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接生 1925年(民国14年),聊城教会诊所始办新法接生业务。其后,于1935年(民国24年)、1938年(民国27年)县医院、大卫医院先后采用新法接生。但因人员少,收费高,群众卫生知识贫乏,多数产、病妇不能进院分娩和医治,民间仍多用旧法接生,造成较多妇婴患病死亡。1949年首次开展妇女孕、产期卫生知识宣传,训练、改造旧接生婆,推行新法接生。1950年梁庄、小店子、许堂3个区和城关镇先后举办新法接生训练班,共计培训乡村助产员184名,改造旧接生婆350名。还特聘著名画家叶松桥绘制妇幼保健宣传画50余幅,轮流在集镇宣传展出。1956年兴办农村产院、产室,提倡住院分娩。至1958年,全市共建妇产院12处,接生站74个,设病床365张,新法接生率增至80%以上。1959年新法接生普及。是年,出生婴儿8953名,新法接生8057名,占出生婴儿总数的90%。破伤风发病率降至15‰。1960年因经济困难,部分产院、接生站解散,旧法接生回潮。1961年全市接生员减至363人。全年出生婴儿9572名,采用新法接生的仅有7360名,占76.8%。婴儿破伤风死亡率增为9%。为此,1963年新法接生工作开始加强,例会、检查、评比制度建立。至1966年,境内各级卫生院均建起妇产科门诊、产房,恢复、整顿、组建大队妇幼保健室200处,接生员增为641人,增加设备375套。1968年起,农村合作医疗渐趋普及,接生业务多由“赤脚医生”承担。1978年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新法接生范围扩大。是年,出生婴儿11687名,新法接生11540名,占出生婴儿总数的98%。破伤风、产褥感染等妇婴疾病基本得以杜绝。1980年始,孕妇围产期保健工作全面开展。1984年“四簿三卡”(围产期管理登记簿、婴儿出生登记簿、婴儿死亡登记薄、孕产妇死亡登记薄,婴儿出生卡、婴儿死亡卡、孕产妇死亡卡)制度建立。1985年科学接生知识普及,旧法接生根除。
妇女病防治 建国前,妇女地位低下,封建思想重,患病不说,忍痛受苦。1949~1954年,束缚妇女的封建思想初步破除,妇女病查治工作得以开展。1955年始,在城镇重点开展孕期检查,在农村主要施行孕、产、哺乳期的保护,并对女中学生进行青春发育期卫生知识教育。1958年因妇女出勤率高,劳动强度大,月经病、子宫脱垂病患者增多。同年6月,妇女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病期劳动保护措施加强。1959年普查普治妇女病,全市查出子宫下垂病、月经病患者1195人,宫颈癌病人11例。是年,首次采用无水酒精注射法治疗子宫下垂病,共治疗425人,治愈341人,治愈率为80%。1962年起,改用子宫托治疗子宫脱垂病。1971~1973年间,先后在16个公社和7个街道办事处查治妇女病,共计检查13990人,确诊各种疾病患者5550人,治疗2800人。1976年始,试用、推广宫颈涂片法检查宫颈病患者,采用提托液治疗宫垂病人。至1980年,累计涂片132412张,诊断出早期宫颈癌患者9人,其他病患者21677人,分别采用手术、药物治疗。1981年对城镇60岁以下的已婚妇女展开体检调查工作。此后,每年开展一次。年查体人数一般在3000~5000人之间。1985年底,全市妇女病摸底工作基本完成。
儿童健康保护 县内儿童健康保护工作始于民国初期。1925年(民国14年),开始接种牛痘疫苗。此后,逐渐开展。1948年3月,晋冀鲁豫行政公署关于婴儿保育工作规定颁布,儿童保护工作开始加强。1949年9月,开始为妇女干部发放生育费,为婴儿发放保育费及保姆费。1952年起,为婴儿接种卡介苗。是年,实验小学、东关小学附设“幼稚园”;电厂、烟厂、商业局等单位亦办起类型不同的托儿所、幼儿班。1953年儿童接种疫苗的种类、范围均有扩大。先后接种百白破二联、三联3次,共计54623人份;接种白喉类毒素3次,共计4040人次份。1958年农村始办托儿所。至1959年底,共计建起托儿所、幼儿园730处,多为农忙时开班,农闲时解散,质量普遍较低。1960年婴儿首次服用小儿麻痹糖丸。1964年增种乙脑疫苗。1967年增种精破类疫苗。1970年增种麻疹菌苗。1979年6月,开展幼儿蛔虫病普查普治工作,全县7.59万名7周岁以下儿童服用驱虫药。1980年婴儿死因调查工作开始。是年,调查3年以内出生婴儿5392名,其中因早产、肺炎、畸形等原因死亡的有146名,死亡率为27‰。1981年起,小儿贫血和佝偻病防治工作展开。至1985年,累计检查0~7岁儿童8846名。查出佝偻病患者846名,占被查人数的9.56%;查出轻度、中度贫血病患者8317名,占被查人数的94%。其间,多数幼儿园能够开展语言、常识、计算、美术、音乐、体育等课程,儿童智力得到开发。
