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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衣、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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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县内农村人民的吃饭穿衣,基本上是自种自用。每年年初,农民根据自己生活需要,安排种植小麦、玉米、高梁、谷子、黄豆、地瓜、棉花等农作物,但以小麦、玉米、地瓜为主。当时农作物产量很低,所产粮食除上缴赋税以外,剩余部分基本用于自己食用。粮食收获后,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自耕农用柳条囤或大缸等器具储藏起来,平时随吃随加工。所用食油,以自产的黄豆、棉籽加工而成。当时农民生活标准很低,大多数群众早饭为玉米面地瓜粥,中午饭为玉米面或高粱面窝窝头,晚饭为玉米面或小米稀粥。所以聊城县很多农民有把吃晚饭称做“喝汤”的习惯。所产小麦,大多供一家之长或老人享用,即是在农忙季节,年轻力壮者也只能吃到麦子面与玉米面分层的花卷。除少数富户和有权势的人家外,一般人家只在招待客人或过年过节时才舍得吃白面馒头。在蔬菜方面,所用瓜类、白菜、大葱、大蒜等基本自给,但平时生活大多是咸菜,只有在客人来访或过年过节时才做一些简单的炒菜。
解放前,广大农民的衣着完全是家织土布,以自种的棉花,自己纺线、织布、手工加工而成衣服,妇女所穿的各种颜色布及花格布也都是自己经过煮染后,加工而成。其穿着样式很不讲究。比较富裕的人家在做工上细致一些,布料也较讲究。比较穷的人家,做工粗造,只能是遮住身体而已。大多数农民棉裤棉袄没有外罩,冬天无法拆洗,脏的发亮,只能一年一次翻新。
建国以后,由于党和政府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科学技术的进步,粮食产量得到提高,人均粮食占有量不断增加。1949年,农业人口人均生产粮食240公斤。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和“一五”时期的发展,1957年人均生产粮食达到270公斤。但经过“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到1961年,人均生产粮食下降到86公斤。1978年以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加之科学技术的进步,粮食产量大幅度上升。1985年,农业人口年均生产粮食达到425公斤,为1949年的1.8倍。粮食的大量增产。使农民手中的粮食出现了剩余,于是广大农村以养猪、养鸡为主的养殖业蓬勃发展,不单农民实现了温饱,还以大量的肉、蛋、鱼、蔬菜投入市场,丰富了城市居民的菜篮子,城镇居民的生活得到改善。过去农民手中无钱,辛辛苦苦养几只鸡,产下蛋舍不得吃,拿到集市换盐吃。现在很多人家,对鸡蛋的需求成为必不可少的食品。过去大多数人家一年四季吃不上白面馒头,现在白面馒头已成为绝大多数农民的家常便饭,美酒佳肴成为一般人家的常用便菜。
在衣着方面,建国后由于轻工业的发展,多姿多彩的平纹、斜纹布代替了家织土布。在制作上不再是一针一线的手工缝纫,而是快捷的机缝;在样式上更是多种多样,中山装、军干服、西服、卡克式等样式繁多。“文化大革命”期间,穿着颜色比较单调,以军绿、警蓝最为时髦,穿花布和颜色鲜艳者被斥为“资产阶级生活作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倡导解放思想,改善生活环境,服装讲究亮丽多彩,吃、穿、住的质量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增加,人们的穿着向高档化发展。穿鞋讲究穿真皮鞋,穿西服讲究穿毛料等等。人们的吃喝观、穿戴观发生很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