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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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1954年, 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军队实行志愿兵役制。征兵时,党委和人
民政府发出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青年民兵自愿报名,参军者骑大马戴红花,全村敲
锣打鼓,热烈欢送。军属门前挂光荣牌,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抗日战争期间,大批
青年踊跃参加八路军和人民地方武装。1945年,仅阳谷、茌平、冠县、东阿飞临清就
有5768人参军, 寿张县何海村24名民兵全部参军。解放战争时期,全区所进行的,5
次参军运动: ,均顺利匝利完成任务。其中1947年上半年,东阿河防团民兵参军500
名,寿张、阳谷两县就有15600名青年应征入伍,当年全区共参军27560人。
建国初期,广大爱国青年积极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踊跃报名,
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据当时6个县的统计,有0.8万名民兵参加了志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