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中华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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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成立后,北京政府废府撤州,在省、县之间设道,实行省、道、县三级制。1913年(中
华民国二年),今临沂地区的地域绝大部分属山东省岱南道(翌年改称济宁道),其县份是:兰山(1913
年沿用清代名称,翌年改称临沂县)、郯城、费、蒙阴、沂水、莒(民国初年改散州为县)等县;日照县
属胶东道。
1925年,山东省于临沂置琅琊道,辖临沂、郯城、费、蒙阴、沂水、莒、日照7县。1927年,南
京国民政府命令裁撤"道"级政区,实行省、县二级制。1928年,原属琅琊道的7县直属山东省。1936年
2月,将全省划为12个行政区,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作为省的派出机关。第三行政区专员公署
于1936年2月13日成立于沂水县。6月,迁治临沂城。共辖临沂、沂水、郯城、费县、莒县、日照、蒙
阴、峄县8个县。除峄县外,其余7县皆在今临沂地区范围。1938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先后将全省划
分为17个行政督察区。其中,第三行政区辖临沂、蒙阴、莒、沂水、日照5县;第十五行政区辖5县。
属今临沂地区范围的有郯城、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