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权建设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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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沿津浦路侵犯山东。8月,国民党三专署专员张里元主动邀请已同
中共秘密建立了关系的临沂联庄会会长万春圃到临沂商讨抗日事宜。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特委遂决定派
中共党员郭致远以地方名流身份随万春圃前往,和张里元共同商定了建立临、郯、费、峄四县边区联
庄会问题。11月,联庄会在临沂县尚岩(今属苍山县)成立,并设立了四县边区联庄会办事处。办事处
主任由张里元的秘书李同伟(原任峄县县长)担任。办事处设宣传、组训、军事、谍报、卫生、总务6个
股和武装常备队。除总务股长外,其余5个股长和武装常备队长均为共产党员。1939年2月,办事处迁
至车辋,改称临郯费峄四县边区联合办事处,由万春圃任主任。办事处既是统一战线组织,又是中共
在临沂地区直接领导的最早的半政权性质的机构,在宣传、组织群众抗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38年1月,蒋介石任命沈鸿烈为山东省政府主席。12月,沈率其政府机关进驻沂水县东里店(今
属沂源县),占据了鲁山山区。其前,因原山东省主席韩复榘撤退,山东境内的各级旧政权绝大多数
自行解体,山东实际上处于无政府状态。沈鸿烈入鲁后,遂将一些旧官吏和地方实力派人物封为各种
名目的“司令”,在建立武装的同时,沈又委派了一批专员和县长,企图恢复国民党在山东的统治。
1938年6月,由中共山东省委扩建的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制定了《发展和坚持山
东游击战争的战略计划》,确定创建以沂蒙山区为中心的抗日根据地。8月,边区省委即进驻沂南岸
堤。当沈鸿烈领导的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迁驻沂水东里店后,在临沂地区境内,便形成了国、共两个省
级机构同驻一个地区的局面。沈鸿烈入鲁后,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不断在军事上和政治
上挑起事端,进攻抗日军民,给山东的抗日斗争造成了严重危害。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39年2
月发出指示:“我党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在冀察鲁三省放手发展与扩充武装部队,建立与扩大抗
日民主政权”。4月,中共中央在给中共山东分局的指示信中,批评山东过去退让太多,“未能于省
府、 县长西逃时, 普遍委任自己的县长”。“今后如有专员、县长逃跑,我即委任专员、县长”。
“建立坚强的抗日民主政权,不让任何人撤换”。5月1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对山东工作指示》
中指出:“在政权问题上,应认识无论八路军部队或地方游击队,如无政权则不能发展、巩固与建立
根据地”。“已得的政权决不能放弃,并还应努力争取新的县区政权”。5月24日,中共山东分局根
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利用八路军主力一一五师入鲁的有利时机,作出了加强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加紧
建立专署、县、区、乡政权的指示,提出:所建立的政权要保证共产党的领导,县、区、乡长要分别
兼任八路军游击大队长、中队长和分队长。至此,抗日根据地的建政工作被提上了重要议程。6月,
日军调集两万多兵力,对鲁中山区进行“扫荡”。在日伪“扫荡”时,沈鸿烈部一触即溃,由其扶植
的各级国民党政权也随之垮台。 鉴于此, 中共中央军委及八路军总部发出指示:山东部队应在敌人
“扫荡”之后,趁鲁南(时为大鲁南)局面混乱之机,将一一五师师部、六八六团及肖华一部开进鲁南,
巩固鲁南抗日根据地,并派得力的党政干部到地方上任专员、县长、区长,建立中共领导下的抗日民
主政权。遵照中央指示,山东各级党组织针对日军频繁“扫荡”、国民党政权纷纷垮台的情况,在有
条件的地方,及时建立了县、区、乡三级抗日民主政权。至1939年底,作为抗日民主政权的初级组织
形式的办事处相继在区内建立。这批办事处是:费县联合办事处、北沂蒙联防办事处、南沂蒙联防办
事处等。其中南、北沂蒙办事处(由沂水县析置)均由中共山东分局政府工作部领导。山东分局及时总
结推广了这些地方的经验,从1940年开始,建政工作在沂蒙地区全面展开。在一区党委四地委的领导
下,1940年1月,在郯(城)马(头)地区建立了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八路军一一五师派翟新亚任县长,
这是临沂地区内建立最早的县抗日民主政府。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废除了苛捐杂税,改善了群众
生活,巩固了抱犊崮山区东南部外围阵地,对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合理负担等各项政策进行了宣传,
