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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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防疫机构
1949~1957年,乡(区)卫生院均配备1~2人负责防疫工作。无卫生院的乡(区)由联合诊所及私人开
业医生义务承担。1956年6月,临沂专区卫生防疫站成立,地址在解放路东段,有平房720平方米。时有
职工32人,有生物显微镜2台,解剖镜、冰箱、恒温箱、烤箱等各1台。同年,各县相继建立卫生防疫
站,共有职工8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5人。从1963年始,各县站相继设检验室,配显微镜、冰箱、
恒温箱等微生物技术检验设备。
1960年,专区站迁至解放路西段临沂农业学校院内,有职工37人。1965年,迁沂州路南段新建地
址,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有职工43人(医师13人、医(技)士20人)。各县站共有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
职工220人(专业技术人员182人)。1976年,地区站有职工54人(技术人员44人),有高速离心机、各种卫
生学监测仪、显微镜等大型设备20余台(件)。各县站职工总数达332人(技术人员270人)。1985年,各县
市站职工总数达604人(技术人员495人)。至1987年,各县市站冷链设备配套完毕,各站至少已有1部防
疫专用汽车。
1989年,地区卫生防疫站建筑面积发展到8931平方米,有职工15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1人;
新增气象色谱、原子吸收、各种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放射监测等仪器,有超声心动图机、萤光显微
镜、全套冷链设备、微型电子计算机、13立方米低温冷库、200毫安X线机等。有专用汽车5部。乡(镇)
卫生院均设有卫生防疫股,配2~4名专职卫生防疫人员,全区乡镇专职卫生防疫人员共有590人,其
中主治医师1人, 医师40人, 医士230人, 防疫员319人。 至1994年,地区卫生防疫站建筑面积达到
10033平方米,有职工17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6人;新增紫外线分光度计1台,721分光光度计4台,
超静工作台2台,高速离心机1台,倒置显微镜3台,微型电子计算机1台。全区有县市级卫生防疫站10
处,专业技术人员637人,其中副主任医(技)师17人,主管医(技)师125人,医(技)师299人,医
(技)士130人,防疫检验人员等66人。
二、食品卫生
区内集市、饭店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始于1949年,由专区和各县卫生院卫生股或防疫股负责。1952
年,专署卫生科组织力量查禁患传染病者从事饮食服务业。自1955年始,对食品卫生合格者发卫生许
可证。从1956年起,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各级防疫站负责。60年代,加强了对贯彻食品管理法规的监
督监测,在食品行业中推广食具消毒。1975年,由卫生、商业、计委、经委、工商等部门领导组成地
区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各县领导小组亦相继成立。1976年,对全区冷饮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查,
未经验收的产品,不准生产。1979年,各卫生防疫站专设了食品卫生科。从1980年始,对全区食品行
业职工的健康检查,由自愿改为强制性。经检查,凡发现患有或带有传染病源者及某些皮肤病患者,
均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加工或服务工作。1980年食品从业人员查体2226人,不合格者占2.38%;1985年查
体56986人, 不合格者占2.66%; 1989年查体140213人,不合格者占1.51%。1982年5月,区内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对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的53种饮用酒,进行卫生学理化指标检
