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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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成立地区治理"三废"办公室。1976年至1977年,建监测楼,设实验室,购置仪器、车辆。
1978年,开展区内水质监测,年底新上大气污染化验室,土壤废渣污染监测化验室。至1984年,已建
成费县、莒南、日照、沂水、沂源、蒙阴、临沂7个监测站,区内初步形成了环境监测网络。1991年,
区内有11个监测站,146人,监测仪器87台,车辆9部。近年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区内大气、水源、
海域、土壤、农副产品进行调查、监测,为治理污染提供依据。1994年底,全区共有10个监测站,形
成了全区的监测网络,共有监测人员159人,监测仪器306台套,其中计算机3台,车辆13台,监测用
房6912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区内各级
政府结合区情、县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至1994年,全区共制定有关环保的文件35件,其中关
于建设项目环境治理的8件,征收排污费的5件,污染防治方面的14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7件,环
保产业管理的1件。
一、废气治理
(一)消烟除尘。1974年,东风、郯城、临沂、蒙阴等化肥厂,日照、沂水、临沂等发电厂实行烟
道除尘,回收大量烟尘。1978年,郯城化工厂氯气回收项目完成,消除了氯气对农作物的大面积污染。
沂南金矿从硫酸尾气中回收亚硫酸钠,供造纸用。沂蒙冶炼厂改造工艺,减少铅蒙汽和二氧化碳排放。
1980年,沂源化肥厂对合成烷放空气实行净氨再进炉烧燃。郯城化肥厂安装"三气"回收装置。地区节
能办改造锅炉76台,改造旧茶炉推广新茶炉1121台。1984年,郯城化肥厂锅炉上湿法除尘设备,使林
格曼降至二级以下。1988年,地区限期治理烟尘污染严重点源23个,各县限期治理20个,全市新增废
气处理能力33899万标立方米。到1989年底,全区共有锅炉1406台/3928.8蒸吨,已改造1098台/3556.4蒸
吨,达标942台/3179蒸吨,改造率78%,达标率67%。到1994年底,全区共有锅炉357台/2254蒸吨,其
中烟尘达标排放的311台/2022蒸吨,达标率87.9%,工业窑炉256座,其中排放达标的137座。全年耗煤
量201万吨。
(二)实行集中供热,推广联片取暖。1981年,临沂城始筹建联片供热项目。1987年,莒县建成热
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1987年,临沂筹建热电厂,1991年一期工程投产运行。
(三)关停土法生产的小企业。1984年,关停了24家严重污染大气的乡镇企业。1988年,关停了133
座土硫磺窑。
(四)创建无黑烟区。至1989年,全区新建市、县无黑烟区40平方公里,其中临沂7.1平方公里。截
止到1994年底,全区建成无黑烟区面积已达57平方公里,其中临沂城为24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
率48.1%。
(五)发展型煤及无污染能源。通过发展型煤,以便充分燃烧,降低污染。1989年型煤年供量达5万
吨。鼓励城乡居民使用天然液化气、太阳能、沼气。1984年,全区建有沼气池111180个。
二、水污染治理
1986年,全区有电镀厂44家,决定撤并20家,保留24家,保留的需经改造,验收合格后发"电镀许
可证"。在造纸业推广铵法造纸。在酿酒业,自1969年以来,推广利用酒柄废水制造酵母片和农药,
以减轻污染。在制革业改碱法制革为酶法制革,减少废水中硫化碱、铬等有害物质。在化肥制造业,
建废水闭路循环处理工程,减少废水排放;建废水处理装置,使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达标后再排放。在
农药制造业,推广利用活性硫蒸馏吸附性处理有机磷废水。在纺织行业,建废水沉淀池,使废水沉淀
达标后排放。在医疗行业,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杀菌除污。
1989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9802万吨,年处理1784万吨,处理达标率为83.62%。1994年工业废
水排放量5257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232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42.5%。
三、废渣治理
为减少废渣占地污染环境,区内各级领导鼓励变废为宝,利用废渣作生产原料或铺筑公路。用煤
矸石生产砖瓦,1978年即达6亿块(片)。1981年,临沭、日照化肥厂利用炉渣平砖400万吨。1989年,沂
源化肥厂将煤渣、煤矸石粉碎,与燃料煤混合供锅炉使用,既节能又少排渣。郯城化肥厂与山东大学、
南京工学院合作,采用微机自动控制技术,以造气炉渣为主燃料,把一台10吨旧锅炉改造成沸腾炉,
1986年底投运后,年处理废渣1.2万吨,节煤3500吨,二次渣全部由砖厂再利用。1989年,全区固体废
弃物164.14万吨,综合利用8.37万吨,占5.1%。1994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39万吨。
1994年,投资1263万元用于污染治理,其中环保投资263万元,安排污染治理项目26个。
四、环保行政执法管理
1989年,地区环保局决定,对全区15个排污较大的化工、化肥、硫酸、造纸企业实行许可证管理,
符合要求的由环保管理部门发放许可证,排污量和污染物浓度超过上限,则限制生产或采取经济处罚
措施。行署专员与各市、县长签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以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为及早治理污染,
环保部门要求,凡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必须实行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1989年,全区共建成投产项目24个,县属以上企业"三同时"执行率达90%,乡镇企业全部
执行"三同时"的占78.6%,部分执行的占21.4%。1994年,申报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151个,批准
建设项目111个,拒批、否决项目40个,大中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乡镇村办企业"三同
时"执行率达91%。由于加强了环保方面的行政管理,创建清洁文明工厂成为多数工业企业上下一致
的行动。1980年,先后分两批对区内35个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排污超标收费,后逐步扩大收费范围,从
而促进了污染的治理。收费分水污染收费、气污染收费和废渣污染收费,排污费征收来自污染企业,
用于污染治理。

临沂地区部分年份征收排污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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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收费│收费 │省属企业 │地属企业 │县属企业 ┃
┃ │单位│金额 ├───┬───┼───┬───┼───┬───┨
┃ │ │ │单位数│金额 │单位数│金额 │单位数│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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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21 │16.89 │3 │6.45 │4 │2.48 │14 │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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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138 │150.52 │15 │51.05 │16 │9.60 │107 │8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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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261 │200.00 │11 │11.90 │17 │23.35 │233 │1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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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559 │554.75 │7 │6.48 │59 │104.10│493 │4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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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746 │740.60 │5 │6.40 │50 │102.10│683 │6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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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1425│1008.75 │20 │25.86 │55 │177.22│1350 │8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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