并开始落实。在临沂至枣庄公路和边沿区,还开展了群众性的武装自卫。是年“五·一”节,在马头
召开了万人庆祝大会。此期,群众爱国情绪高涨,抗日救亡运动在根据地内蓬勃展开,曾被誉为郯马
的“黄金时代”。《大众日报》以《进步的烈火燃遍了郯马》为题,对郯马地区的抗日形势作了报道。
继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之后,费县、临沂县、沂水县、沂南县、蒙阴县、莒县、日照县、费南县、费
北县、临郯费峄四县边区县和临沭县等抗日民主政府和一批相当于县政府的办事处亦相继建立。在建
立县抗日民主政府的同时,各县参议会也一并成立(少数县是先建县政府,后建参议会)。在政权建设
中,区内各级党组织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适时开展了反投降、反分裂、反倒退的斗争。在县
和区、乡民主政权普遍建立的基础上,为促进山东的民主宪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对全省各级民主
政府的统一领导,以迎接更加艰苦的敌后斗争,1940年7月,在沂(水)临(沂)边的青驼寺(今属
沂南县)召开了山东省国大代表复选大会、山东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立大会、山东省工、农、青、
妇、文化界总会成立大会、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的联合大会,联合大会选举产生了由81位
参议员组成的全省的民意机关--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选举进步人士范明枢任参议长;选举产生了由23
位委员组成的统一领导全省抗日民主政权的行政机关--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战工会)。战
工会下设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民众动员5个组,黎玉任首席组长,李澄之任副首席组长。
战工会成立后,即颁布了《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施政纲领》共计12条,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地
内一切爱国抗战的人士,不分党派、性别、信仰、种族、财产状况、文化程度,都能参加民主政治,
实行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四权,村以上各级政权一律民选;成立各级参议会;整顿司法,保障
人民一切抗日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武装之完全自由;改善人民生活、实行减租减息,减轻人民
负担,优待抗属;安置抗战伤残人员,救济难民及失业人员;努力搞好战时财政经济建设,充裕抗战
经费,发展国民经济,实行自力更生。提倡造林,开发水利,垦殖荒田,开采矿产,改良农产,发展
合作事业,提倡土货生产,发展渔盐业,废除苛杂,整理税收,实施累进税制,整理金融,统制对外
贸易,严格禁烟、禁毒、禁赌、禁酿。各级政府实行预决算制度、金库制度、审计制度。提倡开源节
流,反对浪费,严惩贪污;普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发展文化事业,改革学制,改编教材,改善小
学教员待遇,举办地方报纸,厉行扫除文盲,促进社会文化教育及提倡正当娱乐;普遍组织各种救国
职业团体,推动战时工作及各种经济建设工作;动员16~45岁之壮丁,全部参加自卫团。动员壮丁参
加抗日主力部队;大量培养与提拔工农干部,改善工人生活,增加工资,减少劳动工作时间,制定劳
动保护办法,减少青工和女工的劳动时间,禁用童工;提高妇女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禁止买卖婚
姻及童养媳,禁止缠足,发动妇女参战、参政及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并培养与训练各种妇女干部;切
实扶持与培养青年,动员广大青年参加抗战建国各项工作,特别注意吸收敌占区青年;厉行锄奸政策,
肃清汉奸、汪派、托派分子等民族公敌,打击投降派,瓦解伪军及敌伪组织,严惩甘心卖国的汉奸,
巩固抗日阵营;厉行卫生行政,逐渐建立保健制度。对抗日军人家属及贫民予以免费治疗,优待产妇,
保育婴儿,建立托儿所。除《施政纲领》外,战工会还根据战时情况,有针对性的颁布了一些政策法
令。同年9月,省战工会召开了全省行政会议。战工会秘书长陈明根据《战时施政纲领》,检查总结
了山东的政权工作,着重阐明了政权的巩固与发展、各种政策的基本原则等14个方面的问题。从此,
山东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走上了巩固发展的道路。为强化战工会的权威,使根据地内政令畅通,1941
年4月1日,中共山东分局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委员会与战工会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加强与
充实战工会的领导与工作,使战工会在民主民选半合法半群众性的形式下,成为实际的全省行政最高
