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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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3月,山东巡抚改称山东都督,行政体制仍沿用清末省、府、县三级制。翌年1月8日,北
洋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和《划一
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地方行政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各道道员改称观察使,置观
察使公署。公署内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4科;将清朝所设有直辖地方的府、州改为县,无直辖
地方的府予以裁撤。沂州府奉命裁撤,其原辖各县除日照县划归胶东道外,其余6县均划归岱南道;
各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为县知事,其行政机关则一律改称为县知事公署。1914年5月23日,北洋政府
颁布《道官制》,其中规定各道观察使改称道尹,观察使公署改称道尹公署。同年6月3日,岱南道改
为济宁道。
1925年10月22日,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下令将济南、济宁、东临、胶东4道改建为11道,其中新
建的琅琊道辖区即沂州府旧治全境,治所驻临沂县。道公署设道尹1人,内部机构设第一、二、三科,
各科设科长1人,3个科共设科员10人。1928年,琅琊道撤销。琅琊道历任道尹为:王铭珍(1925年10月
任职)、周仁寿(1926年2月任职)、张金录(1927年10月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