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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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商贸活动历史久远。早在三四千年前,区内即有了贝、骨贝、铜贝等用于商业交易的货币;
商业活动亦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行业。到清末,区内商业已具相当规模。府城沂州和州城莒
州及县城沂水、蒙阴、日照、费县、郯城等商铺林立,贸易发达。一些处于水陆交通要道的大集镇如
马头、大店、十字路、夏庄、界湖、马站、东里店、坦埠、平邑、梁邱、兰陵、岚山头、涛雒、傅家
庄、汤头、青驼寺等,也遍布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店铺。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沂州府商务会成
立,到1909年,1州6县亦相继成立了商务会,主要职责是代征州县政府或军队下派的各种捐税、夫役,
协调解决商户间的矛盾纠纷。1937年,临沂城居民万余人,工商业户即达318家。其中京货业(以营绫
罗绸缎和布匹为主,因纺织品以北京产者为佳,故曰京货)18家、广货业(即百货业,多为生活日用品,
因此类产品主要来自广州,故曰广货)20家、杂货业37家,较大饭馆23家、旅店15家、浴池10家、理发
店8家、 照像馆3家,另有铁货业、瓷器业、酱园、盐店等多家。南门外和考棚街一带形成了闹市,
卖小吃者每日多经营至深夜。此期,莒县大店镇内南北1公里长的大街两旁商号达80多家,这些商家
分别来自江苏、河南、河北、陕西、安徽等省。马头镇得沂河航运之利,镇内南大街为较有名气的殷
实商号荟萃之地,在青条石板铺筑的街道两旁,大小商店鳞次栉比,各类商品琳琅满目。全镇大小商
铺和作坊达300余家。各城镇商业均成立了同业公会,建立了行会规章,处理经营中的争议和纠纷,
并负责协调一些商务活动,如资金使用、商品购销、顾客接待、利润分配、技能人员使用等。
1938年春,区内主要城镇多为日军侵占,大批商号被迫关闭停业。临沂城商号店铺锐减至不足百
家,且生意萧条。随着日军的占领,外资商业应运而生。日本人开的"洋行",多数是收购银元、铜元
为其侵略战争服务的,仅临沂城即有这种洋行11家。城内百姓不堪日伪压榨,不断开展抵制日货的斗
争。1941年8月趁日军换防之机,市民集聚数百人,手持木棍闯入日人洋行,捣毁了行内物品。在共
产党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地内,民主政府为打破敌人的封锁,解决军需民用问题,鲁中、鲁南、滨海
三区先后成立了贸易局,在县以下设立了一批公营商店。此为区内国营商业之始。商店除按固定地点
购销各种物资外,还组织人员收购土布、布鞋、花生仁、土烟、粮食、油料等销往外地。同时购进煤
油、纸张、食盐、药材、武器等供应部队和民用。还扶持发展私营商业,委托私营商号代购物资,为
私营商号代运代销,并向其开展批发业务,同时还负责组织发展各种合作事业和集市贸易。1941年11
月,鲁南专署在边联县刘郭村(今属苍山县)建立"盐槽子"(即盐店),组织商人到滨海区贩运食盐,粉碎
了敌人封锁,保证了抗日军民的食盐供应。抗日战争胜利后,民主政府采取措施医治日军给区内经济
造成的巨大创伤。建立公营商店,调查市场供需情况,从根据地将大批急需日用品运到各县城。如临
沂城刚获解放,滨海行署即运去4大车食盐。还发放无息贷款,扶持私营商业,使商店尽快恢复营业,
活跃市场,方便群众,促进了解放区经济发展。
1945年秋至1947年初,临沂县先后在城关成立了15处公营商店和1处大鸡烟厂分销处。还发放无息
贷款,支持私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在1年多的时间里,临沂城内店铺就发展到290余家,行商和摊贩
达1300余个,经营商品40余种。1946年6月,鲁中南贸易公司和专酿专卖(主要指酒和烟卷)公司成立,
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区的商贸活动。1947年初,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其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临
沂保安司令王洪九统治临沂,实行白色恐怖,工商户大量外逃或停业。除了王洪九的亲属和军政要人
开设的几家商店外,其余均为小铺。全城商业、饮食服务业不足百家,陷入最萧条的时期。
