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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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幼保健
区内专设妇幼保健机构始于1953年。是年,在各县卫生院设保健科。1957年,各县保健站单立,
负责妇幼卫生宣传、新法接生、妇幼疾病调查、防治、基层业务培训等。时,全区县、区两级共有妇
幼保健人员83名。1964年8月,临沂专区妇幼保健站成立。1965年,有职工7人。全区有县、社妇幼保
健人员181人。“文化大革命”前期,各级妇幼保健站陷入瘫痪。1969年后,各站陆续恢复正常工作。
1987年, 地区妇幼保健站有职工35人, 其中技术人员28人(主治级1人、师级6人)。全区有县、乡
(镇)妇幼保健人员867人,其中主治医师16人、师级92人、士级566人、卫生保健员193人。1986年11
月,地区儿童医院成立,设有60个床位,技术人员64人,配有先进医疗设备。
(一)接生 20世纪前,区内一直沿用古老的旧法接生,卫生、技术落后,感染病多,死亡率高,
遇难产多是两命难保。1903年,现代新法接生技术开始传入区内。当时,美国传教士在临沂城办基督
医院,用新法接生,处理难产、剖腹产。1942~1945年间,由临沂人王保玲、刘玉芝先后创办的东关
妇婴诊所和城内安华药房,用新法为周围产妇接生,操作正规,无菌断脐。1944年5月后,滨海平民
医院多次举办接生婆训练班,传授接生新法。1949年12月,鲁中南行署卫生局和妇联在临沂城关试
办助产员学习班。1950年,省卫生厅30余人来临沂地区帮助改造旧产婆,培训新法接生员。1951年,
临沂专区中心卫生院举办农村接生员师资培训班,并组织工作队,举办接生员培训班。各县普遍开展
了培训接生员、改造旧产婆工作。全区共办接生员训练班13期,培训新接生员456人,其中70~80%是
旧产婆。1952年后,在全区广大农村全面开展了改造旧产婆、培训接生员工作。1956年,全区共有接
生员9435名。接生过程基本做到了“三净”(接生员手、接生器械、产妇会阴部洁净)。1965年,各地
选拔一批青壮年妇女充实接生队伍,培训接生员5619名。从1971年开始,每年普训一次。1973年,新
法接生率达73.77%。1977年,全区各生产大队成立妇幼卫生室。全年新法接生率上升到96.3%,新生儿
破伤风率降至0.66‰。1978年,全区普及了新法接生,1985年,开展科学接生,要求女乡村医生、接
生员必须达到10会: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会识别高危妊娠;会消毒灭菌;会观察产程和发现胎儿
窘迫;会识别和处理一般性难产及新生儿窒息;会抢救新生儿窒息、能熟练掌握阿氏评分法及时抢救;
会保护会阴和缝合Ⅰ、Ⅱ度破裂;会处理产前产后出血;会处理残留胎盘;会填写产前、产时、产后
记录。是年底,女乡村医生达到10会的有507人,接生员达到10会的有1140人,科学接生率达43.7%。
至1987年,全区有集体办妇产室331处,个体办接生站114处。有女乡村医生2062人,接生员10372人,
科学接生率为58.82%。
(二)妇女劳动保护 1951年实行女职工产假休息56天;1980年独生子女产妇延长到80天,1983年延
长到4~5个月。以上产假期均照发工资。1961年3月,全区各公社、大队落实省规定的“四期”保护
措施,即干活时,“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产期休息56天,补助
工分”。自1972年开始,各县、社每年都进行一次妇女病的查治工作。工厂、学校等制订女工保护制
度,配备保护用品,确保女工健康。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患病率逐年下降。因集体劳动而造成的流产、
早产、月经病等基本得到控制。1979年,更年期列入劳动保护范围。从1982年始,地直单位女职工每
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对病患者定期复查。
(三)围产期保健 1979年,开始围产期(妊娠28周产后1周)保健。先在沂南、费县试点,加强对孕
产妇、胎儿、新生儿的系统管理。1981年,举办围产期保健学术讲座。翌年,各县先后办学习班19期,
培训赤脚医生千余人。印发《孕妇须知》等宣传材料12万册。各县均购置了“多普勒仪”,对胎儿进
行预测监护。 全区有289个生产大队开展了围期保健。 对孕产妇、 新生儿实行登记、建卡、随访。
1985年,全区开展围产期保健的村已达7348个,计划内生育的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4/万,产前后检
查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四)妇女疾病防治 1959年10月,省妇科疾病调查组来临沂,同专区、莒南县医务人员组成子宫
脱垂调查队,共调查3个生产大队,历时20余天,查出病人1779名。经过中药和针炙治疗,近期疗效
为70~80%。1961年,全区共查出子宫脱垂病人40924人,治疗近期效果尚可,远期疗效不佳。1962年7
月, 开始推广用子宫托治疗子宫脱垂, 至1965年,广泛使用于临床,能缓解暂时痛苦,不能根治。
1975年春,派人去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学习宫复灵局部注射疗法,效果尚好,但因药物少未能推广。1976
年,派人去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学习“291-3”注射液疗法,并由沂水中心医院帮助制造注射液,地、
