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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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区内流通货币有银锭、银元、制钱、铜元、银角等硬通币,后均为纸币取代。
银锭 俗称元宝。大锭重50两,中锭重10两。小锭又称锞子,重一二两、三五两不等。两下为钱,
称碎银。1933年,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公布银本位制,两下为钱,以元为单位,不再使用银两。
银锭和碎银停止流通。
银元 俗称"洋钱",因最初从外国流入而得名。流入区内的有英国的"站人洋"和墨西哥的"鹰洋"等。
1888年,清政府铸造的正面铸有"光绪元宝"字样的银元,1912年铸有孙中山半身像的银元("开国纪念
币"),1915年铸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1913年国民党政府铸造的有帆船图案的银元等,都曾在区内流
通。1935年11月,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
制钱 俗称"小钱"。制钱外呈圆形,内有方孔。上面一般铸有"××(年号)通宝"字样。在区内流通
的"洪武通宝"、"大中通宝"、“永乐通宝”、“崇祯通宝”为明朝钱;铸有从“顺治”到“光绪”9个
年号的9种"通宝"为清朝钱。制钱1枚为1文,用线绳串孔扎起,为"吊"。旧时1000文为1吊,与北京习惯
100文为1吊不同。1000文制钱可以兑换银元1元。后逐渐被较大的铜元代替,不再流通。
铜元 清末以后所铸的各种新式铜币,通称铜元。因与制钱不同,中无方孔,俗称"铜板"。最早
流通的铜元是1900年和1904年(光绪二十六、三十年)广东铸造的"光绪元宝"和济南铸造的"光绪通宝",
背面有龙纹。每枚重2钱,当制钱10文,每100枚换银元1元。后有宣统年间的"大清铜币"。该铜元有4
种:大的重4钱,当制钱20文;次者重2钱,当制钱10文;又次者重1钱,当制钱5文;最小的重4分,
当制钱2文。1912年(民国元年)铸的铜元"孙中山开国纪念币",当制钱10文,与清代铜元在市场上混合
使用。
法币 从1936年到抗日战争前期,法币是在区内流通的主要货币。国民党政权的"中央银行"、"交
通银行"、"中国银行"发行的纸币,与银元、铜元同时使用。1935年(民国24年)国民政府废除银本位制,
规定这三家银行的纸币为"法币",禁止银元流通,并限令各金银机构和民间的白银、银元均由中央银
行收兑。1936年又把"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列入"法币"。法币票面有1元、5元、1角、2角、5角等
几种。随着法币贬值,又印1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多种。1948年,发行“金元券”
代替法币(未在解放区流通)。1941年底,日本侵略军在上海、天津租界外商银行掠夺了约70亿元法币,
向根据地掠夺性抢购小麦、大豆等物资,破坏金融市场,导致第二年区内物价陡涨。莒南大店集百市
斤花生陡长50元。为此,滨海专署发出布告规定:"自8月1日起,以北海币为本位币"。"8月15日起法币
一律五折使用"。1943年,滨海专署决定,从7月21日起禁止使用法币,停止市面法币流通,限至8月10
日为兑换期,前10天法币换北海币为一比一,第二个10天为二比一,过期不兑, 使用法币者概予没
收。从此,在滨海根据地市场,法币完全被北海币取代。鲁南地区在1942年将北海币投入市场后,法
币便迅速贬值。1944年春,该区停止使用法币。
地方币 系民国时期在区内与法币同时流通的山东地方银行发行的货币。这些地方币有:1919年
山东银行印行的1元券,1921年山东省金库印制的兑换券,1936年山东省民生银行印行的2角、5角票和
山东省平市官钱局的50枚铜元券,还有1926年"直鲁联军"总司令张宗昌印行的5元券,这些地方币曾一
度充斥区内市场。1941年12月,济南民生银行和平市官钱局被日伪"山东兴农委员会"收买,继续发行
纸币。1942年1月,省战工会明令根据地内停止使用上述地方币。1941年3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自印"
民生券",在其辖区内强行使用。
土杂钞 清末至抗日战争初期,区内还流通种类繁多、形式多样的土杂钞。各县政府、商会、驻
军、钱庄、商号,甚至小商小贩都纷纷印制钞票。早期出现的是临沂城几十家钱庄的票子。流通较广