验,确认有81.1%的产品合格。1983年,地区防疫站在食品卫生科的基础上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科。
翌年,全区首批71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统一着装。1984年,对全区各厂家生产的酱油、醋等调料产
品进行了抽样检查,酱油和醋的卫生合格率分别为13.3%、53.3%。1987年,各有关执法部门协同工作,
查处和销毁了市场上待销售的大量伪劣变质饮用食品,计饮料133885瓶、酒20446瓶、罐头19491瓶、
乳制品4872袋(瓶)、糕点和糖果7000余公斤、调味品2150公斤、肉类920余公斤,其他食品31310公斤。
1988年,全区发食品卫生许可证47337个,占经营单位的95.97%。是年,食品抽查平均合格率为81.35%,
销毁不合格食品40840公斤。1989年,发放卫生许可证76341个。经抽查,各种冷饮的合格率为85.7%,
各种食品的合格率为85.7%,销毁劣变食品176040公斤。
1963~1989年,区内每年都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1964年发生中毒事件149起,有1252人中毒,
死亡54人。1974年发生中毒事件187起,有5569人中毒,死亡20人。1984年发生中毒72起,有2143人中
毒,死亡9人。1989年发生中毒事件2起,有37人中毒。历次中毒多由肉类、水产品造成,部分由农药、
野生植物造成。1990年,卫检部门配合工商、外贸、粮食等部门,对进入区内的700余吨毛豆油进行
了调查、查封和处理。全区共检样品4745件,合格率为80.7%。1992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故3起,中
毒人数105人,死亡1人。1993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3起,中毒人数137人,死亡2人。1994年,全区共
有饮食单位34982个,许可证发放率100%。先后组织检查活动6次,日常监督19000余户次,警告并限期
改进500余户次,停业整顿250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4户,销毁各类不合格食品19213公斤。培训卫生
执法人员1200余人。共检测食品6000余份,合格率为83.60%。从业人员体检74500余人,体检率为97.6%。
全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三、环境卫生
对环境卫生的重视和治理,始于1949年。每逢节日和开春,全民便进行卫生大扫除,并开始在城
镇、 机关对粪便、垃圾、水源实行卫生管理。1962年, 全区农村有9969个粪便管理专业队。翌年又在
3285个村170万居民中实行水源卫生管理,设23060名水源消毒员,定期对水井用漂白粉消毒、淘挖井、
加高井台、配井盖。1978年,各地医院开始对院内污水进行处理,初步控制了医源性环境污染。1985
年,建立了县以上医院的污水处理监测档案,当年对地区级3家医院的污水进行监测,均未检出致病
菌。1979年,较全面地开展了环境卫生监测,监测分散水源水质73个。监测分析了石臼、岚山头海区
海水、海产品各种毒物的含量,沂蒙冶炼厂及周围大气、土壤、农作物的铅、镉含量,以及岚山和巨
峰的农作物中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等。1982年,对临沂城区20个深层地下水源及日照、莒县、沂源、平
邑、临沭、临沂郊区的946个农村水源做了监测,有67.7%的水源理化指标合格,75%的水源细菌学指
标不合格。1984年,根据全国生活饮用水源水质及水性疾病调查方案,对全区13个县市103个乡(镇)的
142个水源分季做24项卫生学检验。经检验,全区自来水合格率为78.1%,手压井合格率为66.3%,大口
井合格率为62.8%。1982年7月至1986年1月,开始对临沂城镇大气污染状况与居民死亡原因调查研究。
城镇空气中二氧化碳日均浓度为0.091毫克,飘尘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0.391毫克,苯并芘日均浓度为
每立方米2.193微克。对临沂城镇常住人口进行了自1977~1984年连续8年死亡原因调查,前五位主要
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病、外伤中毒及意外死亡。1985年,石