领导机关,在今天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分局决定山东所有民政、财政、经济、地方性武装、国民教
育、公安局、司法等工作统归战工会管辖。以后各主任公署及联合办事处、专员公署等应向战工会作
定期及经常的报告,并接受战工会的领导,执行其一切决定”。“建议战工会将原有各组改为各处,
另设公安处与司法处,原首席组长改为主任委员”。根据此决定,战工会公推黎玉为主任委员,李澄
之、陈明为副主任委员,陈明兼秘书长。战工会工作机构有:民政处、财政经济处(1个月后又分出经
济建设处)、教育处、战时高级审判处、公安处、粮食管理局、调查研究室。组织调整后,战工会的
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也促进了全省建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省、县民主政权创建、巩固的新形势下,中共中央北方局在《对山东工作意见》的指示中又及
时指出:“为加强已经取得的政权领导,并提高其作用,以后凡有三县政权的,即成立专署。”根据
这一指示, 中共山东分局开始在沂蒙抗日根据地内着手组建行政区和专区级的民主政权。1940年6月
11日,由400名代表参加的鲁南抗日人民代表大会在费滕峄边区的臼子峪(今属枣庄市山亭区)召开。罗
荣桓到会作了《关于抗日民主政府的性质和任务》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鲁南参议会,彭畏三任参
议长;成立了鲁南行政专员公署,于化琪任专员。鲁南专署设秘书室、视导室、民政科、建设科、财
政科、教育科、武装科等工作机构。是年9月13日,省战工会在临费沂边联县青驼寺召开全省行政会
议。会议由黎玉主持,陈明作《山东抗日民主政权目前的中心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
员要深入群众,悉心体察民意,发扬民主作风,纠正包办代替的现象。同时强调政府干部要做革命的
斗士,不做“等因奉此”的文牍主义者和蹲机关的“官”。11月6日,鲁南专署召开全区行政会议,
总结了鲁南地区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经验,确定了1941年的中心任务,即:改造乡村政权,调整充实
县区干部;建立各种预算制度,整理田赋;建立地方武装系统,各县要建立县大队,并配备政委。各
区设中队,中队以下设分队。上述两次行政会议,对临沂地区和全省的政权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
用。是年12月中旬,莒县、日照、临东(临沂县东部的两个区)、赣榆四县代表会议在坪上召开,选举
产生了莒日临赣四县联合办事处,谢辉任主任,崔介任副主任(党内职务为政府党团书记) 。办事处于
1941年1月正式办公。不久,根据形势的发展,四县联合办事处改称滨海各县行政联合办事处。同年8
月,又召开了滨海区第一届参议会,成立了滨海区行政专员公署,谢辉、崔介分别任正、副专员,高
赞非任参议长。在鲁中区,建政工作进展顺利。1941年2月26日,沂蒙区抗日民众代表大会在沂南朱
家里庄召开,省战工会负责人黎玉、陈明出席会议并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沂蒙区参议会,张伯秋
任参议长;建立了沂蒙专署,公推牟宜之任沂蒙区行政专员。至是年10月,鲁中地区各县抗日民主政
府已全部建立。在鲁南地区,1941年8月,鲁南专署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又相继建立了第一、三、
四行政主任公署。从1939年夏至1941年冬,是沂蒙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建设迅速发展的时期。
从1941年冬开始,山东抗日根据地进入最艰苦的时期,临沂地区的民主政权建设也随着斗争形势
的发展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出现了发展、挫折、继续发展等各种不同的情况,经历了一个艰苦曲折的
复杂过程。1941年10月10日,侵华日军从徐州、连云港、兖州、青岛等地调集万余名兵力,对鲁南平
原抗日根据地进行“长途奔袭”和“铁壁合围”。在这次反“扫荡”中,鲁南党政军机关遭受重大损
失,临郯抗日根据地绝大部分被侵占,当时的鲁南根据地呈现出“东西十几里,南北一线牵”的局面。
为此,中共山东分局和鲁南区党委先后于1942年春和冬撤销了鲁南三行署和三地委,在其辖区内建立
沂河地委,作为在敌占区开展地下斗争的秘密组织。继鲁南“双十”大“扫荡”后,日军又于11月初
调集5万重兵,对山东抗日根据地中心--沂蒙山区进行了空前残酷的大“扫荡”。1942年秋冬,日军又
对沂蒙各抗日根据地进行“拉网合围”大“扫荡”。在上述“扫荡”中,根据地军民采取避实就虚的
战术,打击敌人,取得了反“扫荡”斗争的胜利,但也遭受了相当大的损失。根据地被摧残、分割和
封锁,许多地方变为敌占区和游击区。中共中央根据当时的形势,提出了熬过时间,储蓄力量,长期
坚持敌后游击战争,准备将来反攻的方针。为统一中共山东分局领导人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
克服山东抗战工作所面临的严重困难,中共中央于1942年3月派刘少奇来沂蒙,检查指导山东工作。
刘少奇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山东几年来的工作做出正确评价,尖锐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统
