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审判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沂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article/5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article/5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1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审判处在沂蒙根据地内建立。随后,各行政区(行署)均建立了高级审
判分处,区内各县亦建立了司法处(科)。1946年,鲁中、鲁南、滨海三行署设司法处,负责本辖区内
的司法审判工作。1948年,司法机关奉命撤销,原担负的刑事诉讼交公安机关,民事纠纷交县秘书科
及民政科办理。建国后,沂蒙、滨海两专署各设省人民法院分院。1953年,因区划变动,两分院合并。
1955年,分院改称临沂专区中级人民法院。1968年秋,地、县两级法院机构分别撤并到地、县公安机
关军事管制委员会(组)。1973年7月,区内两级法院先后恢复。自1977年始,在部分公社驻地设人民法
庭,负责民事纠纷的处理。至1989年,全区有人民法庭263处,基本达到了“一乡镇一处人民法庭”
的要求。1990~1994年,区内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75317件,审结27250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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