臼港区大气每立方米含飘尘0.196毫克,含二氧化硫0.031毫克,每100立方米含苯并芘0.38微克;临沂
汽车站候车室内大气每立方米含飘尘1.76毫克、二氧化碳0.089%、细菌8792个,车站噪声中位数为53
~70分贝。同年,建立了县城以上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对服务人员进行体检,规定无卫生许可证者,
不得在公共场所开业。 1988年,对96处公共场所的空气卫生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用具
(品)等做了全面监测,地直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合格率为93.6%。经对公共场所服务员查体发现,有2.57
%的人不合格,遂另行作了安置。1989年,开始对化妆品生产厂家及市售化妆品抽样检查,并对人发
中微量元素含量、 环境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等作科研性调查, 获省卫生厅和地区科委奖励。1991~
1993年,开展了不同试剂产地对HBsAg、HBeAg阳性率的影响的调查。自1994年起,按全国城市集体式
供水监测要求,开始对临沂市自来水公司集中式供水的两处水源、8处管网末梢水每月进行一次水质
监测,卫生指标合格率为93.8%。
四、学校卫生
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学校卫生以倡导预防近视、沙眼、接种疫苗和预防肠道传染病为重
点。1964年,经对全区106所中学检查,初中生近视率为4.98%、高中生为14.11%。临沂、沂水、郯城、
蒙阴4县的小学生近视率为3.57%。 导致学生视力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述4县教室的人工照明均在
31米以下,全部低于50米烛光以上的要求。翌年,为改善学生视力,在临沂一中、临沂师范附小和建
设街小学推行简化眼保健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74年,为解决课桌椅不标准和数量不足的问题,教育和卫生系统曾研制推广用凌苦土和纸桨制
做课桌椅。 到1980年仍未得到明显改善。 据检查, 临沂、 沂水、日照、平邑4县16所中、小学仅有
21.79%的课桌符合或基本符合标准;仅有35.48%的椅子符合或基本符合标准;农村学校桌椅不合标准
的占97%。至1986年,全区农村中、小学课桌椅配备基本达到标准。
1982年,对临沂中、小学生患假性近视者用雾视法治疗,2个月后,有40.5%的患者视力有提高。
地区卫生防疫站设计了近视眼防治操,在全区推广后,使5.57%的视力不良者恢复了正常,有19.46%
的人视力有明显改善。
1984年,全区中、小学生患近视率平均为30.08%,其中城镇为30.37%,农村为31.96%;患沙眼率
平均为43.97%,其中城镇为14.14%,农村为43.06%;患脊柱侧曲者城镇为1.75%,农村为4.85%,其中小
学生为2.14%,中学生为4.42%;蛔虫感染率城镇为59.14,农村为83.81%。
1985年,对临沂市区中、小学生肥胖与血红蛋白情况进行了调查:患肥胖症者男生占2.62%、女
生占3.01%;血红蛋白男生平均为13.08克/dl,女生为12.45克/dl,有25%的男生和29.56%的女生呈贫血状
态。
1987年,对苍山、平邑的8所中、小学疥疮感染情况进行了调查:平均有7.15%的学生被感染,农村
13~16岁学生感染率为14.16%,患者中,男生高于女生,寄宿生高于走读生,农村学生高于城镇学生。
1988年,对全区学生进行蛔虫感染调查时发现,城市学生蛔虫感染率为53.3%,农村为70.67%。调
查后即为全区973551名学生用复方甲苯咪唑驱蛔。
1989年,为60.4万名中小学生防治肠道寄生虫病。
1990年,对临沂市、莒南、莒县、沂水县的16所中小学的32节体育课的运动量和练习密度进行了
卫生监测,发现较为适宜的占46.88%,偏低的占50%,偏高的占3.12%。
1994年,对临沂市、镇2所中专、2所技校及3所中小学的教室建筑、自然采光、人工照明、学生
宿舍、食堂卫生等进行了监测。同时,测量了部分学生身高与课桌、椅子的符合情况。
五、劳动卫生
建国后,随着工农业发展,特别是工矿业兴建和农药的普及,各种职业病患者增加。为此,卫生
部门开始为厂矿配备人员,建立卫生保健机构(所或室),为农村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为防治稻田性皮炎,1965年用敌百虫、六氯化苯、硫酸铜等做了毒杀蚂蟥的观察防治。同时采取
措施,以防止和减少农药中毒。1981~1989年,全区累计农药中毒人数为7328人,其中死亡307人。
