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7月,县计量局成立产品质量检验所,同时开展商品质量检验业务。当年会同聊城地区计量局、县工商局、县卫生防疫站重点对糕点和调味品进行检验,聊城县参检单位8个。经检验有3个单位的4种产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1个单位的1种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占参检单位的50%。
1985年5月,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混入市场。聊城市纪委、市标准计量局,以及市工商管理局、卫生防疫站、物价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20余人检验队伍,分别对市区古楼、柳园、新区3个办事处进行5天突击检验,查获假冒伪劣啤酒、白酒、汽酒、果酒、汽水等达25000瓶,将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后全部销毁。
同年6月,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标准计量局牵头,以贯彻实施《全国食品卫生法》为目的,以饮食、副食、药材为重点,进行为期7天的联合检验,受检单位共57个,经评议,完全和基本符合《全国食品卫生法》的有柳园粮店门市部、谷香餐厅、东来顺饭店3个单位,仅占受检单位的5.3%。
1985年9月,聊城市政府下发《严禁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通告》。10月,由市政府组织,市标准计量局牵头,联合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物价、商业、供销、公安、劳动服务、个体劳动者协会等部门,组成30人检验队伍,划分为古楼、柳园、新区、农村4个组,经5天突击检验,查获罐头食品、各种饮料、电子产品和中西药品等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市区主要街道曝光后全部销毁。同时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屡次造假卖假的经营者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督
1982年7月,县计量局成立产品质量检验所,同时开展商品质量检验业务。当年会同聊城地区计量局、县工商局、县卫生防疫站重点对糕点和调味品进行检验,聊城县参检单位8个。经检验有3个单位的4种产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1个单位的1种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占参检单位的50%。
1985年5月,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混入市场。聊城市纪委、市标准计量局,以及市工商管理局、卫生防疫站、物价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20余人检验队伍,分别对市区古楼、柳园、新区3个办事处进行5天突击检验,查获假冒伪劣啤酒、白酒、汽酒、果酒、汽水等达25000瓶,将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后全部销毁。
同年6月,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标准计量局牵头,以贯彻实施《全国食品卫生法》为目的,以饮食、副食、药材为重点,进行为期7天的联合检验,受检单位共57个,经评议,完全和基本符合《全国食品卫生法》的有柳园粮店门市部、谷香餐厅、东来顺饭店3个单位,仅占受检单位的5.3%。
1985年9月,聊城市政府下发《严禁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通告》。10月,由市政府组织,市标准计量局牵头,联合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物价、商业、供销、公安、劳动服务、个体劳动者协会等部门,组成30人检验队伍,划分为古楼、柳园、新区、农村4个组,经5天突击检验,查获罐头食品、各种饮料、电子产品和中西药品等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市区主要街道曝光后全部销毁。同时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屡次造假卖假的经营者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