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升曹州为府,建立总镇衙署。东昌分置参将,统领东昌营。因其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故称绿营兵。营设守备1员,下设千总、把总,初定营兵名额1200人,实有600人左右,分防各县。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绿营兵额裁留三成。东昌营实有城汛外委千总1员,马兵4名,步兵100名;卫汛千总1员,马兵36名,步兵72名。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全数裁汰,每汛仅留余兵1名或2名不等。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东昌营改为“府小队子”。同年,聊城县巡警局建立,有警兵30名。
第二节 绿营兵驻军
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升曹州为府,建立总镇衙署。东昌分置参将,统领东昌营。因其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故称绿营兵。营设守备1员,下设千总、把总,初定营兵名额1200人,实有600人左右,分防各县。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绿营兵额裁留三成。东昌营实有城汛外委千总1员,马兵4名,步兵100名;卫汛千总1员,马兵36名,步兵72名。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全数裁汰,每汛仅留余兵1名或2名不等。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东昌营改为“府小队子”。同年,聊城县巡警局建立,有警兵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