1960年,全区有生产性粉尘的厂矿70余家,只有17家装有吸尘设备,有26家粉尘浓度超标。1963年,
对临沂市水泥厂、煤矿、印刷业进行检查,水泥厂区平均每立方米大气粉尘浓度6~1012.3毫克,生
熟料中游离二氧化硅占0.16~38.5%;矿务局有5年以上采掘工360人,查出疑矽肺13人;108名印刷工
中有不同程度铅中毒者22人。1964年,对平邑、莒县、沂源、沂南、蒙阴的煤矿、水泥厂、铜矿等大
气中粉尘和游离二氧化硅浓度不合格的厂矿进行了检测,督促其改善了生产条件。1972年,对全区矽
肺病进行普查,在接触生产性粉尘的4777名职工中,查出患者208人,占实查人数的4.35%。事后对查
出的病人进行了治疗。
1976年,临沂地区尘肺诊断组(1974年将矽肺改称尘肺)对全区有关人员进行了检查,诊出尘肺291
例,可疑尘肺1096例。经1977年调查,全区有尘毒及毒(害)物的厂矿企业629处,直接接触毒(害)物的
工人31120人,为总职工数的14.1%。
1980年,全区组织职业病普查队,对385个厂矿做了毒物监测和职业病调查。在电焊作业人员中
查出锰中毒1人,疑中毒8人。电镀、制革业有铬害10人,其中皮炎3人,鼻粘膜糜烂7人。印染、干电
池业苯类无明显中毒者。6个磷肥厂,厂区无机氟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65毫克。事后均采取防范和
治疗措施。1987年,为全区尘肺患者建立档案。经过大面积监测,在315个厂矿中有79%的厂矿粉尘超
标;460个毒物监测点有55.4%超标;470个噪声测点中有54.7%超标;确诊职业性振动病患者1例,可疑
者2例。
从1988年开始,为412家县以上企业建立了劳动卫生档案。在1414家乡镇企业中,有42.23%的企业
已建立了劳动卫生档案。同时对1986年前诊为尘肺的778例病人重新建档。对粉尘、毒物、物理有害
因素做了监测,县以上企业和乡镇企业的监测结果是:粉尘不合格者县以上企业为63.92%,乡镇企业
为78%;毒物超标分别为57.01%和66%;物理有害因素超标分别为78.43%和57.87%。确诊职业性三硝基
甲苯中毒27人。
1989年,全区有粉尘作业职工3246人,均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是年,全区劳动卫生监测结果是:
全区粉尘合格率为32.04%,毒物作业合格率为55.4%,物理有害因素合格率为50%。1991年,对县以上
建材生产企业进行职业危害调查,共调查厂矿26家,职工28460人。共监测352个有害作业点,监测率
为95.41%,其中粉尘作业点165个,合格率为13.31%。噪声作业点155个,合格率为35.33%。高温作业32
个,合格率78.11%。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840人,受检率94.72%,查出尘肺5人,职业性耳聋263人,检
出率分别为0.21%和43.42%。未发现职业中暑病例。
1993年, 对临沂白沙埠镇乡镇企业进行卫生服务需求试点调查, 共调查企业18个,对工人查体
846人。调查显示,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苯和锰、铬等毒物及噪声。
六、放射卫生
区内最早使用放射线,始于1924年临沂教会医院。1953年后,地区和各县医院相继使用。工业使
用放射线,始于1961年宝石地质业。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始于1973年地区人民医院。
1974年,地区卫生防疫站设放射卫生专业,开始实施放射监测及卫生监督。1975年,通过检查发
现,全区有X线机280台,其中半数以上防护措施不完善。1979年,执行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
防护管理办法》,凡未经公安、卫生部门备案及检验,未发许可证的各种放射源,均不得使用。全区
登记X线机332台。
1980年,开始为全区各放射源及操作人员建立管理档案,为203名专业人员查体,发现有8.37%的人
员有一项以上非正常体征。1985年,建档工作全部完成。经全面检查,为全区213台套机组发放了射
防护完备的合格证。1983年,开展环境电离辐射水平监测,以10公里等距网移法在全区13个县市选择
3242个调查点,蒙阴县野店为全省最高点。
1986年,对射线工作人员进行了肿瘤前瞻性流行病学调查,130人中5年发生肝、肺癌各1例。同
年,对277台计划生育用小型X光机组进行了检查,确认有90.61%的X光机组防护完善。1989年,经检查,
