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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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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在选民登记、民主选举代表的基础上于1954年6月3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为县级最高权力机关,闭幕期间,由县人民政府行使其常设机关的职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终止。1979年重新恢复。
1981年12月聊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
代表产生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过选民登记,划分选区后,实行民主选举。依据《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和无法行使公民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外,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代表产生方式为首先议定各方面代表的比数。1966年前实行间接等额选举,由选民选举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基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候选人名额与当选人民代表人数相等。1981年12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实行直接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名额与当选人数不等。
1984年8月召开的聊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对代表的产生,经过5个月的研究审查,完成了民主直接选举代表的工作,共选出代表401人,均为工农兵学商及党政军等方面的先进人物。特别是知识分子代表比上届增多,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代表为上届的7.4倍,反映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代表组成的新格局。
聊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4年6月30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265名。大会听取“目前形势的报告”,审议政府工作,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研究夏季工作,选举产生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决议:热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做好夏征夏购,支持国家工业化建设;加强对手工业的领导,巩固提高手工业合作社;加强对商业的领导,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安定生产秩序。
第二次会议 1954年11月4日~7日举行。出席大会代表242名,县直单位科局长列席会议。大会讨论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冬季工作任务,处理代表提案。会议决议:组织全县人民学习《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文件;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支援国家工业化;支援解放台湾;支援灾区同胞;做好冬季农副业生产和明年的生产准备,迎接1955年建设新高潮;整顿与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社,促进农业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
第三次会议 1955年6月20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26名。会议主要议程:审查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夏季工作任务。会议决议:搞好夏季生产,争取超额完成全年增产计划;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搞好技术、财务管理,推行小段包工;搞好夏季统购统销,夏季征收实行一次结算,两季征收,合理减免;做好银行贷款的催收归贷、物资供应、市场管理和私商改造;打击流氓犯罪和盗窃破坏活动,安定社会秩序。
第四次会议 1955年12月26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23名。会议听取并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研究通过1956年建设计划和新兵征集工作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决议:动员全县人民响应中共山东省委提出的“争取四年超额完成五年农业生产计划”的号召,在组织合作化高潮的同时,掀起生产高潮。
聊城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7年1月11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290人,县人委科、局长列席会议。大会主要议程:审查县人委一年来的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大会决议:贯彻中共“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继续开展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的运动;搞好农副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发展地方工业;贯彻兵役法,做好新兵征集和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聊城县(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8年6月8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290人。会议听取并通过县人委上届《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两年来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本届人民委员会的县长、副县长、委员和人民法院院长,并选举产生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查批准本届县人委提出的《聊城县1958年生产规划》、《聊城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聊城县人民法院今后工作意见》等三个报告。决议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促进全面跃进。
第二次会议 1959年12月23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216人。会议主要议程:继续贯彻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审查通过《聊城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聊城市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报告》。聊城县改市后,补选了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
聊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1年4月6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323名。会议审查并通过《聊城市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报告》和《聊城市1960年的财政决算报告及1961年财政预算报告》;审查《聊城市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发展生产,克服经济困难的决议。
聊城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3年8月6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317名。县政协委员与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审查通过上届《聊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聊城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报告》以及《聊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与十年设想指标的意见。市改县后,选举了本届人民委员会的县长、副县长、委员和法院院长,并选举产生出席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生产,努力争取经济形势的继续好转。
第二次会议 1964年12月14日召开,历时两天,出席会议代表277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会议主要议程:审查并通过《聊城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聊城县196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号召全县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奋发图强,为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会议补选了县长、副县长。
聊城县革命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3月5日聊城县群众组织和驻军代表联合召开大会,宣布夺取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一切权力,建立有驻军代表、群众组织代表和被结合的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的“三结合”临时权力机构——聊城县革命委员会。
聊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79年1月19日召开,历时3天。大会选出代表717名,参加会议代表657名,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并通过《聊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号召全县人民鼓足干劲全面完成今后两年的各项任务。会议选举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聊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1年12月23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349名。会议听取并通过《聊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聊城县1981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聊城县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82年财政概算意见的报告》、《聊城县关于保护林木、发展林业生产的报告》、《聊城县关于维护和加强城镇社会治安的规定》和《聊城县关于农民住房建设的规定》。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聊城县革命委员会改为聊城县人民政府,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 1982年12月25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348名。全体代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讨论制订全县到200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规划;提出1983年的奋斗目标与措施,号召全县人民做好明年的起步工作。
第三次会议 1983年2月21日召开,历时两天,出席会议代表22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聊城县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8名代表。
