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编修县志始于1586年(明万历十四年),时任聊城县知县韩子廉到任伊始,便查找志书,掌握县情,以志鉴政。结果典籍齐备,惟缺县志,遂发“治国者必有史,治邑者岂可无志”的慨叹,于是藉政务闲暇,荟集编修《聊城县志》。1589年(明万历十七年)志成。全志共分2卷,设方域、建置、赋役、官守、人物、艺文等7纲39目。因志书纲目简约,韩子廉定名为《聊城县志略》。
1662年(清康熙元年),聊城又曾重修县志。此次重修,由知县何一杰主持,越时一年,1663年(清康熙二年)雕版付梓。志书由清代第一位状元、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傅以新,进士、刑部右侍郎、左侍郎任克溥和朱鼎延题序。自此《聊城县志》断修200余年,直到1865年(清同治四年),方在邑人叶锡麟的主持下,依照旧志纲目,增补资料,续修县志,但未能如愿,仅遗下县志手稿一部。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知县陈庆蕃又推举靳维熙为总纂续修、增补叶锡麟所撰手稿。历时四载,于1910年(宣统二年)付梓传世。此为聊城县第一部较完备的志书。全书设方域、建置、田赋、学校、典礼、职官、选举、人物、烈女、艺文、通纪、杂缀12纲,下辖星野、城池、兵防、户口、赋役、书院、经籍、金石、诗文、水旱、兵革等75目。内容丰富,资料也较为详实,对后人资政、教化和存史均起到一定作用。但因编修者受其时代和阶级局限,立场、观点及所录资料均有不少偏谬,只可作为借鉴,不能兼收并蓄。此期间,署聊城县知县向植曾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首修《聊城县乡土志》,并刊行于世。
民国时期,聊城又曾二修县志。1934年(民国23年),县长孙桐峰根据山东省政府续修志书令,聘请赵伯华为总纂,周荫泉、张缓渔、周雨亭、李琴轩为分纂,续修《聊城县志》,1936年(民国25年)竣稿,并与济南松茂印刷局协商准备出版,因事拖至抗日战争爆发,志稿遗失。1940年,伪县长周东华收罗变节文人邓鼎三,再次重修《聊城县志》,耗时一年之久,敷衍成稿,没有刊行,志稿去向不明。
建国后,党和政府热心倡导地方志编纂工作。1959年,聊城市曾组织苗景孟、王惠民、杜光恒、何器之、葛渊等人编纂《聊城市志》,1961年志稿初就。志书手稿因受当时左倾思想的影响,失实及存疑之处较多,后又未能进一步修改完善,故未付印,手稿一直由聊城市(县)档案馆保存。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聊城人民继承“盛世修志”传统,修志工作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相继开展。1982年开始撰修《聊城市志》,1996年总纂合成初稿,1997年形成修订稿并通过地区终审。历经16个春秋,大体经历了3个阶级。1982年5月,聊城县(市)建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同年8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以此为起点,新编《聊城市志》的编修工作逐渐展开。市直各部门先后建立起修志班子,配备专门修志人员,制订编纂重点,设计部门志篇目,征集整理资料,精心撰写部门志。至1990年,全市有50多个部门完成了专志的撰写任务,且有水利、商业、供销、外贸、一轻、二轻、人事、粮食、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宣传等20余部部门志先后铅印出版,为市志的编纂打下了坚实的资料基础。1990年转入总纂。总纂之初,市史志办的同志反复修订了编目,分编撰写市志初稿;后期,又聘请葛渊、郭清耀、刘春明协助工作。在总纂过程中,编纂人员呕心沥血,精益求精,付出了大量艰辛劳动;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界人士鼎力支持,贡献资料,群策群力,使志书资料更加翔实完备。至1996年底修订稿基本完成。各部分撰写人员分别为:建置编、自然环境编、卫生体育编、民政编、军事编及概述——贺继德;经济综述编、财税金融编、党派群团编、人事劳动编、教育科技编——李洪一;经济管理编、工业编、交通邮电编、文化编、文物编——顾光耀;风俗宗教方言编——吴运涛、顾光耀、刘桂仙、张鹤泉;人物——宋耀菊;司法编——宋耀菊、郭孟贵;人口、农业编——郭孟贵;水利编、政权政协编——葛渊;商业编——郭清耀;城乡建设编——刘春明。大事记——史志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修订稿完成后,市史志办还多次邀请各有关部门熟悉情况的同志和部分离退休干部逐编审核,广泛听取意见,然后分编进行修改、补充。
