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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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后期,国务院决定对京、津、冀、鲁、苏、皖、豫等省市中地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的
平原涝洼低产田进行综合开发,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突出优势项目入手,提高这一地区的农业综合
效益。该计划于1987年启动,山东省中西部地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被国务院列入了开发范围。
临沂地区的临沂、郯城、苍山、临沭、莒南、日照等6个县市被正式列入开发范围单位;莒县、沂南、
费县、沂水4个县被列为应照顾的县份。后,平邑、蒙阴2县也被列入。
1987年8月11日,行署召开专员办公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全省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及搞好区内开发工作的措施。省分配临沂地区当年的开发任务为:改造中低产田17万亩,开垦荒地5
万亩。共安排投资1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98万元(中央499万元,省134万元,地县乡配套365万
元),贷款562万元(中央和地方各贷款281万元)。为了完成首批开发任务,会议决定:本区开发范围,
长远规划按10个县市考虑,1988年先在列入省开发范围的6个县搞;在开发项目上,要突出改土治水
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和以畜牧业为重点的综合开发(包括畜牧加工项目);地区和开发县均设立黄淮
海平原农业开发办公室专门领导此项工作。每一个规划项目都要有领导牵头,做到责任到人。会后,
各县遂将任务逐一落实到乡镇、村甚至地块。
到1991年底,因沂源、日照、莒县划出,全区10个县市全部被列入平原农业开发区。其中:临沂、
郯城、苍山、临沭、莒南5个县市为被国务院列入开发区范围的县市,沂水、沂南、费县、平邑、蒙
阴5县被省政府列为平原农业开发照顾县。经过开发区干部群众4年的艰苦努力,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了
开发任务和投资计划。全区共完成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项目67个,改造中低产田61.7万亩,开垦宜农
荒地2.29万亩,植树造林折实面积6.69万亩。分别是原计划的1.21倍、1.2倍、1.63倍。经国家和省对项
目进行逐个验收,合格率为100%。其中,有52个项目达到省颁良好标准,占项目总数的77.6%。作为
一项国家实施的系统农业开发工程,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
生态效益主要有以下6点:
首先,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4年间,开发区内新打机井2100
多眼,开挖疏浚沟渠870多公里,修建防渗渠720多公里,修建排灌站155座。扩大和改善灌溉面积100
多万亩,排涝面积30多万亩。使开发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7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8%以上。4年累计
增产粮食2.17万吨,棉花4.11万担,油料3.67万吨。
其次,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应用农业科学技术。这次开发从一开始就贯彻了以科技带头的指
导思想,把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知识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希图通过开发提高科技开发的能力和水平。4
年来,新建和完善县级科技服务组织36处,新建良种繁育基地6.85万亩,购置农业推广试验仪器350台
(件),开展技术培训30.84万人次,推广立体种植、配方施肥、地膜覆盖等新技术近300万亩次。开发
区农业新技术推广普及率达到77.1%,良种普及率达到88.7%,复种指数达到172%。
第三,林牧副渔业有了较大发展,农业综合实力得到加强。经过4年的努力,开发区内林木覆盖
率由开发前的12.8%提高到17.5%。累计增产肉1.53万吨,蛋150多万公斤,鱼3200多吨。开发区林、牧、
渔三业产值比开发前分别提高了42.6%、48.6%、68.5%。
第四,农业机械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4年来,各级都重视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使整个开发区
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1991年,开发区内农田机耕率达到85.1%,机播率达到68.6%,机收率
达到36%,机械脱粒率达到98%。不仅较开发前有了很大提高,而且有的项目较非开发区亦高出不少。
第五,建立了一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年间,开发区
建成稳产高产商品粮基地3处计50余万亩,花生出口基地2处计28万亩,果品出口基地1处。新建和扩
建恒温库4座,粮油、果品、畜禽加工厂4个。新增农副产品贮藏能力1.28万吨,年创产值840多万元,
利润90余万元。
第六,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区内群众生活水平。1991年,开发区粮食总产达56.3
万吨,棉花总产达15.29万担,油料总产达94.63万吨,新增农业产值2.33亿元。开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由开发前的497元增加到607元,提高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