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矿业权管理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沂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article/5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article/5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自1988年6月开始,全区采矿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展开。根据临沂行署临政发[1988]160号文件规 定的采矿定点划界7条要求,地区矿管局及时编制了《关于乡镇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登记发证有关具 体工作问题的说明》、《采矿登记、发证、公告工作程序示意图》、《定点划界原则》,建立了督促、 检查、审核制度,而后地区矿管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矿山、矿点,逐一定点划界、填补资料、测绘 图纸,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采矿登记发证手续。为完善法律程序,矿管部门对全区各类矿山企业的矿 区范围进行了公告、埋桩工作。经省地矿局检查验收,全区矿山企业登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 采矿登记质量要求。至1992年,全区共有持证矿山1480处,其中国营矿山35处,乡镇矿山208处,村办、 个体办矿山1237处。1993年,新办理乡镇矿山登记35处,延续变更登记12处。1994年,新办理乡镇矿 山登记10处,延续变更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