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聊城县有大小集市30余处。多是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按规定日期成集。如沙镇村,当时全村650多户,经商的就有500多户,较大商号有“同和”、“一心”粮店,“三德园”饭庄,“记兴”酒店等10多家。中小型店铺为数更多。每逢“二·七”集日,上市大牲畜多达上千头,成交三四百头,4个粮店、8个粮市,成交粮食不下二三百石。1938年日军侵占聊城后,乡村集市逐渐凋敝。
解放后,商业部门利用传统集市,收购农副产品,组织工业品下乡,城乡集市开始活跃。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仍开放粮食市场,以“卖有自由、买有限制(如每人每次买粮不超过5公斤,买地瓜干不超过15公斤)”为原则,调剂余缺,集市持续繁荣。
1958年后,聊城集市一度萧条。60年代初,农产品紧缺,集贸市场价格昂贵,每公斤小麦、地瓜干、玉米、猪肉,分别高达人民币8元、4元、6元、20元。1961年后,通过经济调整,集市贸易有所恢复。集贸市场价格逐步回落。1963年,粮食、肉类等主要商品,平均价格比1961年下降70%多。“文化大革命”期间,对集市贸易加以限制,规定“一·六”为全县城乡统一集日,三分之一的集市被取消。
1978年后,聊城集市贸易日趋繁荣。1985年,全市集市33处,其中堂邑、沙镇等万人以上大集达到15处,3千人以上的中集9处,3千人以下的小集9处,新发展城镇和乡镇政府驻地天天市场20多处,日常摊点群、12处。1985年全市集贸市场成交额达4528万元,比1978年的1654万元增长1.7倍。
第一节 集市
民国期间聊城县有大小集市30余处。多是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按规定日期成集。如沙镇村,当时全村650多户,经商的就有500多户,较大商号有“同和”、“一心”粮店,“三德园”饭庄,“记兴”酒店等10多家。中小型店铺为数更多。每逢“二·七”集日,上市大牲畜多达上千头,成交三四百头,4个粮店、8个粮市,成交粮食不下二三百石。1938年日军侵占聊城后,乡村集市逐渐凋敝。
解放后,商业部门利用传统集市,收购农副产品,组织工业品下乡,城乡集市开始活跃。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仍开放粮食市场,以“卖有自由、买有限制(如每人每次买粮不超过5公斤,买地瓜干不超过15公斤)”为原则,调剂余缺,集市持续繁荣。
1958年后,聊城集市一度萧条。60年代初,农产品紧缺,集贸市场价格昂贵,每公斤小麦、地瓜干、玉米、猪肉,分别高达人民币8元、4元、6元、20元。1961年后,通过经济调整,集市贸易有所恢复。集贸市场价格逐步回落。1963年,粮食、肉类等主要商品,平均价格比1961年下降70%多。“文化大革命”期间,对集市贸易加以限制,规定“一·六”为全县城乡统一集日,三分之一的集市被取消。
1978年后,聊城集市贸易日趋繁荣。1985年,全市集市33处,其中堂邑、沙镇等万人以上大集达到15处,3千人以上的中集9处,3千人以下的小集9处,新发展城镇和乡镇政府驻地天天市场20多处,日常摊点群、12处。1985年全市集贸市场成交额达4528万元,比1978年的1654万元增长1.7倍。