1997年1月,省、地史志办召开《聊城市志》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地史志办领导和专家、学者,聊城地区兄弟县市史志办的负责同志及主编、副主编,市直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共80余人。与会者对《聊城市志》取得的成功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问题及不足提出了许多中肯的修改和完善意见。会后,市政府领导遂聘请张式鹏、李志成、杨玉生、葛渊、郭清耀、刘万兴、孙相成等7位同志帮助修改志稿。此次修改,重点放在调整篇目、增减资料、核对史实、规范行文、斟酌文字等方面。经过审定修改,正本清源,志书愈臻规范科学。各部分成书撰写人员分别为:大事记——全体编辑人员;概述、建置编、自然环境编、卫生体育编、军事编——贺继德;经济综述编、财税金融编、党派群团编、人事劳动编、教育科技编——李洪一;经济管理编、工业编、交通邮电编、人口编、文化编、风俗宗教部分——顾光耀、张式鹏;人物、司法编——宋耀菊;水利编、城乡建设编、政权政协编——葛渊、杨玉生;商业编、司法编——郭清耀;农业编——葛渊、贺继德、李洪一、杨玉生;方言部分——张鹤泉;附录——郭清耀、李洪一。定稿后,李志成、贺继德同志又通览了全书,对欠妥词句斟酌修改后,报请聊城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又得到地区史志办公室齐保柱、周广馥、李安润、赵仕秋、汪庆峰、汪桂娥、于以增、王培芝等领导同志的精心指导。1997年10月,同时报省地方志办公室和齐鲁书社审定并编排版式。
《聊城市志》的编纂出版,得到省史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市委、市府领导的大力支持。省史志办公室孙邦信、马福震、徐盛章、郭永生等领导同志多次进行业务指导;市委、市府领导赵荣恩、吴星、顾大武、陈宗昭、俞前、张继智、罗洪祥等领导同志先后分管史志工作,对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办公室人员多次更迭。先后由张明荷、张式鹏、杨玉生、张洪臣、张万光任主任,于昭奎、贺继德任副主任,成员有郭孟贵、李洪一、顾光耀、宋耀菊、刘桂仙、于新三、孟昭兴、王登阁、李炳俊。历届主任、副主任和全体工作人员都为《聊城市志》的编纂出版付出了艰辛劳动。但由于水平所限,错讹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指正。
修志始末
聊城编修县志始于1586年(明万历十四年),时任聊城县知县韩子廉到任伊始,便查找志书,掌握县情,以志鉴政。结果典籍齐备,惟缺县志,遂发“治国者必有史,治邑者岂可无志”的慨叹,于是藉政务闲暇,荟集编修《聊城县志》。1589年(明万历十七年)志成。全志共分2卷,设方域、建置、赋役、官守、人物、艺文等7纲39目。因志书纲目简约,韩子廉定名为《聊城县志略》。
1662年(清康熙元年),聊城又曾重修县志。此次重修,由知县何一杰主持,越时一年,1663年(清康熙二年)雕版付梓。志书由清代第一位状元、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傅以新,进士、刑部右侍郎、左侍郎任克溥和朱鼎延题序。自此《聊城县志》断修200余年,直到1865年(清同治四年),方在邑人叶锡麟的主持下,依照旧志纲目,增补资料,续修县志,但未能如愿,仅遗下县志手稿一部。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知县陈庆蕃又推举靳维熙为总纂续修、增补叶锡麟所撰手稿。历时四载,于1910年(宣统二年)付梓传世。此为聊城县第一部较完备的志书。全书设方域、建置、田赋、学校、典礼、职官、选举、人物、烈女、艺文、通纪、杂缀12纲,下辖星野、城池、兵防、户口、赋役、书院、经籍、金石、诗文、水旱、兵革等75目。内容丰富,资料也较为详实,对后人资政、教化和存史均起到一定作用。但因编修者受其时代和阶级局限,立场、观点及所录资料均有不少偏谬,只可作为借鉴,不能兼收并蓄。此期间,署聊城县知县向植曾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首修《聊城县乡土志》,并刊行于世。
民国时期,聊城又曾二修县志。1934年(民国23年),县长孙桐峰根据山东省政府续修志书令,聘请赵伯华为总纂,周荫泉、张缓渔、周雨亭、李琴轩为分纂,续修《聊城县志》,1936年(民国25年)竣稿,并与济南松茂印刷局协商准备出版,因事拖至抗日战争爆发,志稿遗失。1940年,伪县长周东华收罗变节文人邓鼎三,再次重修《聊城县志》,耗时一年之久,敷衍成稿,没有刊行,志稿去向不明。
