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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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调查既是一项基本国情国力的调查,又是弄清土地家底,加强地籍、地权管理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临沂地区于1987年完成了平邑县试点工作,其他各县市的土地详查工作
从1988年相继展开。通过开展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一是查清了土地资源的家底。据各县市详查资料
汇总统计,全区总面积为22770.87平方公里,即227.7万公顷。与统计部门数字基本一致。按土地利用
现状共分8类:耕地111.45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8.94%;园地16万公顷,占7.03%;林地24.7万公顷,
占10.8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1.2万公顷,占9.29%;交通用地4.9万公顷,占2.17%;水域15.6万公顷,
占6.85%;牧草地0.0053万公顷,占0.002%;未利用土地33.8万公顷,占14.86%。二是核实了省、地、
县、乡、村的行政边界和土地权属界线,签订了行政边界接边协议书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妥善解
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纠纷,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三是编绘了县市和乡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行
政村的地籍图、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和县乡土地边界接合图表,并进行了土地初始登记、统计和变更
登记、统计,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和完整的地籍档案。四是由于操作规范,测绘细微,取得了多项科
技成果。经省土地管理局验收,全区各县市详查工作均达到优秀标准。郯城县获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
步一等奖、国家局科技进步三等奖;苍山县、莒南县获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地区科委科技
进步二等奖。
在面上进行土地资源调查的同时,全区土地管理机关又于1988年开展了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和村庄
地籍调查工作。到1990年底,完成国营、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和宗地勘丈的单位(户)达到8640个,占申
报总数的107%;共勘丈12408宗地,占申报数的98.5%,勘丈面积22737万平方米。共补办用地手续2125
宗,处理权属纠纷2878起,查出违法占地1407件。地区土地管理局为达到“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权
属合法、有宗地图”要求的9013宗国有和集体土地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历时两
年半,到1993年底全部结束。全区9251个行政村,共调查228.38万宗地,发证215.18万宗地,占调查数
的94.5%, 只注册不发证的占4%。 通过调查,建立村庄地籍调查档案230万卷,有3700个村绘制了1∶
500村庄地籍图11700余幅。
1991年3月, 平邑县被省批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县之后, 地区土地管理局即研究通过了
《关于开展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见》和《关于开展地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方案》,明确了
联络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到1994年底,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9.0545万公顷,占耕地总面
积的92.5%。 其中一级一类保护区面积51.2245万公顷, 占耕地总面积的60%; 一级二类保护区面积
17.183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0.1%;二级保护区面积5.7605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6%;三级保
护区面积4.8865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7%。全区各级共编写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文件263份,绘制
1∶20万的地区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图1套,1∶5万的县(市)级保护区图12套,1∶1万的分幅基本农田保
护区图1000余幅,并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落实到地块,立卡建档,责任到人。全区共设立基本农田
保护区标志7352处。
根据国家土地局颁发的城镇土地定级和估价规程,地区和各县、市均成立了土地估价中心或土地
评估事务所,并得到省土地局的资格认证。
1992年,地区土地局在郯城县召开了全区土地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了郯城、临沭等县档案
管理工作的经验。会后,各县市均成立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档案室。临沂市配备了
密集型档案架和声像柜,临沂市和郯城县配备了微机,其土地利用信息系统和科学管理手段已达到较
高水平。到1994年,全区土地档案共分8类,累计达200万卷,临沂、郯城、沂水、沂南等县市和地区
土地局机关档案室已达到省定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