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g&A=1&rec=572&run=13

自1988年6月开始,全区采矿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展开。根据临沂行署临政发[1988]160号文件规
定的采矿定点划界7条要求,地区矿管局及时编制了《关于乡镇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登记发证有关具
体工作问题的说明》、《采矿登记、发证、公告工作程序示意图》、《定点划界原则》,建立了督促、
检查、审核制度,而后地区矿管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矿山、矿点,逐一定点划界、填补资料、测绘
图纸,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采矿登记发证手续。为完善法律程序,矿管部门对全区各类矿山企业的矿
区范围进行了公告、埋桩工作。经省地矿局检查验收,全区矿山企业登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
采矿登记质量要求。至1992年,全区共有持证矿山1480处,其中国营矿山35处,乡镇矿山208处,村办、
个体办矿山1237处。1993年,新办理乡镇矿山登记35处,延续变更登记12处。1994年,新办理乡镇矿
山登记10处,延续变更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