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农村业余体育活动有武术、摔跤、踢毽子、跳绳、拔河、拍线球、象棋等,农闲时由农民自行组织。解放初期,以拔河、象棋、篮球、乒乓球、排球活动为主,参加者多为青年团员和基干民兵,但规模普遍较小,且大部分借区政府和学校操场进行。1957年县体委始在城关镇、堂邑区、沙镇区、梁水镇区建立体育试点,培训骨干,组织活动。1958年起,农民长夜鏖战,后又遇暂时困难时期,农村体育活动基本停止。1964年后有所恢复,部分区能利用冬闲或节假日举办农民运动会,比赛项目设有拔河、球类和田径。60年代末期至70年代初期,提倡劳武结合,以民兵为主力开展射击、刺杀、投弹等国防体育活动。1973年开始,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组建篮球队,开展友谊赛和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县级比赛,到1976年终止。1981年后,农民体育活动日趋活跃,以“青年民兵之家”为活动中心,开展篮球、乒乓球、田径和棋类比赛。每年“五四”青年节,乡镇团委还组织长跑、拔河等单项体育比赛。1984年市农民篮球队参加聊城地区农民篮球运动会,荣获第一名。同年,聊城市农民体育运动发展5年规划制定。农民体育活动始由市人民武装部、共青团聊城市委、市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加强。
第三节 农民体育
清末民国时期,农村业余体育活动有武术、摔跤、踢毽子、跳绳、拔河、拍线球、象棋等,农闲时由农民自行组织。解放初期,以拔河、象棋、篮球、乒乓球、排球活动为主,参加者多为青年团员和基干民兵,但规模普遍较小,且大部分借区政府和学校操场进行。1957年县体委始在城关镇、堂邑区、沙镇区、梁水镇区建立体育试点,培训骨干,组织活动。1958年起,农民长夜鏖战,后又遇暂时困难时期,农村体育活动基本停止。1964年后有所恢复,部分区能利用冬闲或节假日举办农民运动会,比赛项目设有拔河、球类和田径。60年代末期至70年代初期,提倡劳武结合,以民兵为主力开展射击、刺杀、投弹等国防体育活动。1973年开始,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组建篮球队,开展友谊赛和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县级比赛,到1976年终止。1981年后,农民体育活动日趋活跃,以“青年民兵之家”为活动中心,开展篮球、乒乓球、田径和棋类比赛。每年“五四”青年节,乡镇团委还组织长跑、拔河等单项体育比赛。1984年市农民篮球队参加聊城地区农民篮球运动会,荣获第一名。同年,聊城市农民体育运动发展5年规划制定。农民体育活动始由市人民武装部、共青团聊城市委、市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