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沂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article/5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article/5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2年3月,行署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决定》,各县政府和行署各部门也 相应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措施。是年,行署向全区政府法 制机构及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212名领导和骨干人员颁发了《临沂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加强 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行署法制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 政执法监督活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1992年,行署法制局受行署委托,组织了对全区公安、 土地、技术监督三系统的执法大检查。1993年,行署法制局牵头组织了“治理三乱”和减轻农民负担 执法大检查。1994年,行署法制局组织了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情况检查,促 进了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全区各级各部门也积极开展了综合或专项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5年 来,全区各县区政府共组织各类行政执法检查120次,纠正行政违法案件和不当行政行为3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