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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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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地方官员实行委任制,由长官直接任用其部属或亲友为各级官员。
聊城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以后,干部队伍以吸收录用,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为主要来源。
录用干部 1940年初,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干部由冀鲁豫行政公署和运东行政公署派遣,一般干部多数为录用当地爱国青年、共产党员、武装干部及爱国民主人士充任。
解放战争时期录用的干部多数是在土地改革、斗争复查、大参军和支援前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1949年,支援全国解放,一部分干部随军南下后,为补充干部缺额,录用了一批社会青年,1950~1952年,政府机关从社会青年和知识分子中招聘干部76人;以工代干转干1人。共计77人。
1956年,聊城县农业、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政府机关机构增加。同时,原来多数部门工作范围扩大,需要增加人员。至1960年,全县从退伍兵和社会青年中录用干部175人,以工代干转干77人。
6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困难,少数干部退职。为工作需要补充缺额,1961~1965年,从营业员和退伍兵中招收干部257人,以工代干转干38人。
1981~1984年,先后从农民、社会青年、退伍兵中为税务、财政、物价、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录用干部322人。同时根据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将1979年以前的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干部,1981~1984年共转干1198人。
1985年招收录用干部62人,其中农民9人,城市社会青年6人,全民所有制工人、待业青年及农业户口的五大毕业生47人。
自1949~1985年,全市共录用干部2821人。
军队转业干部 1949年后,国家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一部分军队干部陆续转业到地方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1949~1962年,聊城县接受军队转业干部192人;1963~1965年接收转业干部71人;1969~1975年接收121人;1976年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加强现代化建设,精简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增加。1976~1985年,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476人。其中,团职以上干部33人,营级以下干部443人。
1949~1985年,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860人。
干校、大中专毕业生 1949年冬季,华北革命大学和冀鲁豫行政干校分配到聊城县干部13名;1950年聊城地委党校分配到聊城县干部14名;1951年聊城行政干校分配干部57名。3批共84人。
建国后分配到聊城县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逐年增加。1949~1959年共15名。50年代后期,高等教育有了较大发展,招生人数逐年增加,60年代初期相继毕业。1960~1965年,共接收108名。其中,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专业29人;师范、体育、医药、艺术等专业55人;机械、化工、建筑、财经、政法等专业24人。1966~1971年分配大专毕业生134人。其中理工科31人,农林专业27人,师范与文史专业30人,医药专业35人,财经专业11人。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育发展走向正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迅速发展。1975~1985年分配高等院校毕业生562人,为建国后前23年的2.3倍。1952~1985年,聊城市(县)共接收大专毕业生804人。
1950~1965年,共接收中专毕业生494人,其中,师范302人,农、林、水85人,医科77人,财经12人,机械、化工、建筑等工科11人,体育、艺术6人,政法1人。1966~1970年,共接收中专毕业生208人。1975年后,接收人数逐年增加,至1985年的11年中,共接收中专毕业生1446人。
1949~1985年。聊城市共接收中专毕业生2148人,干校及大中专毕业生30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