的是永太钱庄由上海代印的"铜元票",此票为横式,长139毫米、宽85毫米,票面横印"临沂南关"、"永
太钱庄"字样;中间竖楷标明此票价值"壹拾伍枚整";左为竖写小字"随市找补,概不挂失";右为小注"
凭票即付当拾铜元"。印制日期"民国元年九月一日"。
1925年,临沂县为筹措驻军给养,由县署印制每张京钱1000文的不兑换纸币,"以丁粮作抵,等平
安后收回"。在市场流通后,于翌年2月又续印每张京钱5000文的纸币。5月,商会、县政府又联合发行
当10、当15、当20枚的小票。因此票系为驻军筹集给养而发,不兑换,激起商民不满,不久便贬值。
县政府又借口本地印的纸币伪造较多,又到上海印制纸币80万吊,后增印至300万吊。票样为竖式,
长231毫米、宽83毫米,有孔庙土城门图案。正面印"临沂县通用票",并标明币值"京钱壹千文"。注有"
当铜元肆拾玖枚"、"民国十五年一月一日发行"。1927年,奉军第四师方永昌部驻临沂,翌年责临沂商
会代销军用票3万元,强令民众使用。后方部调走,军票作废,民受其害。
1937年抗战前,日照县涛雒、两城、石臼3个镇和竖旗、马庄、三庄、高兴、虎山5个区的123个
村,有商(铺)号578家,出票子的即有441家。1942年1月11日,省战工会发出指令:对根据地内印行杂
钞的各商会、乡绅、商号进行登记,限期清理收回,禁止流通。
伪币 1938年,日伪政权在北平成立"中国联合准备银行"。6月,发行1元、10元、5角、2角、1角
纸币多种。因抗日根据地军民极力抵制,民主政府对流入的伪币一律没收,故此类伪币在区内流通不
广,只在敌占城镇短期使用过。1945年日本投降后,敌占区使用的伪币被南京国民政府以法币一比五
收兑。
北海币 抗日战争中期到建国前,北海币是根据地内所流通的主要货币。早在抗战初期,鲁中根
据地即发行"农民合作社流通券",鲁南根据地发行过"临郯费峄流通券"。1940年后,在沂蒙解放区由北
海银行印制北海币投放市场流通。当年11月22日,发行的北海币票面为1、2、5角3种辅币。10角可兑
换法币1元。1942年又发行新钞1000万元,其中总行印发500万元,在沂蒙、滨海、鲁南和泰山根据地
使用;胶东区印发500万元,流通于胶东、清河、冀鲁边3区。新钞有三分之二是1元、2元、5元、10
元;有三分之一是5角、2角、1角、5分的辅币。投放时,以50%投资于农业生产;20%投资于农村工、
商合作事业;15%投于贸易局;15%用于部队兵工生产。
1943年下半年,滨海区停用法币,此后,北海币即成为解放区的本位币。
其他货币 解放战争时期,在区内流通的还有"华中银行"货币,此币系由新四军创建的华中解放
区发行。1947年7月,华中银行与北海银行合并,其货币与北海币等价流通。随着战略反攻,各解放
区连成一片,大部队调动频繁,冀南币、晋察冀边币、西北农民银行币等,都曾流入临沂地区,这些
货币与北海币等价使用。
人民币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临沂地区从1949年使用人民币至今。 为了统一货币,
194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和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人民币。
票面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12种,
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规定兑换的比值是:新币兑冀币、北海币为1比100元;新币兑边币为1比1000
元;新币兑西北币为1比2000元。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以前发行的称旧人民币)。规定新人民币1元可兑换旧
人民币1万元。新人民币面额分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分1分、2分、5分、1角、2角、5
角6种。1957年12月1日,发行金属铸辅币1分、2分、5分3种,与纸辅币同时流通。1980年开始发行1角、
2角、5角的金属铸币,后又发行1元镍币。1987年4月和1988年5月,分别发行面额50元、100元的人民
币,已在市面流通。
1953年发行的黑色"工农"图示10元币、紫色"各民族大团结"图示5元币、深绿色"井冈山"图示3元币,
也曾在区内使用。1964年,国务院决定,从4月15日起,上述3种货币停止流通。以上3种币是由苏联
代印的,由人民银行收回。为此,全区共组织银行干部1521人,设兑换点260处,共收兑上述3种人民
币1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