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禽蛋 清末,城镇出售猪肉的地点有古楼、迎春桥、闸口、馆驿口、东口等处;出售牛羊肉的有驴市口、闸口等共20余家。民国初年,城镇肉蛋复制品较有名气的有魏氏熏鸡,回民金家扒鸡,马家牛肉干,南关的熏鱼、熏鸡蛋、熏豆腐干,东关的糟鱼、变蛋等。1935年济南姚姓在古楼西开设的“西来兴肉食店”,生熟皆有,品种较多。1938年11月日军侵占聊城后,肉食业逐渐萧条。
解放后,食品业得到发展,至1955年城镇经营各种肉食的个体户发展到40余户。当时,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个体商业共同经营。1956年县食品公司建立,经过“三大改造”,个体户大都过渡为国营职工,食品业基本统归食品公司经营。1956年10月,国家规定生猪为“统一收购”物资,收购纳入国家计划。是年,收购生猪3584头,鲜蛋2155担。销售生猪9465头,鲜蛋350担。1957年收生猪12200头,鲜蛋4300担,比1956年分别增加2.4倍和1倍。
1958年“大跃进”期间,畜牧业发展较慢。60年代初,肉食禽蛋等更加紧缺。19.61年国家对交售生猪实行奖励政策。1962年,养猪提倡“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1963年采取派购合同预付定金办法,食品公司全年先后支出30余万元,并为之免费防疫注射和阉割。从此,畜牧业有所恢复和发展。1966年收购生猪24300头,收购鲜蛋7200担。1966年以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多数年份未完成收购、销售计划。
1973年,县食品公司建养鸡场,乡镇各食品站先后建孵鸡房21处,全系统全年孵化种鸡近百万只。1975年对养猪农民,除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售物资外,生产队还以斤猪斤粮及现金奖励等办法加以鼓励,养猪业有很大发展。1976年收购生猪60200头,创历史最高纪录。
1978年后,多种经营迅速发展,社员家庭养猪、养羊、养牛显著增多。1979年全县人均食肉5公斤,出现产大于销的局面。1980年曾5次降价销售猪肉(国家补贴饲养户),平均降价25%。是年,当地销售生猪56799头,鲜蛋9656担,销售总值901万元,亏损32万元。
1981年始,终止由国家统一收购的政策,收购量下降。
聊城市食品公司部分年份肉蛋等食品购销情况表
┏━━━━━━┯━━━━━━━━━━━━┯━━━━━━━━━━━━━━━━━━━━━━━━━━━━━━━━┓
┃ 项目│收购 │销售 ┃
┃ 数量 ├─────┬──────┼──────┬─────┬───────┬─────┬─────┨
┃年度 │生猪 │鲜蛋 │猪肉 │牛肉 │羊肉 │鲜蛋 │水产品 ┃
┃ │(头) │(担) │(吨) │(吨) │(吨) │(担) │(吨) ┃
┠──────┼─────┼──────┼──────┼─────┼───────┼─────┼─────┨
┃1956 │3600 │2100 │298 │ │ │350 │ ┃
┠──────┼─────┼──────┼──────┼─────┼───────┼─────┼─────┨
┃1959 │4000 │1100 │114 │ │ │564 │ ┃
┠──────┼─────┼──────┼──────┼─────┼───────┼─────┼─────┨
┃1961 │300 │600 │20 │ │ │340 │ ┃
┠──────┼─────┼──────┼──────┼─────┼───────┼─────┼─────┨
┃1966 │24300 │7200 │870 │ │50 │6500 │ ┃
┠──────┼─────┼──────┼──────┼─────┼───────┼─────┼─────┨
┃1969 │11500 │9300 │548 │ │175 │9500 │ ┃
┠──────┼─────┼──────┼──────┼─────┼───────┼─────┼─────┨
┃1979 │44700 │10000 │2262 │45.7 │25 │9800 │14.2 ┃
┠──────┼─────┼──────┼──────┼─────┼───────┼─────┼─────┨
┃1980 │56700 │9500 │3941 │25 │25 │9600 │8.2 ┃
┠──────┼─────┼──────┼──────┼─────┼───────┼─────┼─────┨
┃1982 │20200 │3900 │2103 │0.9 │30 │1200 │93.2 ┃
┠──────┼─────┼──────┼──────┼─────┼───────┼─────┼─────┨
┃1984 │43800 │6100 │1127 │13.4 │45 │6368 │25.5 ┃