县两级举办13期学习班。经治疗,646例的近期观察有效率达100%,治愈率88%,副作用较小,但一年
后复查有效率仅占35%左右。1977年,曾推广明矾注射液、升麻注射液治子宫脱垂,一年后复查有效
率均在30%左右。1978年后,开始使用手术治疗子宫脱垂,停止了药物局部注射。至1987年,对手术
治疗后的病人跟踪随访,近期疗效100%,一年后复查,治愈率全区均在90%以上。同年全区发病2896
人(新发14人),有2207人得到治疗。1978年,开始研究制订治疗尿瘘病方案,各县妇幼保健站走村串
户,查访尿瘘病人,年底,全区共查出196例病人,地区手术队治疗32例,治愈26例,无效6例。1979年,
在临沂召开的六地市防治技术学习班上,省立医院、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医师作了24例尿瘘示范手
术,成功率100%。至1985年底,尚有46例尿瘘病人,均为年老体弱不适应手术者。
(五)儿童健康检查 1951~1953年,临沂、沂水两专署卫生科,均在儿童节日组织医务人员对机
关托儿所和社会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经对临沂县托儿所两次检查,发现儿童患病率分别高达93.4%和
84.4%。沂水专署卫生科对1778名儿童进行了检查,查出患病者460人,查后,对患者实行适当的免费治
疗。1954~1956年,各县均对部分儿童进行了健康检查。1975年9月,地区卫生局组织15名医务人员,
对297名学龄前儿童进行佝偻病试点查治, 查出佝偻病患者151人,患病率为50.8%。1976年,在7个县
133014名儿童中检查,佝偻病患病率为40%以上。从1977年起,地、县妇幼保健站在各地医院配合下,
每年都进行不同类型的检查。至1984年,接受检查的儿童达81.49万人。1984年6月,对地直机关、厂
矿、企业单位7周岁以下儿童进行营养不良性贫血和佝偻病专项调查,受检查儿童2640人。1985年以
后,每年对全区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检查都超过30万人,检查率占全区儿童的30%以上。检出率为35%以
上,矫治率在95%以上。
(六)婴幼卫生保健 从1961年开始,全区对婴幼儿疾病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护理好”的“四早一好”防治措施。加强了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急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同时,对
小儿营养不良症进行大面积防治。1965年,开始在平邑、临沂建立特保儿童健康卡片,因“文化大革
命”干扰未能在全区推开。1975年以后,特保儿童卡片促进了计划生育的开展。自1980年起,全区进
行了为期3年的婴儿死亡率回顾性调查及死因分析。1984年春,地区妇幼保健站举办儿童保健学习班,
学习小儿“四病”(佝偻、缺铁性贫血、肺炎、腹泻)的诊断标准及防治。1985年,进行第二次全区性
婴儿死因回顾性调查。1985年以后,各县(市)对部分体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在“妇幼保健程序化管
理”试点单位实行学龄前儿童系统管理。在全区开展了计划免疫、婴幼儿早期教养和托儿所婴幼儿的
卫生保健工作。
二、干部保健
1953年,地区组建干部保健委员会,负责安排机关干部的保健、疗养、休假和体检工作。专区干
部疗养院于1960年建立,设150个床位,主要收治机关和企事单位的肝炎患者。“文化大革命”期间
停业10年,1978年撤销。地区供销职工疗养院于1954年建立,有400个床位,疗养对象主要是供销系统
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人员。1957年,中国煤矿总工会所建的煤矿工人临沂温泉疗养院也兼收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疗养。主要负责机关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行署机关卫生所,到1989
年设有诊断、治疗、理疗、化验、针灸、心电图、B超声、观察等室,并配有先进诊断、治疗仪器。
另外,在地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沂水中心医院都设有保健科和干部病房。机关干部第一次全面体
检,始于1953年。此次体检,在驻临沂城532名机关干部中,查出血丝虫病患者107名,均得到了及时
治疗。1959年春肝炎流行,保健委员会和卫生科组织第二次体检,检查752人,发现肝炎患者32人。
翌年,患者全部入院集中治疗。1962年11~12月,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对地直72个单位的2220
名干部作健康检查,在304名副县级以上保健干部中,患病137人,占45.1%;在2156名一般干部中,患
病者1243人,占55.7%;健康或基本健康的占42.3%。此结果引起党政领导重视,随即妥善安排了患者
的治疗、疗养和休息,在机关中加强了防疫措施。1964年2~3月,在地直单位进行第三次全面查体,
在3084名干部中,患病者1194人,需住院的9人,查出的病人均得到及时治疗。1983年,恢复干部查体
制度。是年,地区人民医院对地直1049名离、退休干部进行了健康查体。此后,地、县有关医院陆续
为离退休老干部、县级以上在职干部、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科级干部建立了健
康档案。保健工作逐步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