全区各类放射源防护全部合格,均发给许可证。1989年,对地直医院的92名X线工作人员进行了个人
剂量监测。1993年,对全区437名医用X线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外周血象有7例WBC<4×109/L、6例
WBC>10×109/L。1988~1994年,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对全
区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放射防护类知识培训。1992年,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公安厅指示精神,为全区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全部换发了由山东省卫生厅、公安厅签发的《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
七、爱国卫生运动
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始于1952年。美国在侵朝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区内沿海一带在冬季出现
大片或成堆苍蝇、黑盖虫等昆虫。专署遂组织军民封锁海岸,捕捉搜集,焚烧深埋。并在各级政府和
村组织中普遍建立防疫委员会,开展以反细菌战和消灭以苍蝇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从1956年开始,
爱国卫生运动与支援农业生产相结合,发动群众大扫除,积土杂肥。春夏发动消灭蚊蝇,秋季开展除
“四害”活动(开始是蚊、蝇、鼠、雀,后将麻雀改为跳蚤)。1958年,将区内除“四害”讲卫生运动推
向高潮。日照县开展“五改造”(厕所、猪圈、牛棚、鸡窝、污水坑)、“六统一”(人粪尿、猪粪、畜
粪、鸡粪、污土、干灰统一管理),成绩显著,被国务院授予“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称号。北京、
辽宁等8省市到日照参观学习。 全区推广日照经验, 1959年,有67%的生产队建立了积肥专业队。到
1965年,多数农村实行粪便统一管理,改造了大量厕所、栏圈。
1971年,全区又一次开展“五改造”、“六统一”活动,重点是改善水源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到
1976年,全区打压水井20余万眼,700多个村用上了自来水。结合粪便处理,建成3万余座沼气池。
1977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提出卫生上纲要的要求。第二年,在全区开展了“四灭”(灭
蚊、蝇、鼠、臭虫)、“五洁”(室内、街道、公共场所、厨房、厕所清洁)活动。至1979年,改造水井
3.3万余眼,打压水井11万余眼,有822个村兴建了自来水工程;改造厕所、栏圈数十万个,460个村基
本实现了沼气化。
1980年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是改善城镇卫生状况,大力治理“脏、乱、差”。全区90%以上
的城镇组建了环境卫生清洁队。从1982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文明礼貌月”活动,改造公厕、增设
垃圾箱、整修水道等。1985年,在城镇开展了卫生达标、争创“文明卫生单位”活动。开展美化、绿
化、净化环境的“门前三包”和自修门前路,自通门前水,自栽门前树,自搞门前卫生,受益单位联
合集资搞卫生建设项目的“四自一联”活动。在农村倡建自来水工程,以改善水源条件。为达无鼠害
指标,每年一至二次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开展大面积的灭鼠活动。1986年,按照省里的
统一部署,全区开展了灭鼠“一役达标”活动。翌年2月,经省、地考核验收,费县、日照、沂南、临
沂市、平邑、蒙阴6县(市) 率先实现“一役达标”,到年底,所有县(市)全部实现灭鼠“一役达标”。
1988年9月,省爱卫会组织专人对全区“无鼠害县(市)”进行考核验收,石臼港、临沭县、临沂市首批
通过验收。1990年5月,经省爱卫会考核验收,临沂地区被命名为“无鼠害地区”,全区出血热发病
因此下降了60.1%。从此,全区每年春冬坚持开展两次大面积灭鼠,同时推广毒饵罐灭鼠新技术,对
控制鼠密度回升起到了重要作用。对蚊蝇灭杀,主要是开展了孳生地的治理,同时采取专业队伍与群
众运动相结合,全方位进行灭杀。1992年7月,地区爱卫会成立了灭杀联络服务中心,沟通信息,交