1948年10月,临沂获第二次解放不久,鲁中南贸易公司即在临沂建立国营商店,经营粮食、布匹、
百货、文具、杂货、煤炭、青菜、调味品等各类商品。在满足市场需要,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
做好支前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国后,各县先后建起了国营百货、专卖等批发机构和经营网点。1952年1~7月,在机关干部中
开展"三反"运动的同时,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五反"运动。"五反"主要在私营工商业较多的城市进
行。临沂专区只有临沂和新海连市(今连云港市)开展了"五反"运动。其中,临沂城关634户私营工商业
户中,犯有"五毒"行为的12户,占总户数的1.89‰,违法金额2.66亿元(北海币),补交漏税款1.46亿元。
1953年后,全国性的专业公司相继成立,临沂地区亦成立了百货、花纱布、石油、医药、食品、烟酒、
油脂等国营商业分支机构。1954年9月,中央规定:"大中城市和矿区的市场由国营商业负责,集镇和
农村市场由合作社商业负责"。至此,区内国、合商业有了明确分工。1955~1956年,对私营商业、饮
食服务业按行业归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区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营商户3.45万个,计4万余人。
其中饮食业1.2万户1.6万人。1958年,将专、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将农村门市部移交人民
公社管理,形成了国营商业单一流通渠道的格局。1959~1961年,市场供需矛盾一度突出,物资匮乏,
价格上涨。从1961年3月起,先后对针纺织品、副食品、自行车等8种商品实行高价供应。并按人口核
发票证,实行凭票证供应。先后有34种商品实行凭票供应。是年8月,商业、供销机构分开,扩大了
商业网点, 恢复了集市贸易。 至1965年,全区商贸活动购销两旺,社会商品零售额达32831万元,
比1949年增长267%。其中居民消费品零售额25852万元;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额1870万元;农业生产资
料零售额5109万元。1966年10月12日,地委批准地区财贸办公室关于按经济区域调整商业机构的方案,
全区根据商品合理流向,以港口、交通枢纽等主要物资集散点为中心,划为临沂、沂水、石臼、平邑、
莒南、蒙阴、沂源、莒县8个经济片,设立二级站(地区驻地)和分站(有关县)。撤销原按行政区划设立
的批发机构和县一级三级批发机构。原有的14个专区级二级站和公司改为9个:临沂食品、煤建分公
司和临沂药材批发站保留不动;撤销临沂百货、糖业烟酒公司,设立临沂百货批发站;临沂石油、五
金、生产资料公司均改为批发站;临沂土产废品和日用杂品公司合并设立临沂土产杂品采购供应站;
临沂畜产品进出口分公司改为进出口综合公司。除临沂各二级站兼营驻地片(含临沂、费县、苍山、
郯城、临沭5县)批发业务外,在其他经济片设立二级站的分站。"文化大革命"中,受"左"的错误影响,
一度又将商业、供销机构合一,使经营网点减少,正常的流通渠道受阻,给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
活造成了很大不便。到1978年,全区平均每千名城镇人口中商业网点的拥有量,由1965年的1.11个,
降为0.61个。到"文革"结束时,生产资料、土产杂品、盐业划归供销社系统管理;煤建公司改为燃料
公司,划归物资系统管理;石油、药材两个批发站先后由省公司垂直管理;进出口综合公司划归外贸
局管理。商业局系统尚有百货、纺织、五金交电化工、食品、糖烟酒、蔬菜等6个二级批发站(分公司)。
经营范围限定在生活资料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商业经营方式和经营体制进行了改革,流通领域呈现出国营商业、供
销合作商业、集体商业(含各系统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兴办的商业)、个体商业共存的经营格局,
形成了"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1989年,全区共有
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15万个,从业人员36.6万人。分别比1980年(下同)增长5.5倍和3.5倍。其中国营
