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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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地方行政区划沿用明制。自雍正十二年起,相当今临沂地区属沂州府。
沂州府:治所旧址即今山东临沂市临沂城。清初沿明制,沂州为兖州府属州,不设附郭县。辖郯
城、费2属县。1724年(雍正二年)升为山东省直隶州。1734年(雍正十二年),升为沂州府,置附郭兰山
县。同时,降莒州为散州,并以莒州及其原辖沂水、日照、蒙阴3县来属。共辖1州6县,即:莒州、
兰山(原为沂州直辖区域,1734年置县,为沂州府郭县。治所旧址在今临沂市临沂城)、郯城、费县、
沂水、日照、蒙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