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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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区内城镇和工矿区的蔬菜主要靠农民自种自卖或菜贩子供应。建国后至1956年前,基本
沿用过去的办法。之后,根据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为解决大中城市的蔬菜供应,区内于1956年组织国
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收购大白菜、大葱、生姜、干辣椒、黄花菜、花椒等1938.5吨。其中,调出1686
吨,内销252.5吨。1957年后,国营蔬菜经营机构贯彻"按城划片,就近生产,就近供应,基本自给"的
方针,积极参与蔬菜的市场调节和市场贸易管理。尤其注意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优势,组织收购地产
且又能储存、调运的鲜菜如白菜、萝卜、生姜、大蒜、大葱和干菜如干辣椒、黄花菜、花椒等,供应
大中城市居民。1959年,党和政府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基地。是年1月,郯城、苍山两县被省蔬菜公司
定为品种基地县。 1966年全区有蔬菜基地49处, 蔬菜生产专业队1956个, 种菜2293.3公顷。1976年,
全区蔬菜实行计划种植与购销。非农业人口按每年5厘地安排生产。提倡厂队、队(部队)队、店队挂钩,
实行定购包销;社员用菜也逐步纳入集体生产计划,按计划分配。是年,蔬菜基地达766.7公顷。
1977~1979年,蔬菜公司负担批零、调拨、贮存、平抑物价任务(各县亏损由财政补贴),市场供
应充足,价格低廉。1977、1978、1979年,鲜菜销售量分别为3.54万吨、3.29万吨、2.84万吨。1979年
后,农村实行联产计酬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种植自主权和农副产品自主交易权,农民自产菜上
市量逐年增多,国营商业蔬菜企业零售量下降。1980年销售量降为1.26万吨,其中零售4570吨。一般
县城蔬菜公司陆续停止营业;地区蔬菜公司业务重点转为推广良种,抓重点县蔬菜供应和组织外调;
其他县自负盈亏。 1985年, 蔬菜市场全部放开, 国营蔬菜机构在淡旺季调剂余缺。1987年购进蔬菜
1.36万吨,销售1.14万吨。
国营蔬菜商业还承担蔬菜外调任务。临沂、苍山、郯城的蒜薹和大蒜,郯城、临沭的生姜,莒南、
日照的土豆,莒县、平邑的大白菜,年年都有调出。主要调往东北三省、北京、上海、甘肃等省市的
商业部门和大型厂矿及本省的青岛、东营等地。此外,大蒜和土豆还出口国外。其中,大蒜的出口业
务主要由供销社经办。改革开放之后,蔬菜市场逐步放开,价格亦按市场供求情况调节,蔬菜供应充
足。
进入90年代, 区内蔬菜生产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 苍山县积极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到
1994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3.33万公顷,年产120万吨,销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海外。
该县艾曲村创办的鲁南蔬菜批发市场,成为全国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基地之一。塑料温室大棚已遍布全
区各地,反季节蔬菜的种植成为农民致富的一条重要门路。此期的蔬菜供应,城市以农贸市场为主,
农村靠集市贸易。城乡蔬菜市场基本被个体私人经营者占领,国有蔬菜经营单位的业务量明显减少,
主要以恒温库、冷藏的优势,调剂季节间、地区间的消费,丰富淡季蔬菜市场供应品种。1994年国营
蔬菜公司系统共购进鲜菜1442吨,批发销售1437吨,其中售给批发零售单位62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