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七节 文物管理

档案浏览器

文物普查 建国后,境内进行过3次文物普查。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驻山东省考古队确定聊城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1973年,对18处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查,有9处已无踪迹:即聊城故城之二、武水故城、古墓、刘实墓、敖山墓(以上属聊城县),清县故城、廉公谔墓、赵至墓、邱海墓(以上原属堂邑县)。已划归外县的3处:即发干故城、李邑侯故城、古墓。保存下来的6处:即聊城故城之一(今聊古庙)、巢父墓、堠堌冢、穆孔晖墓、光岳楼、海源阁(仅存遗址)。同时对铁塔、山陕会馆、堂邑文庙、王台遗址、尧王坟遗址、聊城(原堂邑)县烈士祠、梁水镇范公祠、北杨集烈士碑亭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查。调查后,重新审定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铁塔、光岳楼、山陕会馆;地级重点保护单位有聊古庙遗址、堠堌冢,堂邑文庙;其他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文物普查始于1980年春,历时两年零四个月。先后查到新石器时期龙山文化遗址3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早期碑碣20通、墓志8合、石造像9尊、石棺1具、革命纪念地2处。收集石锛、石镞、唐三彩炉、邓钟岳字贴等文物50余件,并采集磨光黑陶片、鬲足、鼎足等实物标本。在普查基础上建立文物档案30份。
文物征集与保护 1949年前,一般庙宇平日无人看管,残破后,由当地群众捐资修葺。较大的寺观由主持僧侣、道人募缘维修。光岳楼、文庙等建筑多为知府、知县筹款修缮。文物藏品,多散存于民间。
1960年县博物馆建立后,进行文物征集工作,先后征集到汉代陶罐,宋代瓷壶及流散文物百余件。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文物遭到严重破坏。傅以渐、任克溥、杨以增等名人墓葬无一幸免。私人收藏的古籍书画多被焚毁,远近闻名的大铁钟、大铜佛亦被砸碎。1973年县革委政治部发出《关于做好我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使文物管理工作有一定加强。1977年为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保护标志。1978年实施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保护组织,有文字档案,有保护标志的“四有”工作。同年冬季,由于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文化遗址仍受到较大破坏。
1956~1985年,先后6次对光岳楼进行维修。1973年3月,对倒塌百年的铁塔进行清理挖掘和修复。1985年5~9月,采用石膏制模,宣纸隔离及丁—611金属填补胶粘合等工艺,对塔身破损的151处再次进行修复。1977年后,多次对山陕会馆进行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