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聊城市情资料库 章节:聊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f/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f/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f/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f/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f/section/5/article/43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f/section/5/article/43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聊城县置学署,设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全县教育行政,负责考核所属生员,主持文庙祭祀。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颁布《各厅州县劝学所章程》。是年,撤学署设劝学所,总管全县教育事宜。 1913年(民国2年),教育行政机构为劝学所。1923年3月,教育部公布《县及特别市教育局规程》,聊城县设教育局掌管全县学政。1938~1946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三科负责教育。1947年聊城解放,人民政府设民教部教育科管理全县教育。 建国后,教育行政机构名称多变。1949年设教育科,1950年改为文教科,1958年称文教局,1964年称教育局。1966~1981年先后称文教革委会,教革组,县革委教育局。1982年后称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