一了领导成员的思想,明确了今后的斗争方针。这对扭转山东工作的被动局面,克服当时的困难,起
了决定性的作用。随后,中共山东分局和沂蒙根据地的各级党委,在解放区广泛开展了减租减息的群
众运动,进一步加强了建党、建政、建军、建立地方人民武装和抗日群众团体的工作,使沂蒙抗日根
据地在同日、伪、顽的斗争中获得了很大发展。1942年5月,省战工会决定成立鲁中区行政联合办事
处。6月,鲁中联办正式成立,王子文任联办主任。为精简机构,联办与沂蒙专署合署办公,王子文
兼专员。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从1943年下半年起,沂蒙抗日根据地形势有了明显好转。在这种
有利形势下,中共山东分局加大了建政工作的力度:1943年8~9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先后在莒南县
坊前和日照县桑庄召开了一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的《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施政纲领》共
计10条47款,是新形势下对1940年8月7日颁布的《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会议
还通过了《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为山东省
战时行政委员会(简称政委会),明确其性质“为山东全省行政之统一领导机关,对山东省临时参议会
负责”。会议选举黎玉为主任委员。省政委会下设民政处、财政处、教育会、战时高级审判处、公安
处、工商管理处、调查研究室和战时邮务总局等工作机构。此时的政委会,实际上已是一个相当完善
的山东政权的最高领导机构。在这次会议之后,沂蒙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和发展。 在滨海,1943年4月,中共滨海区党委成立,滨海专员公署升格为与区党委同级的行政机构
(行政区级)。同年9月和10月,滨海专署第一、二行署相继成立。
此期,在加强县以上政权建设的同时,还注重了对基层政权的建设。1941年10月,由省战工会制
定、经省临时参议会通过的《关于村政组织与工作的新决定》中,确定村为政权的基层组织,取消旧
的保甲制,部分地废除闾邻制,实行行政村制,以村民大会为村的最高权力机关。同年,省战工会还
决定划小行政区域, 增多行政单位, 减少行政层次,撤销乡一级行政建制,由区直接领导行政村。
1942年刘少奇来山东后,沂蒙抗日根据地内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双减”斗争的基础上,加强了对
村级政权的改造。各县、区普遍成立了村选委员会,各县委、县政府还组成选举工作队分赴区、村协
助工作。经过一个阶段的努力,根据地的绝大多数村庄都建立了村政委员会,改选了村长,使基层政
权组织不断得到巩固,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意识明显增强。
在民主政权建设中,中共山东分局和沂蒙根据地的各级党委,严格坚持和实行了中央制定的“三
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进步力量、中间力量各占三分之一),团结了各抗日阶级、阶层。为了贯彻
这一规定,参加滨海区参议会的一部分共产党员自动退出参议会,让位于党外人士,进一步调动了民
主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进入1944年后,敌我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沂蒙各抗日根据地渡过了最困难的时期,对敌斗
争转入了战略反攻阶段。为加强新形势下的根据地政权建设,1944年夏至翌年1月,在莒南坪上召开
了由各行署主任、专署专员、县长及省政委会机关干部计200余人参加的全省第二次行政会议。会议
由整风学习、交流经验到检查指导、总结工作,会期长达半年。这次会议,在“民主思想、民主政策、
民主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8月,中共鲁南区党委决定撤销中共沂河地委,在临郯地区重
建鲁南三地委和三行署。是年秋,中共山东分局和省政委会决定,将鲁南专署改称鲁南行政主任公署,
所辖各行署改称专署;在鲁中,1945年7月,在沂南县松林召开了鲁中首届参议会,选举产生了鲁中
参议会,邵德孚任参议长。会议决定撤销鲁中行政联合办事处,建立鲁中区行政主任公署,王子文任
行署主任;在滨海,1944年6月,建立了滨海三行署。翌年4月,省政委会决定,将滨海专署改称滨海
区行政主任公署,谢辉任主任,所辖各行署改为专署。1945年8月,出席在延安召开的解放区人民代
表会议的全体山东代表,向省临时参议会和政委会建议,将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
8月13日,省临参会和省政委会在莒南县大店镇(省政委会驻地)召开第二十次联席会议,决定将省战时
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推选黎玉任省政府主席,省政府设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
