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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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7~12月,临沂专区先后在临沂、日照、莒县、沂水、郯城建法律顾问处5个,时有律师19
人。1957年8月,区内律师制度被取消。1981年,全区各县共建法律顾问处13个。1984年12月,地区法
律顾问处建立。1991年8月,地、县法律顾问处均更名为律师事务所。至1994年,全区有律师事务所27
家,律师171人,其中专职律师126人,其他系兼职和特邀律师。
1956年5县法律顾问处建立后,便开展了代写各种法律文书,进行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接待来
访和解答法律咨询等业务。 1957年上半年,共解答法律询问748人次,提供法律意见415条,代写诉状
463份,承担民事代理26起,进行刑事辩护93起,向群众宣讲法律121场次,听众达28100余人。
1981年恢复律师制度后,区内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了如下业务:
一、法律顾问工作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首项任务。此项工作1981年由郯城县
法律顾问处从调查研究入手先行试办,到1984年各法律顾问处普遍开展法律顾问业务。1987年10月,
地区司法局在莒县召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现场会,推广莒县、莒南的经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发
展。1990年,地区行署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均聘请律师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1991年,法律顾问工作向
企事业单位延伸。到1994年,全区共有574家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1983~1994年,共受理法律
顾问事务22921件,挽回经济损失1.38亿元。
二、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
(一)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是律师的主要业务,涉及到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房屋、土
地、宅基纠纷,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纠纷等。1981~1994年,全区共代理民事纠纷案5555件。民
事诉讼的标的额也逐年加大,1991年为168.6万元,1992年为299.1万元,1993年为1224.7万元,1994年
达到9508万元。
(二)经济诉讼代理1991年前,经济诉讼代理仅作为民事诉讼代理的一部分。1991年后,经济诉讼
代理才成为律师诉讼代理的一项独立业务。1991~1994年,全区律师共办理经济诉讼案件3318件,索
回欠款1.5亿元。
(三)行政诉讼代理律师代理行政诉讼始于1991年,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涉及的单位主要是公安、工
商行政、土地管理、税务等部门。1991年,全区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5件,到1994年,共代理194件。
三、刑事辩护及代理
1981~1994年,共担任刑事辩护和代理7800件。律师通过刑事辩护及代理,配合政法部门依法严
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非诉讼法律事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是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办理各种诉讼以外的法律事务。范围涉及
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1981~1994年,全区共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2527件,涉
及金额4.7亿元。
五、代书和解答法律咨询
为诉讼当事人代书诉状,解答机关、团体和公民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询问,是律师的一项经常性工
作。1981~1994年,全区律师共代书35135件,解答法律询问2899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