流经验,提供新技术,推广新药械,组织协调全区的灭杀工作。1989年,全国爱卫会确定每年4月为
“爱国卫生月”,此后,每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都突出一个主题,进行专项治理。1989年,《国
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文)中明确提出了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2月份,
省爱卫会下发卫生城市命名标准和卫生县城命名标准,地区爱卫会下发《临沂地区卫生城镇命名标准
暂行规定》和《临沂地区卫生乡镇命名标准暂行规定》,在全区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县城)和卫生乡镇
活动。1991年10月,经省爱卫会检查考核,临沂市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城市。1993年3月,沂水县通过省
级卫生县城考核,年底,苍山县亦通过考核,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县城”。1992年,沂南、沂水、苍
山、平邑、莒县先后被命名为地级卫生县城。到1994年底,全区所有县(市)全部达到省级或地级卫生
县城标准。1990年6月,地区爱卫会下发《全区农村改水实施方案》,对改水工作进行部署。1992年,
平邑县被省爱卫会评为农村改水先进县。费县双心套管卫生厕所通过鉴定,并得到推广。至1994年底,
全区农村饮用安全卫生水普及率达到95.17%,自来水普及率为25.11%,卫生厕所普及率为13.2%。
八、疫情管理
1950年6月,临沂地区开始根据省规定的24种传染病的范围及时向省报告疫情。此项工作先后由
专区中心卫生院防疫股、专署卫生科防疫股负责。到1956年6月,改由专区卫生防疫站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二类25种传染病范围上报疫情,地区和部分县开始设专职疫情管理人员。
1960年,地、县、公社、大队四级疫情报告网在区内初步形成。从1985年始,在向省报告疫情的同时,
还上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研究所。1989年9月以后,开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的规定范围执行。规定传染病谱,1950~1959年为黑热病、疟疾、白喉、麻疹、斑疹伤寒、乙型脑炎;
60年代增加了百日咳、钩端螺旋体;70年代增加了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病毒性肝炎(甲、乙
型)、脊髓灰质炎、流行性出血热等;80年代又增加了森林脑炎、恙虫病、艾滋病等。
九、计划免疫
区内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始于1949年,由专区中心卫生院负责。1956年以后,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均
有专人负责接种。每年还抽调大批人员“按重点地区、重点疾病、重点人群……接种一片、免疫一片、
巩固一片”的原则,开展各种疫苗的接种。“文化大革命”10年内亦未间断。到1980年,全区已统一
制订了免疫程序,建起了计划免疫档案。1986年9月,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卫生项目官员和世界卫生
组织扩大免疫官员组成的计划免疫考查组,与卫生部、省卫生厅一起,对区内地县乡村四级扩大免疫
工作进行考察评价,认为政府和主管部门重视,有完整的免疫系统网络,有计划免疫奋斗目标,制度
健全,资料完整齐全,给予褒奖。1990年后,全区的计划免疫工作重点转向针对性控制和消灭有关疾
病等方面。先后制定下发了《临沂地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地区1988~2000年消
灭脊髓灰质炎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地区行署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消灭“脊灰”协议书。从1990
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对0~4岁儿童每年组织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活动。
