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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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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青年抗日先锋队”、“青年抗日模范班”等群众自卫组织,没有专门训练任务,但多在战斗空隙、早晚时间和农闲季节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军事训练。科目内容较为单纯,一般以武术、射击、投弹为主。1945年后,聊城县群众自卫组织扩大,军事训练加强,除进行射击、投弹、刺杀、爆破等技术训练外,还辅以战术训练。方法多以分散训练为主,教员由部队派出。1948年民兵组织正式成立后,每年冬季对区分队长以上的干部进行为期3~4天的军事训练,以提高组织、指挥作战能力。
1950年始,贯彻执行“劳武结合,以劳为主,军政并重,不脱离生产”的训练方针,民兵训练工作加强。县人武部每年在冬春之交,对民兵小队长以上的干部和有一定军事素质的教员进行培训,为期30天左右。然后再由他们对各村基干民兵进行训练,时间七八天到十几天不等。1958年全县“大办民兵师”,民兵的军事训练改为社、村两级进行,且日趋正规化、制度化。每年冬春之际,抽调各村三分之一左右的基干民兵到公社集训,余者则由所在村庄自训。训练内容以射击、利用地形地物为主,结合学习列队、兵器常识等,有时还进行实弹射击。训练时间一般为15天。1964年城乡掀起群众性的民兵练武活动,涌现出罐头厂、苗庄、田庄、河洼等一批先进集体。同年,县人武部5次组织民兵射击比武,并选拔9名民兵代表聊城专区赴济南参加山东省军区组织的军事比武,有1人获一等奖,7人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受到贺龙、罗瑞卿等领导人的接见。为提高民兵实战能力,1965年始,开展带战术背景的野营拉练活动。聊城一中、聊城二中、聊城三中、聊城民中等单位的347名(其中女67名)民兵参加。7月13日开始,18日结束,为时5天。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正常训练活动受到冲击。1968年起逐步恢复。1969年3月,组织民兵“三打”(打飞机、伞兵、坦克)、“三防”(防原子、化学、细菌)训练。至1972年,县、社共办培训班1150期,累计训练8万余人。
1973~1980年,民兵军事训练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三年(1973~1975年)纲领》和《民兵军事训练四年(1977~1980年)纲领》进行。县人武部每年训练民兵营、连长,武装基干民兵排长及各种专业骨干,时间为15天左右。此期间,全县共训练武装基干民兵18.3万余人次。受训者的实弹射击、爆破、战术等课目均取得良好成绩。通讯、侦察、高射机枪、炮兵、四〇火箭筒等专业分队的“三打”、“三防”等训练取得总评优秀的成绩。
1981年以后,民兵训练改为周期训练,即两年集训1次,每次训练1个月左右。训练项目亦有所增加,除传统的射击、投弹、地雷埋设、“三打”、“三防”及战术、技术基础训练外,也进行通讯、侦察、火箭筒等项目的训练,同时开展作战基础知识和民兵任务、守则的教育。1983年3月,省军区组织第二周期民兵训练考核验收时,聊城县民兵在“六〇”、“八二”迫击炮射击考核时均获优等。1984年起,为减轻农民负担,民兵训练工作贯彻时间短,重实效的指导思想,参训人数相应减少。
1985年市民兵训练基地建成。此后,民兵训练一般在训练基地进行,时间为1个月,训练内容以步兵课目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