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时期,城区住宅除官府、衙门外,均属私人所建,等级差别很大。地方权贵住宅多为三进院落,住房几十间。富裕居民多为四合院,青砖灰瓦房。临街商贾,前出一厦板搭门,做生意开店铺。贫穷居民居背街小巷,住房简陋,仅有一席安身之地。1947年县城解放时,城区住宅少门无户,满目疮痍。
建国初,汉奸、反革命分子、地主及资本家的部分房产被没收,无偿分给无住宅居民。1957年前,老城区住宅较为宽松。
1958年后,城区人口增长很快,企业提出“先生产,后生活”,私房出租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新建住房减少,加之破旧房自然倒塌,国家建设动迁民房,住房日趋紧张。1978年以前,城区每人平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左右徘徊。1980年起,城区对住宅建设放宽审批权、扩大自主权,居民兴起建房热。同时采取“公建民助”或“民建公助”等形式,变单一国家投资为多方投资,加快城区住房建设。1981年4月,县房产管理所试搞商品住宅开发,将不便改造和无修缮价值的公房,出售给个人,回收的房款,做为商品住宅开发周转金。将原房产修缮队,扩建为商品住宅建筑施工队。1982年7月,省建委在聊城召开商品住宅现场会,向全省推广聊城开发商品住房作法。1984年3月和5月,省及中央广播电台分别播发聊城市创办商品住宅的消息。1985年,市房产管理所升格为房产管理处,同时成立市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住宅新区。首批在王口北定点选址,兴建综合住宅小区。小区占地4.6公顷,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可安置居民900户,共投资3000万元。为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采取从银行贷款一部分,做为小区开发底垫金,征地补偿分期付款。并“以销定建”,销一片建一片的办法加快住宅开发。
至1985年底,出售旧公房260余间,建成新式商品房3.38万平方米,城区住房紧张状况有所缓解。1985年,房产普查时,市区住宅面积176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占1.3%,全民房占59.8%,集体房占5.1%,个人私有房占33.8%。住宅面积中,居住面积68.9万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住宅建设欠帐太多,市内居民户中仍有住房拥挤户、不便户、无房户近3000户。
第三节 民房建筑
清末至民国时期,城区住宅除官府、衙门外,均属私人所建,等级差别很大。地方权贵住宅多为三进院落,住房几十间。富裕居民多为四合院,青砖灰瓦房。临街商贾,前出一厦板搭门,做生意开店铺。贫穷居民居背街小巷,住房简陋,仅有一席安身之地。1947年县城解放时,城区住宅少门无户,满目疮痍。
建国初,汉奸、反革命分子、地主及资本家的部分房产被没收,无偿分给无住宅居民。1957年前,老城区住宅较为宽松。
1958年后,城区人口增长很快,企业提出“先生产,后生活”,私房出租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新建住房减少,加之破旧房自然倒塌,国家建设动迁民房,住房日趋紧张。1978年以前,城区每人平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左右徘徊。1980年起,城区对住宅建设放宽审批权、扩大自主权,居民兴起建房热。同时采取“公建民助”或“民建公助”等形式,变单一国家投资为多方投资,加快城区住房建设。1981年4月,县房产管理所试搞商品住宅开发,将不便改造和无修缮价值的公房,出售给个人,回收的房款,做为商品住宅开发周转金。将原房产修缮队,扩建为商品住宅建筑施工队。1982年7月,省建委在聊城召开商品住宅现场会,向全省推广聊城开发商品住房作法。1984年3月和5月,省及中央广播电台分别播发聊城市创办商品住宅的消息。1985年,市房产管理所升格为房产管理处,同时成立市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住宅新区。首批在王口北定点选址,兴建综合住宅小区。小区占地4.6公顷,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可安置居民900户,共投资3000万元。为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采取从银行贷款一部分,做为小区开发底垫金,征地补偿分期付款。并“以销定建”,销一片建一片的办法加快住宅开发。
至1985年底,出售旧公房260余间,建成新式商品房3.38万平方米,城区住房紧张状况有所缓解。1985年,房产普查时,市区住宅面积176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占1.3%,全民房占59.8%,集体房占5.1%,个人私有房占33.8%。住宅面积中,居住面积68.9万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住宅建设欠帐太多,市内居民户中仍有住房拥挤户、不便户、无房户近30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