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关于征集补充兵员的命令。据此,聊城县开始由志愿兵役制向义务兵役制过渡,首次试行征兵。1955年7月30日,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后,聊城依法征集兵员。征集工作每年进行1~2次,多在冬季进行,届时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市)政府领导人和人民武装、公安、宣传、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分设数个征集站,负责体检、政审、后勤工作。对合格人员,由征兵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入伍通知书。服役年龄规定为18~25周岁,后一度改为18~22周岁。服役期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1978年3月7日,全国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聊城县自1978年起,每年有部分超期服役战士转为志愿兵,为部队保留下部分骨干。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聊城每年征集新兵数额不定,一般在四五百人到八九百人之间,个别年份突破两千人。1954~1985年,先后进行义务兵征集工作34次,共征集25010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其中,男性24906人,女性104人。同时,接收安置退伍军人13979人。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195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关于征集补充兵员的命令。据此,聊城县开始由志愿兵役制向义务兵役制过渡,首次试行征兵。1955年7月30日,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后,聊城依法征集兵员。征集工作每年进行1~2次,多在冬季进行,届时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市)政府领导人和人民武装、公安、宣传、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分设数个征集站,负责体检、政审、后勤工作。对合格人员,由征兵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入伍通知书。服役年龄规定为18~25周岁,后一度改为18~22周岁。服役期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1978年3月7日,全国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聊城县自1978年起,每年有部分超期服役战士转为志愿兵,为部队保留下部分骨干。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聊城每年征集新兵数额不定,一般在四五百人到八九百人之间,个别年份突破两千人。1954~1985年,先后进行义务兵征集工作34次,共征集25010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其中,男性24906人,女性104人。同时,接收安置退伍军人139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