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十七编 人事 劳动

档案浏览器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是选任官吏的重要途径。清代中期,官吏中出现“捐班”,至清末,纨绔子弟花钱买官,炫耀门庭者已屡见不鲜。民国初年,聊城县军阀掌权。后期,县长由山东省政府委派,县府主要人员由县长任用,多为亲友、同乡、同学。随着县长的更迭,形成“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局面。
建国后,摒弃“任人唯亲”,推行“任人唯贤”的组织路线。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至1985年底,聊城市有各类干部10769人。
历史上,聊城县为农业县,居民以农业为主,县城仅有私人开办的零星商业和简单手工业。城镇劳力农忙种田,农闲到店铺或手工作坊做工。随着运河的畅通,明·清时期,聊城工商业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人队伍。但工人皆为雇佣者,职业无保证,政治上受岐视。建国后,聊城县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城镇劳动力就业开辟了广阔渠道。人民政府关心群众的生活和就业问题,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劳动就业,使城镇劳动力得到妥善安置,工人有了固定职业,成为国家的主人。随着聊城经济建设的发展,工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建国初驻聊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有2793人,1985年发展到62572人。
建国后,干部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得到明显改善。1949年全县职工人均月工资为9元,1985年提高到87.80元,增长9.7倍。
1984年后,改革人事劳动制度,破除任用干部的“终身制”和企业的“大锅饭”,促进了聊城经济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