接种牛痘 1951年开始普种牛痘, 至1952年,共接种457万人次,全区成人及儿童人均1.5颗。从
1949~1981年,全区接种牛痘的婴幼儿每年都在80万人以上,其中1961、1965、1972年度,接种人数均
在120万~200万人。 1982年,宣布全国已消灭天花,停止接种牛痘,区内123年的牛痘接种史 (1859~
1982年)宣告结束。
接种白喉类毒菌 1950年开始给学龄儿童施种。 50年代每年接种0.4万~6万人;60年代每年接种
1.4万~2.5万人;70年代每年接种20万~40万人;80年代每年接种32万~50万人。
接种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混合剂 1952~1965年,全区年平均接种20万人;1959~1961年,每
年接种80万人;1966~1976年,平均每年接种30万人;1977~1987年,每年接种30万~50万人。
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 1962年后,每年给儿童服用Ⅰ、Ⅱ、Ⅲ型糖丸疫苗百万人份左右。1979年
后,接种率每年均在95%以上。
接种麻疹疫苗 1961年开始用麻疹疫苗。1961~1979年,每年平均接种90万人份以上。1980年以
来,每年接种在70万~100万人份。平均接种率为91~94%。
接种乙型脑炎疫苗 1957年首次使用,预防接种万人份。到1964年,年接种量达5万人份左右。
到1976年,年接种30万~80万人。1977年以来,年接种量在百万人左右。
接种流行性脑脊髓炎疫苗 始于1972年。至1980年,每年接种20万~30万人。1981年后,改用流
行性脑脊髓膜炎多糖体疫苗,平均年接种百万人份以上,接种率87.75~92.27%。
接种霍乱菌苗自 1950年开始,每年在交通要道、重点易感人群和鲁苏两省的接壤地带接种,年
接种30万~50万人。 1963~1965年, 为预防副霍乱传入, 接种面扩大,年接种200万人以上。1979~
1981年,实行重点预防,每年对重点人群接种菌苗60万人以上。1982年以后,大面积施种停止,只对
疫区及周围人群施行保护性接种。
接种伤寒副伤寒菌苗 1952年开始,在饮食加工及其他服务行业易感人群中预防注射。至1957年,
每年注射10万人份左右。 1958~1964年,每年注射15万人左右。1965~1978年,每年注射5万人左右。
1979~1980年,每年注射40万人左右。1981~1984年,每年注射2万~7万人左右。此后未再施种。
十、疫病防治
天花防治 自1859年在莒县境内出现种痘先生为幼童接种牛痘预防天花后,历年都重视接种牛痘。
1920年前,接种方式是取天花患者痘浆存放,接种于健康儿童鼻腔内。至1921年,上臂种痘开始在区
内普遍推行。1930年,各县农村春季种痘已较普遍。1931年,各县均购买痘苗施种。1949年春,鲁中
南区种痘40万人。1952年全区只发病一例。1953年,天花在区内灭迹。
白喉防治 1956~1959年,全区年发病在千例以上。1960年大流行,发病11008例,死557人,其
中15岁以下患者占病人总数的86.1%(以蒙阴、费县、平邑、苍山为重)。由于连年防治,至1979年,每
年虽有该病发生,但未呈流行疫情。1980~1994年,全区无此病例报告。
脊髓灰质炎防治 1956~1981年,每隔3~4年出现一次流行高峰,每次发病数百例。平时年发病
在百例以下。1982年以后,年发病率在1/10万以下。1992~1994年,全区无野毒株感染病例报告。
麻疹防治 1953~1975年的22年间, 每3年左右出现一次流行高峰, 发病率最高的1965年, 为
2465.43/10万, 有191261人患病。 1975年后未流行, 只有个别散发病例。1989年发病53例,发病率为
0.46/10万。1994年全区发病51人,发病率为0.53/10万。
百日咳防治 1985年前有疫情记录的30年,年均发病率为217.93/10万。其中发病率最高的1973年
为963.55/10万。1986年以后在10/10万之内。1989年发病21例,发病率为0.18/10万。1990~1994年,全区
共收报告102例,年均发病率为0.20/10万。
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 1956年以后,每5~6年流行一次,平均发病率为16.2/10万。最高的一年是
1966年,发病率为105.8/10万。1984年后逐年减少,1988年后发病率均在1/10万以下。1990年、1992年
出现两个发病高峰年,发病率达65.64/10万和53.49/10万。1994年发病率为1.31/10万。