第四节 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 1925年(民国14年),聊城教会诊所始办新法接生业务。其后,于1935年(民国24年)、1938年(民国27年)县医院、大卫医院先后采用新法接生。但因人员少,收费高,群众卫生知识贫乏,多数产、病妇不能进院分娩和医治,民间仍多用旧法接生,造成较多妇婴患病死亡。1949年首次开展妇女孕、产期卫生知识宣传,训练、改造旧接生婆,推行新法接生。1950年梁庄、小店子、许堂3个区和城关镇先后举办新法接生训练班,共计培训乡村助产员184名,改造旧接生婆350名。还特聘著名画家叶松桥绘制妇幼保健宣传画50余幅,轮流在集镇宣传展出。1956年兴办农村产院、产室,提倡住院分娩。至1958年,全市共建妇产院12处,接生站74个,设病床365张,新法接生率增至80%以上。1959年新法接生普及。是年,出生婴儿8953名,新法接生8057名,占出生婴儿总数的90%。破伤风发病率降至15‰。1960年因经济困难,部分产院、接生站解散,旧法接生回潮。1961年全市接生员减至363人。全年出生婴儿9572名,采用新法接生的仅有7360名,占76.8%。婴儿破伤风死亡率增为9%。为此,1963年新法接生工作开始加强,例会、检查、评比制度建立。至1966年,境内各级卫生院均建起妇产科门诊、产房,恢复、整顿、组建大队妇幼保健室200处,接生员增为641人,增加设备375套。1968年起,农村合作医疗渐趋普及,接生业务多由“赤脚医生”承担。1978年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新法接生范围扩大。是年,出生婴儿11687名,新法接生11540名,占出生婴儿总数的98%。破伤风、产褥感染等妇婴疾病基本得以杜绝。1980年始,孕妇围产期保健工作全面开展。1984年“四簿三卡”(围产期管理登记簿、婴儿出生登记簿、婴儿死亡登记薄、孕产妇死亡登记薄,婴儿出生卡、婴儿死亡卡、孕产妇死亡卡)制度建立。1985年科学接生知识普及,旧法接生根除。
妇女病防治 建国前,妇女地位低下,封建思想重,患病不说,忍痛受苦。1949~1954年,束缚妇女的封建思想初步破除,妇女病查治工作得以开展。1955年始,在城镇重点开展孕期检查,在农村主要施行孕、产、哺乳期的保护,并对女中学生进行青春发育期卫生知识教育。1958年因妇女出勤率高,劳动强度大,月经病、子宫脱垂病患者增多。同年6月,妇女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病期劳动保护措施加强。1959年普查普治妇女病,全市查出子宫下垂病、月经病患者1195人,宫颈癌病人11例。是年,首次采用无水酒精注射法治疗子宫下垂病,共治疗425人,治愈341人,治愈率为80%。1962年起,改用子宫托治疗子宫脱垂病。1971~1973年间,先后在16个公社和7个街道办事处查治妇女病,共计检查13990人,确诊各种疾病患者5550人,治疗2800人。1976年始,试用、推广宫颈涂片法检查宫颈病患者,采用提托液治疗宫垂病人。至1980年,累计涂片132412张,诊断出早期宫颈癌患者9人,其他病患者21677人,分别采用手术、药物治疗。1981年对城镇60岁以下的已婚妇女展开体检调查工作。此后,每年开展一次。年查体人数一般在3000~5000人之间。1985年底,全市妇女病摸底工作基本完成。
儿童健康保护 县内儿童健康保护工作始于民国初期。1925年(民国14年),开始接种牛痘疫苗。此后,逐渐开展。1948年3月,晋冀鲁豫行政公署关于婴儿保育工作规定颁布,儿童保护工作开始加强。1949年9月,开始为妇女干部发放生育费,为婴儿发放保育费及保姆费。1952年起,为婴儿接种卡介苗。是年,实验小学、东关小学附设“幼稚园”;电厂、烟厂、商业局等单位亦办起类型不同的托儿所、幼儿班。1953年儿童接种疫苗的种类、范围均有扩大。先后接种百白破二联、三联3次,共计54623人份;接种白喉类毒素3次,共计4040人次份。1958年农村始办托儿所。至1959年底,共计建起托儿所、幼儿园730处,多为农忙时开班,农闲时解散,质量普遍较低。1960年婴儿首次服用小儿麻痹糖丸。1964年增种乙脑疫苗。1967年增种精破类疫苗。1970年增种麻疹菌苗。1979年6月,开展幼儿蛔虫病普查普治工作,全县7.59万名7周岁以下儿童服用驱虫药。1980年婴儿死因调查工作开始。是年,调查3年以内出生婴儿5392名,其中因早产、肺炎、畸形等原因死亡的有146名,死亡率为27‰。1981年起,小儿贫血和佝偻病防治工作展开。至1985年,累计检查0~7岁儿童8846名。查出佝偻病患者846名,占被查人数的9.56%;查出轻度、中度贫血病患者8317名,占被查人数的94%。其间,多数幼儿园能够开展语言、常识、计算、美术、音乐、体育等课程,儿童智力得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