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专区土地改革工作总结初稿(摘录)(195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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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成绩
1.经过了八年来历次的群众运动,彻底摧毁了封建残余势力,充分发动了群众,创立与巩固了基
层组织,扩大了农村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确立了群众优势,巩固了农村人民民主专政,具体表现在下
列各方面:
(一)土地改革的群众运动,是一次深入一次。由减租减息到结束土改,均采取了政府大力支持与
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结束土改中,政府主动地逮捕与镇压了血案在身的恶霸地主,结合群
众控诉与检举了不法地主,尤其是在抗美援朝、结束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互相推动下,
共逮捕不法地主836人,杀183人,缓杀25人,关281人,经县、区政府批准管制的1801人。群众参加讲
理会及法庭审判的共787003人,占总人口的22.1%。
(二)在团结生产教育的基础上,适当的补偿了中农利益,同时,正式确定了地权,普遍的颁发了
土地证,解除了农民生产上的思想顾虑,大大克服了农民中“怕冒尖”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三)在结束土地改革运动中,有70~80%的农民,受到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在
各种基层组织中有80%的订立了爱国公约,农民群众较普遍的喊出“要人有人,要粮有粮”、“帮助
朝鲜人民彻底打败美国鬼,不受二茬罪”的响亮口号,并以实际行动迅速提前缴纳了麦、秋两季的公
粮。并有7565名青壮年农民自动报名参军上前线。农民捐献飞机大炮更加积极,全区群众先后认捐数
字已达95亿元,已超过了预计要求。
(四)在土地改革整个过程中,分配土地财产时均注意了首先照顾烈、军、工属及在乡的革命残废
军人,加强了拥军优属教育,提高了革命军人家属及荣誉军人的政治地位。全区军属应代耕的土地有
80%的做到了固定代耕,不但保证了军、烈、工属的生活,且大大鼓励了军属生活的积极性和前方将
士的杀敌热情。
(五)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建立与健全了基层政权。全区共有1318个乡,均健全了乡政委员会。普
遍召开了三次到六七次的人民代表会议,发扬了民主,加强了人民各阶层的团结,扩大了农村人民民
主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人民民主专政。
(六)在运动前,地委、县委普遍的进行了一次整风学习,由上而下揭发了官僚主义与命令主义倾
向。去秋及今年6月份共训练了9272名土改干部(县、区干部1204人,乡村干部、积极分子8072人),经
过学习提高了干部政策观念,保证了各种政策的正确贯彻。
2.在全区范围内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巩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据不精确统计:在
结束土改中,共没收地主多余的土地21504亩,并征收半地主式富农、小土地出租者及公地共6822亩,
处理了历次运动中遗留的果实尾巴地7633亩。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复查运动中,共从地主手中没收
出土地2467000余亩。1970000农民(占农业人口的60%)先后分得土地240余万亩,每人平均分得地1.24亩。
结束土改后,农村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一般是:中农占地最多,雇贫农(按原成份计算)次之,富农
第三,地主土地最少。雇贫农分得土地后,加之政府大力支持,近两年来急剧上升为中农,如:莒南、
沂南、沂源……等老区中农成份已占总户数的80%到85%,个别乡村已占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