动,促进了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在行政事
业审计中,共完成审计项目14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300万元,应上缴财政68万元,已上缴27万元,
其中罚款21万元。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救灾救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专项资金,通过审
计,促使有关部门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开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
益,年内完成基建审计项目15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394万元,应上缴财政28万元,已上缴财政25万
元,其中罚款24万元。围绕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展了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
计,共完成审计项目8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16万元,应上缴财政30万元,已上缴财政27万元,其
中罚款15万元。通过审计,加强了对企业资产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了国有资产
的保值增值。
审计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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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郯城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
审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圆满完成了199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1~4月份,集中力量开展了同级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的审计工作。共审计了18个一级预算部门,并延伸审计了这些部门所属的基层单位。在预算执行
和财务收支审计中,共查出各项违纪金额2348.93万元,应上缴财政9万元,已上缴财政9万元。县审计
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分别进行了
处理。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粮食挂帐清审任务。依照省厅及市局《关于清
查审计粮食系统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情况的实施方案》,县审计局会同县财政局、农
发行、人行、粮食局、农业银行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清查审计组,于6月10日进驻蒙阴县
开展清审工作。审计组全体同志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克服时间跨度大(自1992年3月至1998年5月)、
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等困难,历时三个多月,圆满完成了清审任务,基本托清了全县粮食系统的家底,
核实了粮食系统农发行贷款占用和财务挂帐情况。清审结束后,工作组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
三是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年内先后对31个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
根据查出的问题,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并将审计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为领导和组织
部门正确评价、任免干部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是严格审计执法,加强行业审计。在乡级财政审计中,共审计乡级财政项目12个,查出违纪违
规金额369万元,应上缴财政12万元。在金融审计中,共审计金融单位2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77万
元。在审计中突出了“打假、治乱、防风险”,通过审计,搞清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情况,
揭露和查处了各种违规经营活动,促进了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在行政事
业审计中,共完成审计项目14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300万元,应上缴财政68万元,已上缴27万元,
其中罚款21万元。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救灾救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专项资金,通过审
计,促使有关部门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开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
益,年内完成基建审计项目15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394万元,应上缴财政28万元,已上缴财政25万
元,其中罚款24万元。围绕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展了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
计,共完成审计项目8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16万元,应上缴财政30万元,已上缴财政27万元,其
中罚款15万元。通过审计,加强了对企业资产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了国有资产
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