建国后,党和政府热心倡导地方志编纂工作。1959年,聊城市曾组织苗景孟、王惠民、杜光恒、何器之、葛渊等人编纂《聊城市志》,1961年志稿初就。志书手稿因受当时左倾思想的影响,失实及存疑之处较多,后又未能进一步修改完善,故未付印,手稿一直由聊城市(县)档案馆保存。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聊城人民继承“盛世修志”传统,修志工作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相继开展。1982年开始撰修《聊城市志》,1996年总纂合成初稿,1997年形成修订稿并通过地区终审。历经16个春秋,大体经历了3个阶级。1982年5月,聊城县(市)建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同年8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以此为起点,新编《聊城市志》的编修工作逐渐展开。市直各部门先后建立起修志班子,配备专门修志人员,制订编纂重点,设计部门志篇目,征集整理资料,精心撰写部门志。至1990年,全市有50多个部门完成了专志的撰写任务,且有水利、商业、供销、外贸、一轻、二轻、人事、粮食、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宣传等20余部部门志先后铅印出版,为市志的编纂打下了坚实的资料基础。1990年转入总纂。总纂之初,市史志办的同志反复修订了编目,分编撰写市志初稿;后期,又聘请葛渊、郭清耀、刘春明协助工作。在总纂过程中,编纂人员呕心沥血,精益求精,付出了大量艰辛劳动;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界人士鼎力支持,贡献资料,群策群力,使志书资料更加翔实完备。至1996年底修订稿基本完成。各部分撰写人员分别为:建置编、自然环境编、卫生体育编、民政编、军事编及概述——贺继德;经济综述编、财税金融编、党派群团编、人事劳动编、教育科技编——李洪一;经济管理编、工业编、交通邮电编、文化编、文物编——顾光耀;风俗宗教方言编——吴运涛、顾光耀、刘桂仙、张鹤泉;人物——宋耀菊;司法编——宋耀菊、郭孟贵;人口、农业编——郭孟贵;水利编、政权政协编——葛渊;商业编——郭清耀;城乡建设编——刘春明。大事记——史志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修订稿完成后,市史志办还多次邀请各有关部门熟悉情况的同志和部分离退休干部逐编审核,广泛听取意见,然后分编进行修改、补充。
1997年1月,省、地史志办召开《聊城市志》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地史志办领导和专家、学者,聊城地区兄弟县市史志办的负责同志及主编、副主编,市直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共80余人。与会者对《聊城市志》取得的成功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问题及不足提出了许多中肯的修改和完善意见。会后,市政府领导遂聘请张式鹏、李志成、杨玉生、葛渊、郭清耀、刘万兴、孙相成等7位同志帮助修改志稿。此次修改,重点放在调整篇目、增减资料、核对史实、规范行文、斟酌文字等方面。经过审定修改,正本清源,志书愈臻规范科学。各部分成书撰写人员分别为:大事记——全体编辑人员;概述、建置编、自然环境编、卫生体育编、军事编——贺继德;经济综述编、财税金融编、党派群团编、人事劳动编、教育科技编——李洪一;经济管理编、工业编、交通邮电编、人口编、文化编、风俗宗教部分——顾光耀、张式鹏;人物、司法编——宋耀菊;水利编、城乡建设编、政权政协编——葛渊、杨玉生;商业编、司法编——郭清耀;农业编——葛渊、贺继德、李洪一、杨玉生;方言部分——张鹤泉;附录——郭清耀、李洪一。定稿后,李志成、贺继德同志又通览了全书,对欠妥词句斟酌修改后,报请聊城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又得到地区史志办公室齐保柱、周广馥、李安润、赵仕秋、汪庆峰、汪桂娥、于以增、王培芝等领导同志的精心指导。1997年10月,同时报省地方志办公室和齐鲁书社审定并编排版式。
《聊城市志》的编纂出版,得到省史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市委、市府领导的大力支持。省史志办公室孙邦信、马福震、徐盛章、郭永生等领导同志多次进行业务指导;市委、市府领导赵荣恩、吴星、顾大武、陈宗昭、俞前、张继智、罗洪祥等领导同志先后分管史志工作,对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办公室人员多次更迭。先后由张明荷、张式鹏、杨玉生、张洪臣、张万光任主任,于昭奎、贺继德任副主任,成员有郭孟贵、李洪一、顾光耀、宋耀菊、刘桂仙、于新三、孟昭兴、王登阁、李炳俊。历届主任、副主任和全体工作人员都为《聊城市志》的编纂出版付出了艰辛劳动。但由于水平所限,错讹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