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民国政府在监察院下设审计处,后改为审计院,并颁布《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规则》,由于审计机关有职无权,审计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949年前,在各解放区和革命根据地都曾设有审计机构,主要审查各级政府机关及群众团体经费预算,供给标准和经费支出。建国后30多年间,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均以自审为主,对财经活动履行监督职能。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需要,1984年6月,建立聊城市审计局,下设办公室、企业审计科和行政事业审计科。1985年初,为配合全国整顿党组织,纠正不正之风,市政府成立“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通过审核,共查出偷漏税款,乱涨物价,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等违纪金额206万元。
企业审计 1985年主要开展了对几个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6月,以市审计局为主,邀请地区审计局,抽调市联社、市棉麻公司人员组成9人审计组,对聊城市某棉花加工厂1984年和1985年1~5月份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为期40天的审计。通过审计查出1983年不合理的升溢1025065元;1984年不合理资金占用28276元,虚列乱列成本243834元,违犯规定乱发奖金实物近3万元,截留利润、匿报收入225333元。另外,还对全部物资财产进行清查盘点,其中固定资产净亏45087元,流动资产净盈86336元。通过审计累计查出该厂违纪资金1334777元。为严肃财政纪律,作出处理,责成其上缴财政225012元。同期还对另外两个棉花加工厂1984年和1985年1~6月份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其中一个厂违纪资金713234元,应缴财政285350元;另一个厂违纪资金879681元,应缴财政170728元。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审计监督,1985年后,审计局拟定增设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承包经营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等。
行政事业审计 1985年3月,市审计局对市某某局、某局、某某局所属3个单位1984年以来的罚款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这三个单位1984年罚款收入总金额为75148元,加上1983年结转的82710元,累计为157859元,上缴国库金额32314元,仅占总收入的20%;支出112908元,结存12637元。经过调查,发现坐支罚款收入严重,3个单位的支出数全为坐支。在支出数中,按照规定使用5637元,仅占支出总额的5%;未按规定使用的达107271元,主要用于征地、建车库和会议室及结转经费使用。为严肃财经纪律,冻结其银行存款帐户,公正客观地作出处理。此后,对市某某局所属9个基层单位和市某某院、某院1985年度罚款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某某系统自行提成,罚款收入173699元,上缴76521元,坐支23267元,截留15890元。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并作出处理决定,追缴国库8454元。
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涉及面逐步扩大,截止1985年底,仅纳入审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已增至110家。
第六章 审计管理
民国初年,民国政府在监察院下设审计处,后改为审计院,并颁布《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规则》,由于审计机关有职无权,审计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949年前,在各解放区和革命根据地都曾设有审计机构,主要审查各级政府机关及群众团体经费预算,供给标准和经费支出。建国后30多年间,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均以自审为主,对财经活动履行监督职能。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需要,1984年6月,建立聊城市审计局,下设办公室、企业审计科和行政事业审计科。1985年初,为配合全国整顿党组织,纠正不正之风,市政府成立“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通过审核,共查出偷漏税款,乱涨物价,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等违纪金额206万元。
企业审计 1985年主要开展了对几个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6月,以市审计局为主,邀请地区审计局,抽调市联社、市棉麻公司人员组成9人审计组,对聊城市某棉花加工厂1984年和1985年1~5月份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为期40天的审计。通过审计查出1983年不合理的升溢1025065元;1984年不合理资金占用28276元,虚列乱列成本243834元,违犯规定乱发奖金实物近3万元,截留利润、匿报收入225333元。另外,还对全部物资财产进行清查盘点,其中固定资产净亏45087元,流动资产净盈86336元。通过审计累计查出该厂违纪资金1334777元。为严肃财政纪律,作出处理,责成其上缴财政225012元。同期还对另外两个棉花加工厂1984年和1985年1~6月份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其中一个厂违纪资金713234元,应缴财政285350元;另一个厂违纪资金879681元,应缴财政170728元。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审计监督,1985年后,审计局拟定增设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承包经营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等。
行政事业审计 1985年3月,市审计局对市某某局、某局、某某局所属3个单位1984年以来的罚款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这三个单位1984年罚款收入总金额为75148元,加上1983年结转的82710元,累计为157859元,上缴国库金额32314元,仅占总收入的20%;支出112908元,结存12637元。经过调查,发现坐支罚款收入严重,3个单位的支出数全为坐支。在支出数中,按照规定使用5637元,仅占支出总额的5%;未按规定使用的达107271元,主要用于征地、建车库和会议室及结转经费使用。为严肃财经纪律,冻结其银行存款帐户,公正客观地作出处理。此后,对市某某局所属9个基层单位和市某某院、某院1985年度罚款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某某系统自行提成,罚款收入173699元,上缴76521元,坐支23267元,截留15890元。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并作出处理决定,追缴国库8454元。
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涉及面逐步扩大,截止1985年底,仅纳入审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已增至1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