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意见(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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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几年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我区编修第一代社会主义新志书的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
府的领导关怀下,广大修志工作者不为名利,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奋发进取,做出了很大成绩。征
集整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 编辑出版了一批专业志书及志类成果; 《费县志》、《蒙阴县志》、
《临沭县志》已完成送审稿;今年内《沂南县志》将进行评议,《沂水县志》、《平邑县志》、《郯
城县志》可望脱稿;地直部门有承编任务的90多个单位,已有30多个单位的志书脱稿;《临沂地区志》
现已开始试写。但是,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单位对这项重要工作很不重视,放松
领导,措施不力,致使修志工作进展缓慢,有的时断时续,有的停滞不前,有的至今仍未开展工作,
有的单位修志工作条件还不适应编志任务的需要,以致制约着编志工作的开展;有的单位对修志人员
应解决的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部分同志不安心修志事业;有的单位忽视志书质量,草率成
志,内容单薄,不经评审验收,即散了摊子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志书的编纂进度和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切实加强编修地方志书工作的领导
编修地方志书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志书修好修不好,关键在各级政府。各县市政府、地
直各承编部门一定要将修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政府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修志工
作,凡是还没有明确分管领导人的要抓紧明确。由于人员变动编志委员会不健全的要尽快充实调整。
分管领导同志要把修志工作列入任期目标,切实负起责任,主动抓好。地方史志机构只能加强,不能
削弱。凡是机构不适应编志任务需要的,一定要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尽快予以强化;各县市史志办的
在编人员不能少于10人,业务骨干不足的,要尽快予以调整充实。鉴于总纂阶段任务繁重,地、县市
史志办公室可根据编志工作实际需要,适当聘请一些具有专长且身体尚好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这项工
作,以弥补在编人员的不足。地直承编部门的编志机构,大多不列编制,由于承编任务阶段性、时间
性较强,应根据自己所承编的任务,抽调一批骨干,集中时间从事分志编写。各承编单位,一定要按
照行署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编志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各级政府、各承编部门要千方百计予以
安排解决,不能因财政困难而制约编志工作的进展。县市志书的出版印刷经费,由本县市财政解决,
各县市政府要抓好落实。要为编志人员创造良好的基本工作条件。领导同志一定要支持他们的工作,
关心他们的生活,要努力解决他们所必需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住房及应得到的各种待遇;以解除
其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要强化修志队伍,提高编写水平
新志书的编写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科学性都很强的工作。广大史志工作者肩负着为
党立志、为人民立志、为社会主义立志的历史重任。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志书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
度上将取决于编志人员的素质。因此,强化修志队伍,提高编写水平,就显得特别重要。修志队伍的
强化,除了尽可能再充实一批业务骨干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编志队伍的自身建设,在实践中努力提
高现有编志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一部志书的编纂,一定要选配好真正能够胜任、并能主持编写的得力
主编。还要配备几名既有一定水平,又能埋头苦干的副主编和编辑骨干。史志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加强
对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行署希望广大修志工作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胜任编志工
作。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既要着眼于当前任务,又要考虑社会效果,还要接受历史的检验。
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光荣任务。
三、要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志书质量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一部高质量的志书不仅有益于当代,而且还能惠及后世。新编地方志书是各
级政府主修的“官书”,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如果草率成书,质量低劣,就不能起到“资政、教育、
存史”的作用,不仅劳民伤财,甚至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把确保新志
书的质量摆在首位。一定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修志,科学地记述本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
现状,务求使志书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完美统一。所记的史实要准确,要存真求实,反映
历史发展的本质和主流,记事的观点要正确,要做到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入志的资料要翔实,特别
要记述好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所取得的光辉业绩;记述要深刻,要突出重点,反映特
点,把握本质;语言要精当、准确、鲜明、生动。要做到文约事丰,严格控制志书的篇幅和字数。要
正确处理好志书质量和进度之间的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
四、要严格志稿评议审定程序
对志稿进行认真地评议,是提高志书质量的重要步骤和有效方法。凡是已达到评议水平的志稿,
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邀请有关人员参加评议。评稿一定要认真负责,讲求实效。评稿之后,被评单位
应认真梳理评议意见,本着择善而从、合理可行的原则,制定具体修改方案,对志稿认真修改加工,
使之臻于完善。
志书的审定工作,是确保质量的关键,是一项严肃而繁重的任务。各级政府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审定程序,严把审稿关。从我区实际出发,行署确定,县市
志书要以县市政府审定为主,审定后,由县市政府向行署写出送审报告,地区史志编委会组成地、县
市志审核小组,代行署对县市志稿进行终审验收,终审验收合格后,给予准印批复,并报省备案。地
直承编部门的专业志,由承编部门领导负责审定,然后,地区史志办公室组织审查验收。《临沂地区
志》由行署负责组织审查,报省终审验收后出版发行。各级审稿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切实把好政治
关、保密关、史料关、体例关。凡是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志书,一律不准出版。县市志书终审工作中的
所需经费,由各县市负责解决。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承编部门,要在近期内研究一次本单位的修志工作,根据今年五月全区
史志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文意见,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定出计划,落实措施,以保证在预期内圆满完
成我区第一代社会主义新志书的编修任务。
(临政发[1991]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