教育厅、司法厅、公安总局、卫生总局等机构。
8年抗战中,在临沂地区范围内,先后建立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后相继改称山东省战时
行政委员会和山东省政府)、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后改为山东省参议会);鲁南参议会、鲁南行政主任公
署(先称为专署) ;鲁中参议会、鲁中行政主任公署(先为鲁中联办);滨海参议会、滨海行政主任公署
(先为专署)和所辖的各专署(先称为行署)、参议会,以及21个县参议会和40余个县政府与办事处。
在抗日战争中,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动和组织群众创建巩固的抗日根据地,以人力、
物力全力支援战争,夺取抗战的胜利。为此,沂蒙根据地内的各级抗日民主政府,根据省战工会1940
年8月颁布的《战时施政纲领》和省政委会1943年8月重新修订颁布的《战时施政纲领》,开展了如下
政务工作:扩大和巩固抗日民主政权,推行民主政治;实行减租减息和增资政策,解除了套在劳苦农
民头上的封建压迫的枷锁;实行累进税制度,公开合理地负担救国公粮;开展大生产运动,创办指导
各类生产合作组织,建立财政制度,加强工商管理,以发展生产,保障军需民用;恢复和加强国民教
育,广办抗日中小学和夜校、识字班;实行拥军优属,发动参军运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除
奸防特,维护社会治安,破除陋习,推行新风,培养奖励劳动模范,改造二流子;倡导新民主主义文
化,在农村普遍建立庄户剧团和俱乐部。各级民主政权,一扫旧政权腐败堕落的恶劣习气,专员、县
长和通讯员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食,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在动参运动中,不少县、区长亲自
为入伍青年牵马、抬花轿,深得群众拥戴。由于民主政府的努力,解放区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新气象。
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的中心滨海地区,一度出现了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局面。
在解放战争时期,区内行政建制根据形势需要作了相应调整:1946年7月,山东省参议会和省政
府联席会议决定,撤销滨海行政区,将滨海一专署划归胶东行署领导,原滨海行署改为滨海专署,直
辖于省政府。1948年7月20日,山东省政府决定,将鲁南、鲁中、滨海等行政区合并为鲁中南行政区,
成立鲁中南行政公署,原鲁中二专署(沂蒙)、鲁南三专署(台枣)和滨海专署分别改称为鲁中南行署第
二、第五和第六专署。7月下旬,鲁中南行署在沂北县武家洼(今属沂水县)成立,李乐平任主任。
在解放战争时期, 区内各级人民政府主要抓了如下工作: 一是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中共中央
“五四”指示和华东局“九一”指示下发后,山东省政府于10月10日颁布了关于进行土地改革的布告,
制定了《山东省土改暂行条例》,对土地的没收、分配、确定地权等均作了具体规定。沂蒙、滨海、
台枣地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华东局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完成了这场旨在废除封建土地
所有制、解放社会生产力的历史性变革。二是领导人民积极参军支前。由国民党挑起的内战爆发后,
山东省政府于1946年9月13日发出《关于加强人力的动员与组织,更好地支援前线的指示》,11月,
省政府又颁布了《山东省实行常备民工制及使用民工办法》。为确保人民战争的胜利,沂蒙解放区的
各行署、专署、县府分别成立了支前司令部和指挥部,区、乡、村也建立了支前生产委员会,由行署
主任、专署专员和县长分别担任行政区、专区和县三级支前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各级政府的精心组
织下,沂蒙根据地内出现了“家家户户齐动员,男女老少忙支前”的热烈场面。三是开展生产救灾。
为战胜灾荒、减少根据地人民的经济负担,华东局在1947年下半年决定将生产救灾作为党的中心任务,
并制定、实行了“精简编制”、“降低生活标准”、“清理资财”三大方案。省政府于是年底和翌年
初先后颁布了《八大禁令》和《关于生产节约度春荒的十项要求》,为此,沂蒙根据地的各行署、专
署、县政府均成立了生产救灾委员会,具体领导根据地内的生产救灾运动,实现了“不荒掉一亩地,
不饿死一个人”的要求。通过开展大生产运动,建立生产合作组织,使根据地的经济有了明显恢复。
1949年上半年,仅滨海专区就实现财政收入5360.6万余元(北海币)。为了减轻鲁南平原的水害,鲁
中南行署于1949年3月即调集20万民工,开始实施导沭工程。四是抓了教育工作的恢复和发展。抗战
胜利后,省政府即在临沂召开了全省教育会议,加强了对解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在临沂创办
了山东大学,各地区亦创办了一批建国学院(学校)和中、小学。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临沂后,根据地
