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初,区内部分县政府曾进行县政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全县概况、面积、人口、土地、区
划、工业、农业、商业、交通、邮电、教育、礼俗、社团等,但数字不够准确,有些系推算出来的。
建国后、各种统计调查均由统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人口普查 1953年7月1日零时,进行首次人口普查(亦称人口调查登记),内容含姓名、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等项指标。1964年7月1日零时,全区进行了第二次人口普查。调查内容除保留了一普
的项目外,又增加了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和职业3项指标。另外,还对是年上半年的出生、死亡、迁
入、迁出4个项目进行了调查登记。1982年7月1日零时,进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此次普查内容比二
普增加了婚姻状况、妇女生育的子女数等。1990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调查项目共涉
21项,另外对1989年1月1日以来的生育状况进行了调查登记。此次普查,首次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
据处理。
二、工业普查 1950年3月,对全国公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进行首次普查,
调查时限为1949年的工业经济情况。动态指标填报全年数,静态指标填报年底数,个别指标要求填报
历史资料,如产品产量要求填1930年、1936年、1943年和1948年4个年份的数字。大、中型企业按甲类
报表填写,主要有企业概况、动力生产及运输设备、主要原材料及燃料耗用量等指标。小型工业企业
及生产合作社按乙类报表填写,主要有产品数量、价值、从业人员数等指标。是年6月底,对私营工
业及手工业作坊进行了普查,普查内容含工业生产单位情况和生产总值等。1986年1月至6月,进行了
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此次普查共分4类表式:甲类表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填报;乙类表由县及县
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填报;丙类表由乡办工业企业、城镇街道办工业企业以及工厂办的集体所有
制工业企业填报;外资表由外资经营和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工业企业、华侨和港澳工商业独资
经营和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工业企业填报,内容涉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如各种生产设备的
数量、出厂年代、折旧程度和职工人数、年龄、文化水平、技术等级等)、生产加工过程(如原材料及
能源消耗数量等) 、生产销售成果(如主要产品产量等),共12个部分、360多个指标。普查结果显示:
1985年, 全区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共1697个, 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88.41亿元,净值140.88亿元。
1985年,全区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为22.99亿元,净产值为5.38亿元。全
区有大中型企业23家,产值占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的54%。
三、农村调查 50年代初,全区各县进行了查田定产登记调查,为有关部门下达征购任务提供了
依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调查的对象由生产队变为农
户,为适应农村形势,准确掌握农民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自1982年始,全区各县市均在其辖区内
确定了部分乡镇的部分村为农村经济调查点。每村按机械抽样的方法调查10户。至1989年,每县、市
的农经调查户一般达到900至1000户,为客观反映全区农村的经济状况奠定了基础。农经调查项目共
分8大部分,5000余个指标,主要包括农村住户的地理位置,家庭规模、劳动力人数和文化程度,家
庭成员中从事乡村企业的人数和属国家职工的人数、外出劳力人数,经营耕地和果树、水面情况,生
产性固定资产情况,主要农林作物产量及出售量,家畜家禽饲养、自宰与出售量,全年粮油收入、支
出和结存量,全年现金收入及支出情况,农户新建房和用电情况,等等。1987年至1989年,还就农村
日常消费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用生产资料供需情况和沂蒙山区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四、城市调查 自80年代中期始,临沂、日照、费县等县、市先后设立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每
县市各抽取50户非农业居民,分别对其进行记帐式调查,以掌握城市居民收入情况、消费水平、消费
结构、开支动向、市场物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
统计调查
30年代初,区内部分县政府曾进行县政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全县概况、面积、人口、土地、区
划、工业、农业、商业、交通、邮电、教育、礼俗、社团等,但数字不够准确,有些系推算出来的。
建国后、各种统计调查均由统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人口普查 1953年7月1日零时,进行首次人口普查(亦称人口调查登记),内容含姓名、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等项指标。1964年7月1日零时,全区进行了第二次人口普查。调查内容除保留了一普
的项目外,又增加了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和职业3项指标。另外,还对是年上半年的出生、死亡、迁
入、迁出4个项目进行了调查登记。1982年7月1日零时,进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此次普查内容比二
普增加了婚姻状况、妇女生育的子女数等。1990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调查项目共涉
21项,另外对1989年1月1日以来的生育状况进行了调查登记。此次普查,首次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
据处理。
二、工业普查 1950年3月,对全国公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进行首次普查,
调查时限为1949年的工业经济情况。动态指标填报全年数,静态指标填报年底数,个别指标要求填报
历史资料,如产品产量要求填1930年、1936年、1943年和1948年4个年份的数字。大、中型企业按甲类
报表填写,主要有企业概况、动力生产及运输设备、主要原材料及燃料耗用量等指标。小型工业企业
及生产合作社按乙类报表填写,主要有产品数量、价值、从业人员数等指标。是年6月底,对私营工
业及手工业作坊进行了普查,普查内容含工业生产单位情况和生产总值等。1986年1月至6月,进行了
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此次普查共分4类表式:甲类表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填报;乙类表由县及县
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填报;丙类表由乡办工业企业、城镇街道办工业企业以及工厂办的集体所有
制工业企业填报;外资表由外资经营和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工业企业、华侨和港澳工商业独资
经营和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工业企业填报,内容涉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如各种生产设备的
数量、出厂年代、折旧程度和职工人数、年龄、文化水平、技术等级等)、生产加工过程(如原材料及
能源消耗数量等) 、生产销售成果(如主要产品产量等),共12个部分、360多个指标。普查结果显示:
1985年, 全区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共1697个, 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88.41亿元,净值140.88亿元。
1985年,全区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为22.99亿元,净产值为5.38亿元。全
区有大中型企业23家,产值占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的54%。
三、农村调查 50年代初,全区各县进行了查田定产登记调查,为有关部门下达征购任务提供了
依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调查的对象由生产队变为农
户,为适应农村形势,准确掌握农民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自1982年始,全区各县市均在其辖区内
确定了部分乡镇的部分村为农村经济调查点。每村按机械抽样的方法调查10户。至1989年,每县、市
的农经调查户一般达到900至1000户,为客观反映全区农村的经济状况奠定了基础。农经调查项目共
分8大部分,5000余个指标,主要包括农村住户的地理位置,家庭规模、劳动力人数和文化程度,家
庭成员中从事乡村企业的人数和属国家职工的人数、外出劳力人数,经营耕地和果树、水面情况,生
产性固定资产情况,主要农林作物产量及出售量,家畜家禽饲养、自宰与出售量,全年粮油收入、支
出和结存量,全年现金收入及支出情况,农户新建房和用电情况,等等。1987年至1989年,还就农村
日常消费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用生产资料供需情况和沂蒙山区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四、城市调查 自80年代中期始,临沂、日照、费县等县、市先后设立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每
县市各抽取50户非农业居民,分别对其进行记帐式调查,以掌握城市居民收入情况、消费水平、消费
结构、开支动向、市场物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