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中共聊城市(县)委的中心任务开展。1937年10月,县委设宣传部,此后,宣传部一直是聊城市(县)委的常设机构,负责全市(县)的宣传工作。1952年~1966年,宣传部分管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电影、广播、新闻等部门的政治与业务工作。1966~1970年宣传工作中断。1970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宣传组。1975年6月,恢复县委宣传部。1976年后,除文化、广播、电视、新闻通讯报导外,其他部门的管理工作移交市政府。
宣传部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提出宣传工作意见,依靠各级党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各个时期的宣传要点是:1937~1943年宣传党的抗日方针和政策;1944~1946年宣传和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支援解放战争;1947~1950年宣传《中国土地法大纲》、《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关于土地改革中的一些问题的决定》等;1950~1952年,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增产节约。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三反”“五反”运动的一系列精神;1953~1957年宣传《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等;1958~1962年宣传人民公社化的好处、庐山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义;1962~1966年宣传雷锋事迹,开展学雷锋活动。宣传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学习毛泽东著作典型事迹;1967~1976年宣传关于“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学习毛主席著作典型事迹;1978年宣传新时期总任务,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78~1985年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突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的社会宣传。通过抓典型促全面,树样板,学先进等方法,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第六节 党的宣传
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中共聊城市(县)委的中心任务开展。1937年10月,县委设宣传部,此后,宣传部一直是聊城市(县)委的常设机构,负责全市(县)的宣传工作。1952年~1966年,宣传部分管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电影、广播、新闻等部门的政治与业务工作。1966~1970年宣传工作中断。1970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宣传组。1975年6月,恢复县委宣传部。1976年后,除文化、广播、电视、新闻通讯报导外,其他部门的管理工作移交市政府。
宣传部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提出宣传工作意见,依靠各级党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各个时期的宣传要点是:1937~1943年宣传党的抗日方针和政策;1944~1946年宣传和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支援解放战争;1947~1950年宣传《中国土地法大纲》、《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关于土地改革中的一些问题的决定》等;1950~1952年,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增产节约。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三反”“五反”运动的一系列精神;1953~1957年宣传《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等;1958~1962年宣传人民公社化的好处、庐山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义;1962~1966年宣传雷锋事迹,开展学雷锋活动。宣传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学习毛泽东著作典型事迹;1967~1976年宣传关于“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学习毛主席著作典型事迹;1978年宣传新时期总任务,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78~1985年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突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的社会宣传。通过抓典型促全面,树样板,学先进等方法,推动社会风气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