教育一度停办。解放战争后期,区内教育事业又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49年7月,仅滨海区小学
即达到1165个班,在校学生达37300余名,84%的小学得到巩固。团结争取近1400名教师和青年参加了
新民主主义教育工作。参加各类民校、识字班的人数达4.2万余人。从专署到各县政府均建立了机关
学校。五是加强了社会治安。临沂全区解放后,沂蒙、滨海两专署均适时部署和领导了反奸防匪工作,
使解放区特别是新区的社会秩序逐步得到稳定。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50年5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撤
销鲁中南区行政主任公署,调整专署区,沂蒙、滨海两专署分别改称沂水专署和临沂专署。1953年8
月,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沂水专署,其所辖各县除莒沂县撤销、日照县划入胶州外,其余均划归临
沂专署领导。其后,行政区划又作了相应调整。1956年3月8日,省人民委员会(简称省人委)决定撤销
临沭县。1958年11月,又撤销了沂南县。1961年8月,重新恢复临沭、沂南两县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自1955年12月起,区内各县政府相
继改为县人民委员会。至1966年,临沂专署共辖13个县人委。
1966年夏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把临沂地区带入了十年内乱。1967年1月后,临沂专署和
各县人委均被造反组织夺权。随后成立的“军、干、群”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作为临时权力机构,
取代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1971年冬中共临沂地委建立后,地革委改为行政机构。1978年7月,
省革委根据全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决定将临沂地革委改建为临沂地区行署。1980年9
月后,各县陆续召开了人代会,取消了县革委,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加强了政权
机构的建设。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决定临沂撤县设市(市政府于
翌年3月正式成立)。1984年6月,设临沂行署石臼港办事处(县级)。翌年3月22日,国务院决定日照
撤县设市(县级),将石臼办事处并入日照市(市政府于同年5月下旬正式成立)。
建国后,基层政权的设置亦几经变化:建国初,在县下设区,政权机构称区公所,区下设乡,乡
政权机构称乡政府(乡长为半脱产干部)。1958年春,撤区并乡,乡(镇) 政府直属于各县人委。是年
10月,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行政机构称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辖管理区,行政村改为生产大
队。1963年春,实行区辖人民公社(俗称小公社)体制,区公所辖公社管委会,“文化大革命”中改称
区革委。1971年春,又将区改为人民公社,公社行政机构仍称革委会。1981年春,将公社革委改为公
社管委会。1984年4月,将人民公社体制改为乡、镇、办事处体制,乡镇政权机构称乡、镇人民政府。
同时,在日照、沂南、沂水、沂源、费县、蒙阴、平邑7个山区县各设若干个区,区设区公所,作为
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区公所辖乡镇政府(凡在区以下设置的乡镇政府,比不设区的乡镇政府低
半格),乡镇政府辖行政村村民委员会。1985年9月,为统一全区行政建置,决定在部分区、乡并存的
县份实行撤区并乡,由县政府直辖各乡、镇政府。
至1989年,临沂地区行署辖临沂、日照两个市人民政府和郯城、苍山、莒南、莒县、临沭、沂水、
沂南、沂源、蒙阴、平邑、费县11个县人民政府;5个城市街道办事处和79个镇人民政府与237个乡人
民政府;全地区有村民委员会12554个。1989年底和1992年底,日照、沂源和莒县3个县市相继划出。
至1994年,临沂地区行署辖临沂市人民政府和郯城、苍山、莒南、临沭、沂水、沂南、蒙阴、平邑、
费县9个县人民政府;3个城市街道办事处和89个镇人民政府与158个乡人民政府;全地区有村民委员
会9543个。建国45年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区内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确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紧密结合临沂地区的实际,领导全区人民进行了各项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
显著成就(主要政务活动及政绩可参见“中共党史综述”和“国民经济发展综述”等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