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产概况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g&A=1&rec=162&run=13

临沂地区山岭连绵,河沟纵横,宜林坡地、滩地颇多,素有植树造林传统。据1760年(清乾隆二
十五年)修《沂州府志》载:区内有树木50余种。主要有松、柏、杨、柳、椿、桑、柞、楝、槐、榆、
楸、桐、山楂、石榴、白果、核桃、柿子、栗子、桃、杏、李、红枣、木瓜等。当时,“龟蒙诸山,
蜿蜒环亘,葱葱郁郁。”后因兵燹匪患,林木毁坏严重。到1949年,全区仅有残林67.8万亩,四旁植
树3000万株,人均5.4株。森林覆盖率只有1.7%,林业产值只占农业总产值的1.3%。
解放后,区内林业生产与管理走过了一条曲折发展的历程:1946年,人民政府将费县、平邑、蒙
阴、沂水等县部分寺院所有林木及大面积荒山收归公有之后,加强了对国营林场的管理,防止山林毁
坏。1951年,各县以区乡为单位,将所有荒山划界分到村,归村所有,便于保护和发展林木。建国初
至农业合作化期间,国有林、集体林、宗族林、个人林木,权属清楚,政策稳定,造林与护林积极性
高, 防止了人为破坏。此期,地、县各级都制定了"严禁开荒烧山","防止破坏与盲目采伐"的规定。
1952年2月,临沂专署下达《严禁破坏林木的通知》,保证了林业的健康发展。
1958年,全区人民公社化,一切林木归公。一平二调,毁林炼钢,林木采伐失控,区内林业生产
遭严重破坏。1961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
案)》。区内各级党政领导认真贯彻中央规定,重申人民公社化以前和以后的林木所有归属原则,并
制定乡规民约保护林木,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乱砍滥伐。专署下发了严禁毁林开荒、陡坡开荒的通知。
1963年始,区内开展林木确权发证工作。通过确权发证,国有林木、集体林木、个人林木,权属再次
明确,提高了公私保护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自60年代中期开始,除继续开展山滩绿化外,全区又在平
原农田开展了林粮间作和林网的建设。
"文化大革命"开始,原有林业政策及一切乡规民约被废,导致毁林现象重演。据1970年3月7日地
革委生产指挥部的报告称:"近两年,国营、集体林木被毁16万亩,四旁植树被砍1200万棵。14处国有
林场遭破坏面积3万亩。蒙阴县完庄大队1200亩山林,30余万株树木全部砍光。"70年代中期,在"农业
学大寨"运动中搞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部分社队毁林开荒,围河造地。自留山、自留地及原属个人
林木均收归集体。此期乱砍滥伐、哄抢、盗伐林木的事件不断发生,林业重遭破坏。1975年全区有林
地面积472万亩,1979年减至332万亩。
1980年,地委、行署发布《关于加速发展林业生产几项政策的规定》。1982年,地区林业局制定
《临沂地区林木确权发证若干问题的试行处理意见》,进行第二次林木确权发证工作。至1984年,共
发放林权证91万个,占应发证的90%。1983年,行署又发出《关于加强木材管理的通知》,规定国有
林木采伐必须依国家计划,经过批准,集体林木采伐10立方米以上须报县政府批准,10立方米以下须
经公社批准,由县府发给采伐证。无证采伐,追究领导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1984年《森林法》颁
布实施后, 坚持依法打击制裁盗伐、 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 《森林法》实施3年来,共查处林木案
件1854起,逮捕拘留48人,行政处分785人,罚款12304人,狠煞了毁林风。
80年代后,各地在制定乡规民约时,均把保护林木、遵纪守法作为重要内容,让广大群众自觉护
林,并监督制止盗林毁林行为。由于政策正确,措施得力,区内林业进入了健康发展的时期。荒山、
荒滩大部绿化,平原初步实现林网化,四旁全部绿化。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经济林,因地制宜,
各具特色。林业生产逐步走向良种化、基地化、丰产化和集约经营。在造林过程中,普遍采用了丰产
栽培技术,成倍地缩短了林木生产周期,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林木生长量,有效地增加了森林后备资源。
到1989年,全区林地面积达到596.9万亩,其中丰产林40余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已由建国初的2%增至
17.5%。林木种类亦由原来的50余种发展到72科、188属、378种、8个变型、22个栽培变种、2个杂交杨
品系。 1989年,全区产水果3.5亿公斤、干果0.5亿公斤;林业产值1.1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是
1949年的26倍,占农业总产值的3.1%。
进入90年代,林业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林木、果树新品种不断引进,栽培、管理水平逐渐进步,
林业的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有了新的提高。1994年,在日照、沂源、莒县三县市相继划出,全区面积
缩小近1/4的情况下,全区有林地面积仍达到557.4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9.7%,较1989年增加了2.2个百
分点。其中:用材林77.3万亩,占有林地总面积的13.9%;防护林194.5万亩,占有林地总面积的34.9%;
经济林275.6万亩,占有林地总面积的49.4%。林业内部结构有了新变化。在经济林中,板栗发展最快,
达到54.63万亩。农田林网面积498.7万亩,林粮间作面积170.82万亩,全区木材总蓄积量为788.9万立方
米,果品总产量达6.4亿公斤,全区林业总产值达16.8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