商业和供销社商业7680个, 从业人员7.5万人, 分别增长77倍和37倍; 个体商业10.3万个,从业人
员19.6万人,分别增长11倍和19倍。随着区内工业的发展,全区商业自给率有了较大提高,改变了长
时间内临沂地区市场供应的针纺织品、日用轻工产品大部或全部靠区外调入的局面。部分地产轻工产
品达到自给有余,全区商品自给率达到25.6%,分别比1949年和1978年提高25.1个百分点和12.3个百分
点。部分二级批发站变单纯采购为采购、推销兼营。期间,区内商业批发机构又有新的变化:纺织品
站于80年代中期交由纺织局管理,实行纺、织、加工、销售一条龙;由于"菜蓝子工程"的实施和农村
放开种植经营自主权后,蔬菜产量大幅度增长,供应充足,上市的渠道和蔬菜公司的经营逐步被个体
经营所取代。随着猪、蛋、禽市场和价格放开,个体经营屠宰、批发者日多,使经营猪牛羊肉和蛋、
禽为主业的地、县食品公司和公社(乡镇)食品站业务量逐步减少。此时,各行业实行跨行业经营,许
多单位兼营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糖酒等,打破行业界限,扩大业务范围,改进经营方式,寻找
新的经营路子。80年代后期,纺织品站、百货站、五交化站先后打破过去只搞批发、不搞零售的模式,
建起了各自的商业大厦,从事零售业务,与日益兴旺发达的西郊批发市场展开了竞争。1989年,全区
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93亿元,比1949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53倍和4.2倍。 在零售总额中, 居民消
费品零售总额为35.5亿元, 比1978年增加28.87亿元, 增长4.35倍;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总额2.55亿元,
比1978年增加1.98亿元,增长3.47倍。是年,全区生产资料零售额为10.88亿元,比1978年增加8.66亿元,
增长3.9倍。
进入90年代,面对个体私营商业和临沂批发城以及遍布城乡的各类批发商场的迅猛发展,国有商
业在经营思想、经营方式上进行改革,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对旧的商业管理体制和所有制形
式进行了重大改革,以克服经营滑坡、效益连续下降的被动局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
展。全区国有流通商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确立了"四破四树"的指导思想:一是进一步破除
国有商业独占市场、流通主渠道的旧观念,树立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互相竞争、共同繁荣的新观念;
二是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自立、自强、自我发展的新观念;三是破除固守原有经营范围的观
念,牢固树立按照市场需求,不断调整经营范围的新观念;四是破除蓄水池、大库存的批发旧观念,
牢固树立以销定进的新观念。在改革上实行“改”(股份制改造)、“建”(组建单体公司)、嫁(引资、
引技术实行嫁接改造)、“分”(按"死一块、活一块"的办法,将优质的一块分离出来,赋予法人资格,
独立经营)、“联”(组建集团,实行工、商、贸、科一体化经营,发挥规模优势)、“并”(优势企业
兼并劣势企业)、“租”(抽本租赁、国有民营)相结合的办法。在用工方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在分配上实行工效挂钩等。至1994年末,全区组建集团公司12个,其中县商业局改制9个,地直商业
企业3个;对国营小门店等商业网点实行"国有民营"改革的155个,其中实行"大包干"的65个,抽本租赁
经营的78个,部分企业内部引进了个体经营机制。对承包到期的96户企业,实行了资产经营目标责任
制,保证了国有资本的增值保值。是年,全区国有商业网点852个,人员23972人;全年实现商品总购
进14.8亿元,总销售15.3亿元;商办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9亿元;国有商业全部企业实现利税1260万
元,亏损2070万元。其中,盈利企业实现利润963万元,亏损企业亏损额3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