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志序·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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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州府志》序
李希贤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志之由来尚矣。沂自改郡以来,二十余年,至今志犹缺焉。虽所领州
邑不乏记载,其山川事物,分裂于昔而统会于今,旧属于彼而新隶于此。城郭犹是,制度已非。若不
通一郡而汇为全书,谓非旷典与?癸酉春王,余奉间命,来守是邦。取州邑志而观之,或繁而未提其
要,或简而未悉其详。求其繁简得宜,归于体要者,往往难之,而距今又数十年矣。此数十年中,太
平既洽,文德覃敷。凡山川之奠丽,鸿雁之安集,农桑之修举,庠序之振兴,皆前志所未及也。况沂
为四达之区,我皇上六飞时驾,父老于此瞻云就日焉,子弟于此欢欣趋事,设离宫别馆以望幸焉。车
辙马迹所至,颂圣德而被絃歌者,不可胜数。无以志之,其何以扬德意而宣文教与?窃不自揣,而有
纂修之志。顾其事至重,不敢轻举。博求郡邑之书,旁采荐绅之论。爰聘吴江学博潘小山,商确考订,
阅三年脱稿,为三十六卷,尚多未惬,缮呈臬宪,重加划正。复延日照丁恺曾、无锡明经陈占五、薛
鹏程先后厘定,酌繁简,订异同,发凡起例,分门以聚类,挈纲以统目,始得成书。尝思马鄱阳有言:
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为。自分寡昧不文,兼之簿书鞅掌,何敢操觚以议短长。幸臬
宪为之裁成,又得诸君及七属同事将伯之助,是以沂志之纪巡幸知遊豫之兴歌,次蠲、次知老稚之得
所。若乃分野灾祥,测天文之己验;山川疆域,辨地理之异宜。与夫物产之盈缩,民俗之升降,吏治
之得失,文献之存亡,皆可按籍而稽庶,足以备鉴观之资矣。异日者踵事增华,以标一方之胜者,则
又竢于后之君子。
时,大清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花朝月之朔六日谷旦。

注:作者时任沂州府知府。

《郯城县志》例言
王植
郡邑之志,正史所资,义例不可不严。旧如释宫老室,杂入典祀,明经诰赠,溷以捐赀。邪正未
分,名器可假,殊失春秋谨严之义。至学校部内,普济漏泽,辄附于后,尤其陋矣,所宜亟为更正。
事无年经月纬之笔,匪惟前此己事,多所架漏,亦觉各篇记载,漫无统归。今特增《编年》一帙,
而并灾祥于内。大书分列。微仿紫阳纲目之遗。惟朝廷大政,不专为一邑设者,不敢多载,以紊体制。
至古略而今详者,文献不足,义当缺疑故耳。
史体大传后,或有赞独行,传前或有序,若篇首皆弁小序,篇后又附余论,浮词颇多,客反夺主。
至于名贤宦业,传内称颂,例以史体,悉当书名,今一为芟除更正。若绪论之有关事要,足资采择者,
别入艺文,以垂可久。
名实关乎劝惩。故称人以孝,必详永言之行;颂人以忠,必列敬事之迹,称此而求有征乃信。若
公共谀词,无可指据,即誉蹠以夷,貌阳为孔,孰能禁之。若于传内无名,名下赘赞者,概不敢入。
其果事迹稍备者,宁入之列传,以昭来许。
郡邑志乘,原备文献。宦迹人物,献之实也;阄韵摛藻,文之华也。旧于舆地建置内附入篇咏,
芜杂无序,且小佳篇,艺文所收,更为寥寥。今广为搜讨,尽入本帙。或邑之人,或邑之事,依时代
先后,以便续入。惟同一题者,列为类及。
郯县原为东海郡治,称东海者类郯产也。按通志所录,邑贤多注东海郯人。旁考海州志,每有复
见,似不免于借才。僻壤苦无书史,足资考核。然旧志所记载,父老所称述,必有可据,当因之勿易。
至仙释诞说与二氏之祠,不便入于正帙,用见存而勿论之意,另为附余志。
旧志,有明以前无考。今刊本为万历十三年广文邱问礼及康熙十二年县尹冯可参之笔,另有抄本
未刊者,则康熙五十年县尹荆文康之笔也。于邑中事迹皆苦略而弗详,抄本寥寥无几,今虽极力搜索,
未免杞宗无征之憾!
郯为省南下邑,接壤水乡,十岁九灾,民生甚苦,如《编年》内所载灾变、贫瘠诸事,颇为详悉。
又诗中如《灾民歌》、《神水行》,文中如《义仓论》、《推惠田记》,皆不啻郑侠绘图,令读者恻
然悚然。后之君子,当于此三复勿NFEB4。

注:作者时任郯城县知县。

清·道光七年沂水县志序
张燮
州邑之有志,所以助政治,维风俗者最要。不惟山川纪胜,人物表征为一境之故实已也。已酉岁
承乏沂水,检阅旧志修于康熙十一年,模糊漫漶,字迹几至不可测识,亟与邑中诸君子谋所以修辑之。
夫志与史异,史昭劝戒,志备参考。昭劝戒有笔削宜严,备参考故采录宜广硕。其中有不可者五:一
人一事备极搜罗,自经史子集下逮业书胜说,繁征博引,变纪载为考据,辞多枝叶,泛滥无当,其失
一;徇物市恩,来者不拒,行谊则多作传赞,以志乘而潜拟史官,事实则漫欲揄扬,因收采而致违成
例,其失二;文艺之属,连篇累牍,近于选家,如刘知几所讥,非复史书,更成文集,其失三;所任
或非其人,扬则近索米之嫌,抑则有遗珠之叹,公家言竟作私家言,其失四;即地表事,因事咸实,
其文贵辨而不华,质而不俚,乃或词浮于事,纤靡繁缛,或村鄙不文,语可喷饭,其失五。沂志缺修
已百五十四年,中间继以府志迄今亦六十七年,事迹之宜增广者不可屈指。案牍余暇,查核各项新旧
卷及采访所得,悉心纂辑。每一属稿,晨夕披览,文义有不妥者辄为更易之。自丙戊八月启局,至次
年闰五月阅十一月而规模粗具。复与诸绅士校其错误,补其遗漏。凡山水、地域、民风、物产、典礼
之定制,财赋之成数,与夫官师、科名之纪载,忠孝节义之表扬,胪掌故,明纲纪,振芳烈,撷秀翘。
继旧邑、郡志,为斯邦彰往察来。政治风俗之所系,,而于五者之失恐未尽泯,是有望于后之君子焉。
道光七年八月朔日。

注:作者时任沂水县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