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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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按照国家政策,临沂地区有了黄金分成外汇,以后又有了地方分成外汇、出口商品留成
外汇和基地建设外汇。地方可利用自有外汇和外汇贷款进口国内短缺物资。改革开放后,临沂地区先
后从国外引进了关键性设备915台 (套),生产线27条,化肥1.86万吨,木材2.4万立方米,钢材1.85
万吨。
一、地方外汇进口贸易
临沂地区的地方外汇主要有:侨汇留成、黄金外汇留成和国家下达的专项外汇(基地外汇、烤烟
补助外汇)、地方(企业)分成外汇及出口商品留成外汇。外汇收入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平衡,统一经
管。国家按照各地、各部门和企业所创外汇数额,给地方、部门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即指额度),
以扩大业务,扩大生产。
1960年, 开始实行地方外汇留成。 中央给山东的外汇提成,80%由省统一安排,20%分给县市。
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颁发《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的若干问题》,规定外汇提成改为外汇分成或
外汇留成,明确了贸易和非贸易外汇的留成比例、范围和计算方法。
1985年,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经贸部、计划委员会、外汇管理局《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办法》中确定,
从1985年起,除企业(或供货单位)应分成的外汇由省各进出口公司按规定进行分拨外,地方分成的外
汇实行全额比例分成,当年当地核留分拨。国家计划内商品按当年出口商品收汇留成75%(若属部管商
品,主管部再留成5%) ,企业留成12.5%,省留成10%,地市留成2.5% (临沂地区留2%,县0.5%)。超计
划部分按三七比例分配,即地方留70%。其中省有关部门留14%,省外贸企业留21%,地方留35%(地区
留17.5%,县市留10.5%,地直主管部门留7%)。实行谁分成谁承担出口亏损(1985年每美元亏0.416元)。
并实行有偿使用,即每使用1美元外汇,用汇单位付人民币1元。从1986年1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出
口收汇奖励办法。 1988年又实行出口退税,改革外汇留成办法。到1989年底,,临沂地区外汇收入共
计1.01亿美元。其中黄金分成外汇来源于沂南铜井金矿。1975~1989年底,黄金分成共计370.17万美元。
外贸综合基地外汇,1978年首次由外贸部通过省外贸局分拨给临沂地区100万美元。除1981年拨给地区
95万美元,1985年,由各地提报进口物资计划,省外贸局批准后统一进口使用外,其他年份,每年拨
给临沂地区100万美元。烤烟补助外汇,1980~1982年,每年由省计委拨给10万美元,共计30万美元。
到1989年,全区共有专项外汇725万美元。临沂地区的分成外汇始于1979年,每年分得14万美元(1984年
分得28万美元),至1989年底共154万美元。
临沂地区的地方外汇,1976~1980年由计委掌握使用。1981年临沂地区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
由该委员会掌握使用。1984年改由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掌握使用。基地外汇自1981年起由地区对
外贸易局掌握使用。临沂地区利用地方外汇进口了国内短缺原材料和设备,主要有钢材、木材、化肥、
橡胶、高低压聚乙烯、聚丙烯、锌板、汽车配件、医疗器械及通信、影视设备等。
(一)黄金外汇进口
始于1976年。至1983年底(自1984年起黄金分成外汇与地方外汇统一使用),共进口钢材2811吨、木
材4000立方米、橡胶87吨、汽车2辆、心电图机1台、荧光显微机1台、多道生理记录仪1台、热敏电阻
式体温计1台、X线滤线器3块、热笔式记录器1台、记忆式心电图示波器1台、超声心动图机1套、静电
复印机1台、手术显微镜1台、紫外线分光光度计1台,超声心动专用照像机偏振胶片200盒、录像磁带
20盘、彩色合式录相机1台。
(二)基地外汇进口
始于1978年。由地区外贸局向省外贸局和国家经贸部编报用汇计划,批准后,由省各专业进出口
公司统一进口划拨地方。1978~1985年,共进口钢材6028吨、化肥(尿素)9500吨(含以出顶进)、
木材1500立方米、胶合板300立方米、橡胶580吨、自行车2500辆(以出顶进)、运输车15辆、缝纫设
备46台、螺旋伞齿轮铣齿机1台、卧式镗床1台、锥齿轮刨齿机1台、紫外光光度计1台、自动平衡机1
台。1986年,专门申报引进先进技术、良种和关键设备13项,进口用于出口商品加工的紧缺原材料2
项和一些支农物资。 其中, 复合肥1000吨、 磷酸二铵1000吨、钢材1000吨,共用外汇497.5万美元。
1988年,又进口钢材150吨、化肥1600吨。1989年,进口不锈钢板70吨、镀锌板70吨。
(三)地方留(分)成外汇进口
始于1979年。是年,以14万美元进口农业试验仪器和设备7台、计算机200台、面包车3辆。1980年,
用汇117.56万美元,进口皮革机2台、电子计算机150台、工具车15辆、木材1000立方米、仪器设备21
台及部分汽车配件等。1981年,进口木材3000立方米、聚乙烯200吨、弹涤纶143吨、胶合板700立方
米、 电视机组装件3000台。共用外汇159.36万美元。1982年,用汇298.31万美元,进口木材3000立方
米、胶合板500立方米、橡胶350吨、氯化钠150吨、食糖250吨、化肥4500吨、镀锌板2000吨、绣花机
等121台。1983年,用汇212.87万美元,进口化肥2000吨、镀锌板2000吨、聚丙烯150吨、溴氯莆脂农药
25吨、木材1000立方米、聚乙烯100吨。1983年以后,主要用于进口先进设备,另一部分用于利用外资
项目的外汇额度担保。至1989年,全区地级外汇担保达3164万美元。1985年,用汇15万美元,进口医
用CT机1台。 至1989年底,全区共用留成外汇3049.9万美元,进口木材2.4万立方米、化肥1.86万吨、
钢材1.85万吨、 镀锌板9350吨、食糖3650吨、聚丙烯150吨、纯碱200吨、缝纫设备137台、胶合板4400
立方米、咖喱粉700公斤。另外,还进口了部分技术设备及零配件、工具车、仪器、仪表、电子计算
机、家用电器、影视器材、化工原料、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
(四)侨汇进口
临沂地区的侨汇进口由省商业厅统一管理。除1982年的3.21万美元和1983年的2.54万美元向山东省
轻工业品进出口分公司以出顶进购进大金鹿自行车共900辆供应侨属外,其余全部由省商业厅集中使
用。下拨侨汇物资,供应彩色电视机、上海产自行车、手表等家用电器和耐用消费品。
二、中央外汇进口贸易
始于1983年。是年8月,临沂啤酒厂以记账贸易方式,用人民币140万元,经与轻工业部对外经济
技术合作公司签订合同,进口罗马尼亚灌装啤酒生产线1条。1984年8月开始进货。1986年,临沂农业
药械厂使用国家机械部拨付的100万美元额度(实际使用90万美元),引进了MD430F机动弥雾喷粉机及其
配套汽油机的生产技术(包括图纸、工艺、技术标准、QC工程、服务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