霍乱、副霍乱防治 1913~1949年,全区有记载的霍乱流行共10次:费县平邑镇一次死亡百人以
上(1913年);莒县源河村一个月死亡83人(1922年);临沂四区死亡数百人(1928年)。1946年,
在临沂朱陈一带和苍山、郯城、费县境内发生霍乱流行,省卫生总局、滨海医院、鲁中军区、联合国
善后救济总署都组派医疗队赶往防治,但仍死亡470人。1949年以后无疫情。1978年,临沂、沂源、日
照、沂水均有疫情传入,发病54例,死亡2人。1979年,日照发现副霍乱2例。1981年,日照、郯城、临
沂共发生5例。1983~1994年,全区报告外地感染的归口病例24例,无当地感染病例发生。
病毒性肝炎防治 自1959年以来,30年疫情累计患者367643人。全区有3%~4%的人口有肝炎史,
年均发病率为173.08/10万。约4~6年出现一次流行高峰。有记录的4次为:1961~1964年、1971~1973
年、1976~1978年、1981~1983年。由于连年对服务业人员查体淘汰带毒者,减少了传播机会。1988
年开始推广用乙肝疫苗预防。1983~1994年,全区年发病率波动在30~140/10万之间。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 1945年春,莒南、临沭、日照、郯城流脑流行,患者多为10岁以下儿童。
各县均收治病人千例以上,其中临沭县收治3000多例。1956年以前,有疫情但无记录。此后34年来大
流行有3次:1961~1962年发病22119例,死亡2437人。1967~1968年发病67409例,死亡3259人。1976~
1977年发病29516例, 死亡1145人。在大流行年,发病率为148.5~494.9/10万。一般年平均发病率在10/
10万以内,平均死亡率为7.9%。1983~1994年,年发病率在1~10/10万之间波动,全区报告9例,发病
率为0.09/10万,死亡1例,死亡率为0.01/10万。
狂犬病防治 1956年始有统计。1958年发病55例,全死亡。1958年全区灭犬后,至1977年,近20
年只个别发病, 未流行。 1978年被犬咬伤的有2601人, 未接种疫苗者发病47人全死亡。1979年咬伤
8579人,发病149人全死亡。1980年以来,每年都有数千人(多至9223人)被咬伤,有174例死亡。1989年,
全区又广泛发动消灭野犬活动。随着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广泛应用,疫情逐步得到控制,1983~1994年,
全区累计报告189例,年发病率波动在0.01~0.44/10万之间。
钩端螺旋体病防治 1964年首次确诊沂水14例病人。1970年在全区流行,各县均有发生,共46636
人, 发病率为529.4/10万,其中莒南、平邑最重。1974年,日照、费县流行,发病11588人,发病率为
121.4/10万。1972年后连续在全区进行疫源调查,证实疫源依次为犬、鼠、猪、鸭。1990年,莒县、平
邑、苍山等县出现暴发性疫情,全区报告923例,发病率为9.07/10万。1992~1994年,区内无病例报告。
伤寒、副伤寒防治 据1986年前31年的记录,共发病8385例,年平均发病率为3.23/10万。除日照
外各县均有散发病人,未呈大面积流行。局部流行有:1973年,苍山县顺河庄有1.74%人口带菌。1978
年,莒县东西杨庄发病271人,占全村人口的18.55%。临沂湖南崖村发病率为17.1%。
痢疾防治 每年都程度不同流行。1956~1960年,年均发病率为721.61/10万。60年代平均发病率
在200~600/10万之间。70年代,年均发病率为450/10万(1977年发病率高达3431.11/10万,患者有34万余
人)。80年代年均发病率在50.31~590/10万之间。1990年后,发病率降至50/10万以下。1994年报告2022
例,发病率为21.04/10万。
流行性感冒防治 1953年以后列入疫情统计。1956年大流行,临沂城一周内患病居民达50%以上。
1957~1958年,患病人口达15%;1966年、1976年两次流行,每次患病人口在7%左右。1980年后未大流
行,1989年发病率为0.8/10万。
流行性斑疹伤寒防治 1952年曾在临沂监狱在押犯中流行。 1961年临沂看守所犯人发病33例。
1972年莒南文疃一带发病523例,发病率为67.6/10万。1973~1977年,仍有散发病人。1984~1994年,
全区报告46例,均为散发病例。
鼠伤寒防治 1985年2~4月,莒南县人民医院院外带菌病人与住院病人交叉感染,发病64人,死
8人。25例病人查出鼠伤寒沙门氏菌,经封闭、隔离、消毒,疫情很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