┠──────┼─────┼──────┼──────┼─────┼───────┼─────┼─────┨
┃1985 │16800 │700 │1251 │9.7 │20 │646 │21.9 ┃
┗━━━━━━┷━━━━━┷━━━━━━┷━━━━━━┷━━━━━┷━━━━━━━┷━━━━━┷━━━━━┛
蔬菜 解放前,以种菜为业的多为城镇的北花园、王口、陈庄和许营乡、于集乡的部分菜农。1946年全县有菜田200余亩,年产鲜菜50~60万公斤。鲜菜品种有大葱、大蒜、大白菜、白萝卜、瓜类、茄子等30多种,日上市量最多达数1000余公斤。
1949~1955年,蔬菜仍为自发种植,自行销售。1956年后,农副产品不准上市,城镇居民吃菜靠国家蔬菜部门供应。
1960年蔬菜公司从外地购进数10万公斤干菜,供应居民渡荒。购进大量菜种资助社员种菜3000多亩,生产菠菜、萝卜、瓜类150多万公斤供应居民。同年,还经销大白菜25万公斤。
1970年在城镇附近建立蔬菜基地600亩。1975年聊城县建立蔬菜生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蔬菜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城关为主近郊为辅,粮菜挂钩,多交菜多得粮。蔬菜基地发展到2600亩,季节性菜田发展到700亩,蔬菜品种49个。1977年,年上市量930万公斤。
1977、1978年蔬菜公司先后两次组织菜农到外地参观学习,引进温室、塑料大棚、地膜覆盖等先进栽种技术。引进黄瓜、辣椒、大白菜、卷心菜、菜花等优良蔬菜品种。为调剂余缺,每年还从外地购进、从本地调出大量干鲜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贸市场开放,国家停拨蔬菜亏损补贴,蔬菜经营业务减少,原蔬菜门市部转营工业品和调味品等。
聊城市商业局蔬菜公司部分年份鲜菜经营情况表
单位:担
┏━━━━━━┯━━━━━━┯━━━━━━━━━┯━━━━━━━━━━━━┯━━━━━━━━━┓
┃ 项目│销售鲜菜 │其中外地购进 │年均担收购价(元) │亏损(千元) ┃
┃ 数量 │ │ │ │ ┃
┃年度 │ │ │ │ ┃
┠──────┼──────┼─────────┼────────────┼─────────┨
┃1970 │10076 │ │ │9.6 ┃
┠──────┼──────┼─────────┼────────────┼─────────┨
┃1973 │94820 │15079 │2.9 │56.7 ┃
┠──────┼──────┼─────────┼────────────┼─────────┨
┃1975 │119056 │12782 │3.3 │83 ┃
┠──────┼──────┼─────────┼────────────┼─────────┨
┃1977 │186044 │15137 │3.6 │90 ┃
┠──────┼──────┼─────────┼────────────┼─────────┨
┃1979 │166226 │1468 │3.8 │99.7 ┃
┠──────┼──────┼─────────┼────────────┼─────────┨
┃1981 │76709 │150 │4.1 │117 ┃
┠──────┼──────┼─────────┼────────────┼─────────┨
┃1983 │11500 │ │ │94.3 ┃
┗━━━━━━┷━━━━━━┷━━━━━━━━━┷━━━━━━━━━━━━┷━━━━━━━━━┛
其他副食 烟、酒、糖、茶、糕点等食品,清末民初,城镇较大店铺有“同兴烟丝店”、“宝善堂卷烟店”、“东兴和酒店”、“集义成酒店”、“丽达公司花糖店”、“福兴茶店”、“毓兴和糕点店”、“纯美酱菜园”等,解放前大多关闭。1951年实行酒类专卖,1953年实行卷烟专卖。
1953~1957年供应较好,货源充足。1958~1963年货源不足,1961年副食品公司总购进额仅100万元,总销售额140万元,利润2万元。1962年,对紧缺物资,实行定量凭票供应。1963年渐趋缓和,逐步取消票证。1965年总购进额为370万元,总销售额为330万元,利润18.5万元,比1961年分别增长2.7倍、1.3倍和8.2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年份未完成购销计划。1967年总购进额为141万元,销售额为150万元,利润3.9万元,分别为1965年的38.1%、45.4%和21%。
1979年后,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实行多渠道购销,经营额大幅度上升。1985年总销售额为475万元,盈利4万元,与1956年相比,分别增长7.8倍和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