聊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4年8月25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40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聊城市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改市后,选举产生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第二次会议 1985年3月30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376名,其中增补乡镇干部代表和军人代表14名。会议听取审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聊城市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聊城市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5年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财政工作、法院工作、检察院工作,并通过相应决议。
聊城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在闭幕期间由政府行使常委会的职权,立法与执法、监督与被监督系于一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聊城县于1981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使立法与执法分离。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重大事项。联系人民代表,受理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与意见;依法决定县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负责人员的任免。
聊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委员1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3人。办事机构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13人。从1981年12月26日至1984年8月29日,任期两年零8个月,其间,依照法定职责开展了5个方面的工作: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常委会在任期内先后召开了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关键性生产环节、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人口普查、学校改貌及普及初等教育等项工作情况,并分别提出意见、建议,作出相应决定和决议,同时号召人民群众监督和协助政府搞好工作。凡群众意见符合实际需要,具有财力、物力条件的,只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许可,均由常委会移交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加强法制宣传,保证法律实施 组织工厂、农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人大代表协助各级行政机构宣传解释,保证贯彻实施。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森林法》等法律、法令,提高干部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经党委和政府提议,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先后对政府各委、办、局和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决定任免,并办理任免手续。从1982年至1984年8月,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干部共71人。其中45岁以下的28人,有大专学历的18人,中专学历的15人,且经过长期的工作锻练,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建立基层人民代表组织,加强与代表联系 本着就近方便和有利于活动的原则,全市共建立代表小组75个:其中农村55个,街道3个,市直16个,地直1个。建立代表中心组19个:其中农村15个,市直4个。经代表讨论商定中心组每月活动1次,小组每半月活动1次。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令;反映人民群众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建议和申诉;监督和协助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行各项工作。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中心组长会、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处理代表来信来访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检查督促代表提案的处理 聊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共受理代表提案426件,涉及工业、农业、交通、财贸、文教、卫生等30个方面,经安排有关部门承办,均作出答复与处理,使代表满意,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聊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委员1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2人。办事机构有办公室、法制科、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工作人员22人。任职时间于1984年8月30日至1985年12月31日,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内容以第四次会议为例:
聊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5年3月8日至9日召开,出席会议人员有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共13人。市政府副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市人事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共11人列席参加。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安排意见》的汇报;市林业局关于《聊城市1985年林业生产安排意见》的汇报;市体委关于《振兴聊城体育》的汇报;市政建设局关于《聊城市1985年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安排意见》的汇报;市司法局关于《聊城市1985年司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市环保局关于《聊城市1985年市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相应决议。
会议通过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聊城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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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职务 │姓名 │性别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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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主任 │陈玉魁 │男 │1981年12月26日~198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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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贾清俊 │男 │1981年12月26日~198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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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范文杰 │男 │1981年12月26日~198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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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吴星 │男 │1981年12月26日~198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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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傅昌贵 │男 │1981年12月26日~198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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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林彬 │女 │1981年12月26日~198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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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主任 │傅敬斋 │男 │198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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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贺桂道 │男 │198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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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金亭 │男 │198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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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贾清俊 │男 │198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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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陈玉珂 │男 │198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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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石良文 │男 │198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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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林彬 │女 │198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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